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80.5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加州的一些保险需求有时无法通过常规保险市场得到满足,因此消费者可能需要使用非获准保险人。该法律支持设立一个盈余线咨询组织来帮助这些消费者。该组织将由专门从事盈余线保险的经纪人组成,并将协助监测和监管这些交易。保险专员负责监督该咨询小组,以确保他们遵守州的政策和法规。实质上,该法律旨在通过利用专家协助,同时保持州的监督,为消费者提供稳健的保险选择。

(a)CA 保险 Code § 1780.50(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加利福尼亚州的消费者有保险需求,而这些需求并非总能通过获准保险市场得到满足。因此,许多保险消费者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获得由非获准保险人承保的保险。为帮助确保保险消费者能够获得财务稳健且信誉良好的非获准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授权加利福尼亚州内的盈余线咨询组织履行保险专员根据本章规定委托的某些职责,符合公众利益。
(b)CA 保险 Code § 1780.50(b)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根据本章授权的盈余线咨询组织由盈余线经纪人或从事盈余线保险业务的人员组成,符合公众利益。该咨询组织的活动应构成保险业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该咨询组织将促进本州通过盈余线经纪人向非获准保险人稳健地监测和监管风险转移的能力,符合第6章(自第1760条起)的规定,并可在本州监测和监管本州保险业盈余线领域所涉人员和实体的体系中履行某些职能。
(c)CA 保险 Code § 1780.50(c)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授权盈余线咨询组织履行保险专员根据本章规定委托的职责,将促进本节所述发现中表达的加利福尼亚州政策。本章规定的保险专员的监督、管理和审查旨在使咨询组织的活动受到积极的州监督。
(d)CA 保险 Code § 1780.50(d)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鉴于当选的保险专员有义务和职责监管加利福尼亚州的保险业务,因此,根据本章规定,授予保险专员权力与酌情权,以利用盈余线咨询组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协助履行该职责,符合公众利益。

Section § 1780.51

Explanation

本节澄清了本章中与盈余线保险相关的术语。“盈余线咨询机构”是指经保险专员授权履行特定职责的实体。本章中任何提及“咨询机构”之处,均指“盈余线咨询机构”。“盈余线法”一词指的是从第1760条开始的另一套法规。最后,提及“专员”均指加利福尼亚州保险专员。

(a)CA 保险 Code § 1780.51(a) 在本章中,“盈余线咨询机构”应指经专员授权履行本章项下职责并执行附带权力的机构。
(b)CA 保险 Code § 1780.51(b) 本章中所有提及“咨询机构”之处,均应指“盈余线咨询机构”。
(c)CA 保险 Code § 1780.51(c) 在本章中,“盈余线法”一词应指第6章(自第1760条起)。
(d)CA 保险 Code § 1780.51(d) 本章中所有提及“专员”之处,均应指加利福尼亚州保险专员。

Section § 1780.5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设立了一个名为“盈余线咨询组织”的联合机构,其职责是在特定条件下确保保险的可用性。所有加州的盈余线经纪人都会自动成为这个咨询组织的成员。此外,属于全国注册代理人和经纪人协会的经纪人,如果在本州获得执照并支付加州费用,也可以成为成员。但这有一个条件,即咨询组织必须正式书面承认该协会的运营状况。

Section § 1780.53

Explanation
本法明确规定,专员全权负责监督和管理盈余线保险法。即使有其他法规或行动,专员在该领域的权力和职责仍未削弱。

Section § 1780.54

Explanation

一个私营的非营利组织若要获准执行专员指派的任务,必须符合特定资格。这些资格包括在超额保险经纪业务方面的经验、处理超额保险备案的行政和记录保存工作的能力,以及审查未经许可的保险公司的能力。该组织还必须能够履行专员授权的职责。

该组织必须向专员提交某些文件,例如其成立文件、成员名单和一份运营计划。如果发生任何重大变更,必须报告。他们的计划必须根据需要进行更新,以符合法律变更,或根据专员的要求进行更新,以确保有效性。

某个组织若要获得授权履行专员根据本章授权的职责并为此行使附带权力,则必须符合本节的要求。
(a)CA 保险 Code § 1780.54(a) 该组织必须是一个私营的非营利组织,并具备以下所有资格:
(1)CA 保险 Code § 1780.54(a)(1) 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专业超额保险经纪、咨询和监管活动方面具有经验,或其成员具备该经验。
(2)CA 保险 Code § 1780.54(a)(2) 具备行政管理能力和记录保存设施,以处理加利福尼亚州的所有超额保险备案。
(3)CA 保险 Code § 1780.54(a)(3) 具备数据处理能力和必要人员,以对所有未经许可的保险公司进行适当的安全审查。
(4)CA 保险 Code § 1780.54(a)(4) 具备履行专员根据本章可能授权的职责并为此行使附带权力的能力。
(b)CA 保险 Code § 1780.54(b) 具备(a)款所述资格的组织必须向专员提交以下所有文件:
(1)CA 保险 Code § 1780.54(b)(1) 其章程、协议或协会章程,或其公司注册证书的副本。
(2)CA 保险 Code § 1780.54(b)(2) 其规章制度(如有)的副本。
(3)CA 保险 Code § 1780.54(b)(3) 其成员的最新名单。
(4)CA 保险 Code § 1780.54(b)(4) 本州居民的姓名和地址,作为送达法律文书的代理人。
(5)CA 保险 Code § 1780.54(b)(5) 一份运营计划,明确该组织拟履行的第1780.56节规定的职责,并说明该组织将如何履行这些职责。
(6)CA 保险 Code § 1780.54(b)(6) 为证明该组织符合本章规定所必需的任何其他文件、证据或信息。
(c)CA 保险 Code § 1780.54(c) 咨询组织应向专员提交(b)款要求的文件中的每一项重大变更,包括(d)款要求的对其运营计划的每一项修订。
(d)CA 保险 Code § 1780.54(d) 咨询组织的运营计划应在必要时进行修订,以符合并实现本章或超额保险法或相关法规的任何修订的目的。此外,运营计划应根据专员提出的任何合理书面请求进行修订,以提高咨询组织在履行专员根据本章授权的职责方面的有效性。专员根据本款提出的请求应符合技术和经济可行性,以及履行专员授权职责所涵盖的各类活动的既定技术或实践。

Section § 1780.5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专员批准或不批准一个组织的资质及其运营计划的流程和时间表。提交所需文件后,专员必须在120天内将决定书面通知该组织。专员可以与该组织合作,解决有关其资质、计划或应委托哪些职责的任何问题。如果专员决定不批准任何部分,必须说明理由。

专员还可以临时批准该组织的计划,并可能允许临时委托职责。一旦获得批准,该组织将作为咨询组织开始运营,履行被委托的职责。如果运营计划需要修订,这些变更必须遵循相同的批准程序。专员可以在征得该组织同意的情况下延长时限,并有权在提前一年通知后委托或撤回职责,以便保险部接管。

(a)CA 保险 Code § 1780.55(a) 在根据第1780.54条(b)款提交所需文件后120天内,专员应书面通知该组织,告知专员关于批准或不批准该组织的资质及其运营计划的决定,以及专员决定委托给该组织的运营计划中确定的任何职责。专员和该组织应进行协商,以解决专员可能提出的关于该组织的资质、其运营计划或应委托给该组织的职责的任何及所有问题。专员关于不批准该组织的资质或运营计划,或不委托运营计划中确定的一项或多项职责的任何决定,应附有专员的理由说明。
(b)CA 保险 Code § 1780.55(b) 专员可以临时批准该组织的资质和运营计划,并可以临时委托运营计划中确定的一项或多项职责,等待专员根据(a)款作出决定。
(c)CA 保险 Code § 1780.55(c) 在批准该组织的资质和运营计划,并向该组织委托运营计划中确定的一项或多项职责后,该组织应根据本章作为咨询组织开始运营,并与专员委托的职责保持一致。如果根据(b)款获得临时批准和委托,该组织应在本章下作为咨询组织运营,并在专员临时批准和委托的期间内,并与其保持一致。
(d)CA 保险 Code § 1780.55(d) 根据第1780.54条(d)款要求对咨询组织的运营计划进行的任何修订,应根据本条规定的程序予以批准或不批准。
(e)CA 保险 Code § 1780.55(e) 本条规定的时限经该组织和专员同意可以延长。
(f)CA 保险 Code § 1780.55(f) 决定是否委托或撤回运营计划中确定的一项或多项职责,属于专员的合理裁量权。专员可以在提前不少于一年通知咨询组织的情况下,撤回已委托给咨询组织的一项或多项职能,以便任何一项或多项被撤回的职能可以由保险部履行。

Section § 1780.56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保险专员将特定职责委托给剩余保险咨询机构。这些职责可包括审查和记录与未经许可的保险公司相关的文件、进行安全审查、就保险公司适格性提出建议、报告欺诈活动以及管理税务信息。它们还可以就立法提供建议、教育成员并与其他保险组织沟通。如果这些职责被委托,咨询机构可以收取盖章费以弥补成本。如果专员或咨询机构决定停止这些职责,他们必须发出通知并管理这一过渡。专员的决定仅影响该组织在本法下的职责,而不影响其作为非营利组织的存在。

(a)CA 保险 Code § 1780.56(a) 专员可根据本章规定,将以下一项或多项职责委托给合格的剩余保险咨询机构:
(1)CA 保险 Code § 1780.56(a)(1) 接收、审查和记录法律、法规或命令要求提交给专员或其指定人员的所有文件,涉及外国和境外未经许可的保险人以及通过未经许可的保险人安排的任何保险,但咨询机构不得接收根据第1763条(c)款提交的文件。本款规定的审查应针对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员可能合理指示咨询机构审查的任何其他事项。咨询机构应书面通知提交文件的剩余保险经纪人任何被咨询机构认定为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文件,并应要求提交文件的经纪人纠正问题。咨询机构可以,或在专员指示下,通知专员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文件。
(2)CA 保险 Code § 1780.56(a)(2) 根据专员的指示进行安全审查和分析,并向专员提供,如果专员指示,则向NAIC提供一份基于该审查和分析的关于任何未经许可的保险人的报告。本款规定的审查和分析应考虑专员可能合理指示咨询机构审查的任何事项以及咨询机构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其他事项。
(3)CA 保险 Code § 1780.56(a)(3) 向专员,如果专员指示,则向NAIC,提出保密建议,内容涉及任何外国或境外未经许可的保险人是否适合为位于本州的财产或风险或居住在本州的人员提供保险,或任何外国或境外未经许可的保险人是否应根据第1765.2条规定合格、不合格或获准。咨询机构的建议应基于其根据本章进行的任何审查和分析,以及咨询机构可能注意到的任何额外信息或专员可能合理要求咨询机构考虑的任何额外信息。
(4)CA 保险 Code § 1780.56(a)(4) 向专员和其他相关机构报告咨询机构注意到的剩余保险市场中实际存在的欺诈性或非法保险活动实例,以及咨询机构注意到的、在咨询机构合理判断下可能表明剩余保险市场中存在欺诈性或非法保险活动或对剩余保险消费者造成潜在损害风险的任何事实。
(5)CA 保险 Code § 1780.56(a)(5) 维护和报告专员为计算和征收剩余保险保费税所需或可能合理要求的信息。
(6)CA 保险 Code § 1780.56(a)(6) 回应专员提出的任何关于影响根据剩余保险法安排保险的拟议立法或法规的意见请求。
(7)CA 保险 Code § 1780.56(a)(7) 接收并向其成员传播与剩余保险相关的信息,教育其成员了解剩余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并执行专员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具体教育活动。
(8)CA 保险 Code § 1780.56(a)(8) 与获准保险人组织就剩余保险市场的正确使用进行沟通。
(9)CA 保险 Code § 1780.56(a)(9) 与专员签订书面安排,据此,咨询机构将履行专员和咨询机构认为有助于专员对剩余保险市场进行有效且经济高效监督的任何其他职能。

Section § 1780.57

Explanation

如果保险专员将某些职责委托给剩余线咨询组织,该组织可以帮助确保其成员遵守加州的剩余线保险法律和法规。他们将保管文件、对立法变动提出意见,并处理其职责所需的合同和人员配备。此外,他们还可以执行任务以监督剩余线保险,并与相关法规的更广泛目标保持一致。

如果专员将第1780.56条规定的一项或多项职责委托给剩余线咨询组织,则该咨询组织还有权行使与这些职责相关并附带的权力:
(a)CA 保险 Code § 1780.57(a) 促进并鼓励其成员遵守加利福尼亚州法律以及专员关于剩余线保险的规章制度。
(b)CA 保险 Code § 1780.57(b) 维护根据本章收到的所有文件的档案,以及专员合理指示咨询组织维护的任何其他档案。
(c)CA 保险 Code § 1780.57(c) 对任何拟议的立法或法规提供意见。
(d)CA 保险 Code § 1780.57(d) 签订为实现本章目的以及履行专员根据本章委托的职责和行使附带权力所必需或适当的合同。
(e)CA 保险 Code § 1780.57(e) 雇用和留用为履行专员根据本章委托的职责和行使附带权力所必需的任何人员。
(f)CA 保险 Code § 1780.57(f) 履行任何其他必要或适当的行为,以监督剩余线业务并实现本章以及剩余线法律和相关法规的目的,同时符合专员根据本章委托的职责。

Section § 1780.5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盈余线咨询组织的监督和职责。该组织受保险专员监督,专员有权监管其行为。每年,咨询组织必须向专员提交一份关于其活动的报告。每三年,必须对该组织进行一次审查,必要时可由独立审计师进行。这些审查的费用由咨询组织承担。如果该组织不同意审查报告,可在20天内请求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将在60天内举行,讨论报告内容和建议。

(a)CA 保险 Code § 1780.58(a) 盈余线咨询组织应受专员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专员根据第一部第二章第一节第6.5条(自第790条起)以及第三部第二章第一节(自第12919条起)享有的权力。
(b)CA 保险 Code § 1780.58(b) 咨询组织应以专员要求的形式和方式,编制并提交一份关于其在本章项下职责履行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可不时就与其职责或盈余线市场监管相关的任何其他事宜向专员提供建议。
(c)CA 保险 Code § 1780.58(c) 专员应至少每三年一次对咨询组织进行或促使进行审查,包括其成本的合理性。该审查可由专员为此目的聘请的独立审计师进行。审查的合理费用应由咨询组织在专员或独立审计师提交详细费用清单后,支付给专员,或者如果专员为此目的聘请了独立审计师,则直接支付给独立审计师。专员应向咨询组织提供两份审查报告副本。
(d)CA 保险 Code § 1780.58(d) 在收到专员的审查报告后20天内,咨询组织可通过向专员邮寄书面通知,说明听证会将审议的事项,请求就该报告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事实或建议举行听证会。专员应在60天内就审查报告的这些方面以及专员指定审议的报告的任何其他方面举行听证会。

Section § 1780.59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保险专员发现盈余线咨询组织没有遵守规定或未能妥善回应要求,专员必须书面通知该组织。通知将说明该组织如何不合规,并设定至少10天的期限来纠正问题。这些通知是保密的,除非要求举行听证会。不合规意味着该组织没有正确履行专员指派的职责。

(a)CA 保险 Code § 1780.59(a) 如果,由于专员对盈余线咨询组织的审查或其他原因,有充分理由相信该咨询组织不遵守本章的任何规定,或不遵守专员根据本章规定合理提出的任何书面要求,专员应书面通知该咨询组织,说明涉嫌不合规的方式和程度,并指定一个合理的时间,不少于此后10天,在此时间内可以纠正不合规行为。本节项下的通知在专员与咨询组织之间应保密,除非根据第1780.60节举行听证会。
(b)CA 保险 Code § 1780.59(b) 就本章而言,不合规包括咨询组织未能充分履行专员根据本章授权的职责,或未能正确行使附带的权力。

Section § 1780.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盈余线咨询组织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如果该组织故意违规或未能按照专员的指示纠正问题,可以举行听证会来审查这些事项。组织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30天收到通知,说明将讨论的问题。如果发现咨询组织从事欺诈、渎职或可能损害公众利益或干扰监管的活动,专员可以在不事先听证的情况下,立即发出停止和禁止令。

专员必须随后通知该组织采取此行动的事实依据,并为其提供听证机会。组织可以在10天内请求听证,专员必须在听证会后10天内就该命令作出决定。

(a)CA 保险 Code § 1780.60(a) 如果有充分理由相信盈余线咨询组织违反本章任何规定是故意的,或者如果在专员根据第1780.59条 (a) 款要求发出的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该咨询组织未进行专员指定的必要更改以纠正违规行为,或未能令专员满意地证明不存在违规行为,则专员可就此举行听证会,但前提是,在合理期限内(该期限不得少于听证会日期前30天),专员应向该咨询组织邮寄书面通知,说明听证会将审议的事项。该通知应符合《政府法典》第11503条规定的指控要求。如果未按照第1780.59条 (a) 款的规定发出通知,则应就据称存在的违规行为的方式和程度发出通知。听证会不得包括第1780.59条 (a) 款或本条所要求的通知中未指定的任何主题,但如果听证会涉及或基于专员对咨询组织的检查报告的任何方面,则听证会还应包括咨询组织指定供审议的报告的任何其他方面。
(b)CA 保险 Code § 1780.60(b) 如果专员合理认定该咨询组织在履行本章项下专员授权的职责或行使附带权力时从事欺诈活动或渎职行为,或以其他方式违反或不遵守本章任何规定,且该行为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对公众或专员监管盈余线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和即时影响,并且由于对公众或专员监管盈余线业务能力的影响具有紧急性质,无法合理地通过本章其他规定予以补救,则专员可不经事先听证,发出命令,指示该咨询组织停止该行为,或暂停或撤销该咨询组织根据本章履行专员授权职责的全部或部分授权,此外还可施加本法典规定的任何其他处罚。根据本款发出的命令,如有必要,还可指示该咨询组织保存文件和记录,并允许专员的授权代表立即进入该咨询组织的场所,检查并复制该咨询组织根据本章为专员保存的任何及所有非特权文件和记录。在根据本款发出命令后的五天内,专员应发出通知,并在此后根据本条 (a) 款举行听证会,但前提是:
(1)CA 保险 Code § 1780.60(b)(1) 通知应包括根据本款发出命令的事实依据说明。
(2)CA 保险 Code § 1780.60(b)(2) 通知应在发出后一天内送达咨询组织的办公室。
(3)CA 保险 Code § 1780.60(b)(3) 咨询组织应在向专员提出书面请求后10天内或在专员设定的听证日期(以较早者为准)获得听证。
(4)CA 保险 Code § 1780.60(b)(4) 在根据本款举行的听证会后10天内,专员应确认、修改或撤回根据本款在听证会前发出的简易命令。

Section § 1780.6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在听证后,保险专员发现某个咨询组织违反了本章的规定,专员可以命令其在合理时间内纠正违规行为。

如果该组织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遵守专员的最终命令,其运营授权可能会被暂停或撤销,并且可能面临额外处罚。

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欺诈或不诚实行为,也可以采取类似的严厉措施,例如暂停或撤销其运营权利,以及其他可能的处罚。

如果在根据第1780.58条 (d) 款或第1780.60条 (a) 款举行听证后,专员发现:
(a)CA 保险 Code § 1780.61(a) 咨询组织违反或未能遵守本章任何规定,专员可以向该咨询组织发出命令,指明违规或不合规之处,并说明违规或不合规行为应在合理期限内何时停止。
(b)CA 保险 Code § 1780.61(b) 咨询组织未能在专员命令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员可能批准的任何延长期限内,遵守专员根据 (a) 款发出的最终命令,专员可以发出命令,暂停或撤销该咨询组织根据本章执行专员授权职责的全部或部分授权,此外,还可以施加本章规定的任何其他处罚。
(c)CA 保险 Code § 1780.61(c) 咨询组织故意从事任何欺诈或不诚实行为或做法,专员可以发出命令,暂停或撤销该咨询组织根据本章执行专员授权职责的全部或部分授权,此外,还可以施加本法典规定的任何其他处罚。

Section § 1780.6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某些程序必须遵循《加州政府法典》另一部分中规定的一套特定规则。专员在这些程序中拥有多种权力,这些程序由根据特定《政府法典》条款选任或由专员任命的行政法法官主持。

Section § 1780.6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如果保险专员作出决定,该决定可以按照特定程序在法院进行审查。在审查中,法院将采用“实质性证据”标准来评估案件。

如果有人想对专员的决定提出异议,他们必须在决定生效之日起30天内提交申请。此外,如果存在正当理由,法院可以暂时中止专员的决定。

咨询组织有权参与法律行动,包括在法庭上提起和辩护与此类决定相关的案件。

(a)CA 保险 Code § 1780.63(a) 专员根据本章作出的任何调查结果、决定、规则、裁定或命令,均应受本州法院的审查,审查程序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进行。在审查程序中,法院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典》第1094.5条(c)款规定的实质性证据标准。
(b)CA 保险 Code § 1780.63(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针对专员的任何调查结果、决定、规则、裁定或命令的司法审查申请,可以在其生效日期后30天内提交。经咨询组织申请,法院可以基于正当理由中止或禁止专员根据本章发布的任何调查结果、决定、规则、裁定或命令的效力。
(c)CA 保险 Code § 1780.63(c) 咨询组织应具有法律地位,以咨询组织的名义在行政和司法程序中提起和辩护诉讼,并享有随之而来的所有权力。

Section § 1780.64

Explanation

如果盈余线咨询组织或其代表不遵守保险专员的最终命令,他们可能会被罚款高达100美元。如果这种违规是故意的,罚款可以高达5,000美元。专员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收取这些罚款,这些罚款是除了其他可能的处罚之外的。

故意违反本法律的任何部分都被视为轻罪。

(a)CA 保险 Code § 1780.64(a) 如果盈余线咨询组织,或其任何高级职员、委员会成员、代理人或雇员,未能遵守专员根据本章发出的最终命令,该咨询组织或该个人应向州承担不超过一百美元($100)的责任,但如果该失败是故意的,该咨询组织或该个人应向州承担不超过五千美元($5,000)的责任。专员应收取应付金额,并可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收取。这些罚款可以是在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罚款之外的。
(b)CA 保险 Code § 1780.64(b) 任何人故意违反本章任何规定,均属轻罪。

Section § 1780.6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受到盈余线咨询组织所做决定的负面影响,他们可以请求专员审查该决定。但是,在此之前,他们必须首先尝试用尽咨询组织规章制度中提供的所有可能的解决方案。

Section § 1780.6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某些个人和实体,例如盈余线咨询组织、其成员以及保险部,对其以官方身份采取的行动不承担责任,除非他们恶意行事。

这些组织与专员之间的沟通被视为保密的。

本条款澄清,这种豁免权不保护盈余线经纪人免于因未遵守法律法规而承担责任,也不取消他们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法律豁免权。此外,本条款不影响本章项下的任何听证权或复审权。

(a)CA 保险 Code § 1780.66(a) 盈余线咨询组织、其成员、高级职员、委员会成员、代理人或雇员,或保险部、专员,或保险部的雇员或代表,对于他们在履行本章规定的职责或行使本章规定的权力时所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产生任何性质的诉讼事由,除非能证明本款中指定的任何一方恶意行事。专员根据本章委托给咨询组织的任何职责的履行,或附带的任何权力的行使,均为咨询组织的官方职责。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授予盈余线经纪人任何豁免权或责任抗辩,以使其免于因未遵守盈余线法律或相关法规而承担责任。
(b)CA 保险 Code § 1780.66(b) 咨询组织根据其履行专员根据本章委托的职责或行使附带权力而与专员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的沟通,应被视为《民法典》第47条(c)款规定下的利害关系人与另一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沟通,并应被视为第12919条所定义的保密沟通。
(c)CA 保险 Code § 1780.66(c) 本条所赋予的豁免权和特权不影响法律赋予的任何其他豁免权或特权的可用性,也不影响本章项下的任何听证和复审权利,或本章的任何其他规定。

Section § 1780.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谁可以成为盈余线咨询机构的管理机构成员。首先,任何在过去10年内因违反加州保险法律而受到纪律处分的人都不能任职,除非专员认为该违规行为不影响其任职资格。其次,咨询机构必须在选举前30天向专员提交管理机构被提名人的姓名。如果专员反对任何被提名人的资格,他们就不能当选。最后,该机构可以选择其雇员,但必须将执行董事等关键高管的姓名和资格提交给专员批准。如果专员在30天内提出异议,该人就不能被聘用担任该职位。

(a)CA 保险 Code § 1780.67(a) 任何人不得在盈余线咨询机构的管理机构任职,如果该人在过去10年内因违反本州的保险法律或法规而受到纪律处分。如果先前的违规行为与该人任职资格无关,专员可以豁免此规定。
(b)CA 保险 Code § 1780.67(b) 在其管理机构选举前至少30天,咨询机构应将提名选举管理机构成员的人员姓名告知专员。如果在选举前,专员以合理理由反对任何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则该被提名人或被提名人将不具备该选举的资格。
(c)CA 保险 Code § 1780.67(c) 咨询机构应选择并决定其雇员的雇佣条款。咨询机构的执行董事、经理或首席运营官等常设全职职位的任何候选人的姓名和资格应提交给专员审查。如果在候选人的姓名和资格提交给专员后30天内,专员以合理理由不批准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则该候选人不得担任咨询机构的执行董事、经理或首席运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