Section § 12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为人寿保险公司如何处理保单贷款利率制定了规则。它适用于本法生效后签发的、包含可调整利率条款的新人寿保险单。目标是帮助加州居民从这些保单可能带来的更高收益中,获得更高的红利或更低的保费。

立法机关声明,本条的目的在于制定指导方针,供人寿保险公司在包含定期调整保单贷款利率条款且在本条生效日期之后签发的人寿保险单中使用。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人寿保险业应向在本法案生效日期之后购买新人寿保险单的加利福尼亚州人民提供因通过使用更高保单贷款利率而增加的收益所带来的更高红利或更低保费,或两者兼有的利益。

Section § 123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在特定条目中使用的“公布的月平均值”一词。它指的是一个特定的金融衡量标准:由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公布的穆迪公司债券收益率平均值-月度公司平均值。如果该平均值停止公布,立法机关将选择一个类似的衡量标准来替代它。

为本条目的目的,“公布的月平均值”指:
(a)CA 保险 Code § 1231(a) 由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或其任何继承者公布的穆迪公司债券收益率平均值-月度公司平均值。
(b)CA 保险 Code § 1231(b) 如果穆迪公司债券收益率平均值-月度公司平均值不再公布,则指由立法机关确立的实质上相似的平均值。

Section § 12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某个日期之后签发的保险单,必须允许保单持有人办理保单贷款,其利率要么固定在每年最高8%,要么是保险公司依法确定的可调整利率。

对于这些可调整利率,收取的利息不得超过两个月前公布的月平均值,或者用于计算现金价值的利率加上每年1%。

提供可调整利率的保险公司还必须制定书面政策,以确保保单持有人能够通过更高的分红、更低的保费或两者结合的方式,从这些利率中受益。

(a)CA 保险 Code § 1232(a) 在本条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签发的保单,应当规定保单贷款利率为以下任一利率:
(1)CA 保险 Code § 1232(a)(1) 规定最高年利率不得超过8%。
(2)CA 保险 Code § 1232(a)(2) 规定允许人寿保险公司依法不时确定的可调整最高利率。
(b)CA 保险 Code § 1232(b) 根据(a)款第(2)项提供的保单贷款所收取的利率,不得超过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
(1)CA 保险 Code § 1232(b)(1) 利率确定日期前两个月结束的日历月份的公布月平均值。
(2)CA 保险 Code § 1232(b)(2) 在适用期间用于计算保单现金价值的利率加上每年1%。
(c)CA 保险 Code § 1232(c) 任何提供可调整保单贷款利率保险单的保险公司,应当制定书面定价或分红政策,以便保单持有人能够通过更高的分红、更低的保费或两者结合的方式,从保险公司因使用可调整利率而产生的任何收益中获得益处。

Section § 123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保险单的利率是根据另一条文中的具体规定设定的,则该保单必须明确说明该利率将多久重新计算或设定一次。

Section § 123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至少每年一次,但不得超过每三个月一次,设定保单的最高费率。如果费率每年需要上涨至少0.5%,则可以提高费率。同样,如果费率每年将降低至少0.5%,则必须降低费率。

每份保单的最高费率应定期确定,至少每12个月一次,但不得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内超过一次。
在保单中规定的间隔期内:
(1)CA 保险 Code § 1234(1) 当根据第1232条 (b) 款确定的增长将使该费率每年增加百分之零点五或更多时,所收取的费率可以提高。
(2)CA 保险 Code § 1234(2) 当根据第1232条 (b) 款确定的减少将使该费率每年降低百分之零点五或更多时,所收取的费率应予降低。

Section § 1235

Explanation

如果您拥有一份人寿保险保单并以此申请贷款,保险公司在您获得贷款时必须告知您初始利率。对于用于支付保费的贷款,保险公司应在发放贷款后尽快通知您利率,但除非利率发生变化,否则无需就额外的保费贷款进行通知。如果利率将要上调,他们必须提前很长时间通知您。最后,这些通知必须包含保险法典中其他指定条款的相关详细信息。

寿险公司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1)CA 保险 Code § 1235(1) 在发放现金贷款时,告知投保人该贷款的初始利率。
(2)CA 保险 Code § 1235(2) 对于保费贷款,在发放初始贷款后,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告知投保人该贷款的初始利率。除非第 (3) 款另有规定,当增加进一步的保费贷款时,无需向投保人发出通知。
(3)CA 保险 Code § 1235(3) 向有贷款的投保人发送任何利率上调的合理提前通知。
(4)CA 保险 Code § 1235(4) 在所需通知中包含第 1232 条 (a) 款和第 1233 条相关规定的实质内容。

Section § 12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保险单的贷款价值应等于其现金退保价值,具体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保险单而定。重要的是,人寿保险单不能仅仅因为利率变化而在一个保单年度内终止。相反,保险公司必须在该年度内保持承保有效,就像没有利率变化一样。

保单的贷款价值应等同于保单的现金退保价值,其最低要求在人寿保险的第10160条至第10165条中规定,以及在第11043条中规定,适用于兄弟互助会保单或证书。但任何保单不得仅因该保单年度内利率变化而终止。人寿保险公司应在该保单年度内维持承保,直至在没有该保单年度内变化的情况下原本会终止的时间。

Section § 12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第1232条和第1233条中的重要细节必须明确地包含在受这些条款影响的任何保险单中。

第1232条和第1233条相关规定的实质内容,应在适用这些规定的保单中载明。

Section § 123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保险单中与保单贷款相关的不同术语。保单贷款的利率包括保单失效期间及失效后的利率。保单贷款也可以用于支付未缴保费。保单持有人是指保单所有人或指定支付保费的人。保单还包括兄弟互助会签发的证书以及允许保单贷款的年金合同。

就本条而言:
(1)CA 保险 Code § 1238(1) 根据本条规定允许的保单贷款利率,包括在保单失效期间及失效后,保单贷款复效时收取的利率。
(2)CA 保险 Code § 1238(2) “保单贷款”包括根据保单发放的任何保费贷款,用于支付一项或多项未在到期时向人寿保险公司支付的保费。
(3)CA 保险 Code § 1238(3) “保单持有人”包括保单所有人或人寿保险公司记录所示的指定支付保费的人。
(4)CA 保险 Code § 1238(4) “保单”包括由兄弟互助会签发的证书以及规定有保单贷款的年金合同。

Section § 123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除非其他法律明确指出其适用于保单贷款利率,否则其他法律不适用于保单贷款利率。

Section § 123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在本条款生效之前签订的任何保险合同不会自动受其规则的约束。这些规则只会在投保人书面同意遵守它们的情况下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