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执照资格与许可
Section § 1800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只有持有适当保释执照的人才能处理保释金债券或担任保释逃犯追捕代理人。未经许可,您不能招揽或协商这些活动,如果您雇用某人担任保释逃犯追捕代理人,他们也必须获得适当的执照。这也适用于任何暗示该人员已获得执照的宣传活动。该规定于2023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800.4
这项法律定义了“保释金担保书”的含义。它涵盖了任何合同或方法,用于释放因违反法律而被捕入狱的人,无论是在加州还是其他地方。该法律还包括使用现金或财产代替传统保释金,以确保被释放人按要求出庭并遵守法院命令。
Section § 1800.5
Section § 1800.7
Section § 1800.75
本法律规定,除非你当时持有所有必要的执照,否则你不得广告宣传或声称自己从事提供保释金债券的业务。
Section § 1801
加州《保险法》的这一节列出了可用的保释执照类型。它包括四类:保释代理人执照、保释被许可人执照、保释招揽人执照和保释逃犯追捕代理人执照。本节于2023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802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利福尼亚州保释代理人和保释逃犯追捕代理人的要求。保释代理人需要执照才能与担保保险公司合作,并且必须提供1000美元的保证金,以确保资金的正确处理。保释逃犯追捕代理人也必须提交1000美元的担保保证金,并购买100万美元的责任保险,以应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任何伤害或损害。但是,如果责任保险难以获得或过于昂贵,保险规定可能会延迟实施。已提交有效保证金和保险的保释代理人可以免除这些额外的提交要求。这些规定于2023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802.1
如果你想成为保释代理人或保释逃犯追捕代理人,你需要从担保保险公司或保释代理人那里获得一份“委任通知”(即赞助)。这份赞助允许你代表他们处理保释事务。你必须为每份赞助支付费用,并且你的委任将持续到你的执照终止或赞助方取消它为止。拥有某些现有赞助的保释代理人,如果其担保公司已授权,则无需单独批准即可担任保释逃犯追捕代理人。这项规定于2023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802.2
Section § 1802.3
自2023年7月1日起,个人可以获得追捕保释逃犯的执照,允许他们从事与抓捕弃保潜逃者相关的特定活动。此执照仅限自然人(即个人,而非公司或企业)申请。执照持有人必须遵守《保释逃犯追捕人员法案》的规定。申请人还必须披露他们是否同时从事其他保释相关活动,例如担任保释代理人或保释业务员,并须携带由专员签发的身份证明卡。此外,要持有此执照,个人不得有重罪前科,除非他们已根据其他条款获得许可。
Section § 1802.5
拥有保释许可执照的人可以招揽、协商、签发和交付保释金债券。他们必须先向专员提交一份价值5,000美元的保证金,才能获得此执照。这份保证金确保保释许可持有人收取的任何款项都得到正确和公平的处理,从而保护加利福尼亚州人民。
Section § 1802.7
如果您正在申请某项事务,并且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提供保证金,您有一个选择。您可以不提供保证金,而是交存特定类型的担保资产。这些资产的价值必须等于或高于保证金的金额,并由专员持有。它们的作用是确保您履行保证金的义务,就像您提供了实际的保证金一样。
Section § 1802.71
如果您持有保释执照,并且已经向专员存入了证券而不是保证金,您可以用保证金来替换这些证券。您替换的保证金必须涵盖与这些证券相关的任何责任,即使这些责任尚未报告。
您需要获得专员的批准才能进行这种替换。一旦获得批准并提交了保证金,您就可以提取您之前存入的证券。
Section § 1802.72
如果你以前持有保释执照并已放弃,并且你存入了证券而不是保证金,你可以要求取回这些证券。但是,你必须在放弃最后一份执照后至少等待三年,才能向专员提出此请求。
Section § 1802.73
这项法律解释了从事保释业务的人在书面申请中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它要求申请人列出他们持有的保释执照类型以及在每种执照下工作的时间。申请人还必须注明他们开展保释活动的所有县。此外,他们需要确认他们经办的任何保释金已获得法院批准解除责任,并且他们已履行作为这些保释保证金担保人的职责。申请中必须提及他们最后一次保释责任解除的日期,并确保所有收取的资金都已妥善支付和记录。
Section § 1802.74
Section § 1802.75
这项法律规定专员必须审查申请人的财务记录。这项审查的费用由为运营保险局而预留的资金承担。
Section § 1802.77
Section § 1803
Section § 1804
Section § 1805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保释执照必须满足的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并且从未因不诚实行为而被拒绝或吊销执照。他们需要了解保释的职责,未曾参与表明不适合履行信托职责的交易,并在申请中提供了真实信息。重要的是,他们不得有与金融不当行为相关的未决判决或定罪。申请人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并且必须被认为是适合持有该执照的人。此外,他们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州居住至少两年。
Section § 1807
专员有权因任何最初可以作为不批准保释执照的理由而暂停或撤销该执照。
Section § 1807.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保险专员想要拒绝、暂停或吊销执照,除非特定条款另有规定,否则必须首先给予当事人合理通知并举行听证会。但是,在听证会举行之前,他们可以暂时暂停执照,最长不超过 15 天。听证程序遵循特定的政府规定,专员在此过程中拥有特定的权力。
Section § 1807.7
从2011年1月1日开始,依据这项具体法律发放的所有执照有效期将是两年。
Section § 1807.8
Section § 1807.9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个人和实体的“许可年度”是如何定义的。当许可证首次颁发时,许可年度从该日期开始。此后,它从许可证首次颁发月份的次月第一天开始。它在下一个公历年的同一月份的最后一天结束。对于2011年1月1日之前颁发的许可证,许可年度从7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
Section § 1808
如果你想续期你的许可证,你必须在许可证到期前提交申请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规定在另一条款中。如果你错过了这个截止日期,你的许可证将在下个月的第一天失效。不过,你仍然可以申请新的许可证,但直到下一年同月同日,你将需要支付两倍于常规的费用。
此外,你的申请只有在实际送达专员办公室并在办公时间内支付了费用,或者申请和费用都按照政府法典中其他指定条款的规定提交后,才会被视为已提交。
Section § 1809
本节澄清,禁止非法回扣的法律不适用于持证保释代理人之间交换的佣金或款项。实际签发或交付保释金担保书的人被视为主要方(委托人),而参与该交易的其他持证人则被视为该交易的代理人。
Section § 1810
本节规定了谁可以根据相关章节获得许可,解释了个人和公司都可以持有许可证。但是,如果公司持有许可证,则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列出所有被授权根据许可证行事的高级职员和雇员,确保这些人员符合许可要求,并对任何不当行为负责。
此外,公司只能通过持牌保释代理人处理保释活动。公司的所有股份必须归这些持牌代理人所有,并且所有股东、高级职员和董事都必须持牌并向部门披露。
任何所有权变更,例如出售或转让股份,都需要获得部门的预先批准,部门必须在60天内作出回应。
Section § 1810.5
法律规定,除非申请人通过专员主持的考试,否则不会向任何人颁发保释执照。但是,这项要求不适用于那些在前一年已经获得执照的人。
Section § 1810.6
专员每年至少组织或监督两次书面考试,以评估申请人是否有资格持有保释执照。该考试旨在确保申请人了解本州的保释法律,包括处理保释事宜和管理保释业务所涉及的责任和义务。
Section § 1810.7
要在加州成为一名持牌保释代理人,你必须完成20小时的课堂教育和40小时的逮捕权课程。除非你受雇于政府机构,否则该课程不赋予逮捕权。
教育提供者需要获得专员的批准,专员将在90天内作出决定。批准有效期为两年,但如果提供者不合格,可能会被撤销。教育者必须咨询某些州协会,并遵守统一的定价。
执照持有人每两年必须完成12小时的继续教育,除非他们年满70岁且已持牌30年。继续教育可以通过在线方式完成,并在开卷考试中取得70%的及格分数。本法规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1810.8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向持有保释相关执照的已故人士的遗产的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签发临时执照。此临时执照允许他们在该人士去世后最长一年内管理遗产业务,但不得超过业务结算完成的时间。这项规定于2023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810.9
如果你想续保你的保险执照,你需要证明你持有当前有效的执照,支付续期费用,并完成所有要求的继续教育。
Section § 1811
这项法律规定了专员对各种与保释相关的执照和申请收取的费用。如果您申请保释代理人、代办人或逃犯追捕代理人执照,每年费用为311美元,但保释许可人执照的费用为624美元。续期这些执照的费用不同:保释代理人和逃犯追捕代理人每年续期费为94美元,代办人续期费为94美元,许可人续期费为394美元。此外,参加考试、使用特定名称、提交保证金或修订申请也有具体费用,这些服务的费用从15美元到62美元不等。这些费用于2023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812
本法律允许专员制定规则,以有效管理和执行本章的规定。这些规则应合理,并有助于整体行政管理。
Section § 1813
Section § 1815
这项法律要求保险专员在线维护一份更新的持牌保释代理人、招揽人和保释逃犯追捕代理人名单。这份名单包括姓名、执照号码以及专员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详细信息。如果执照因任何原因终止,名单必须立即更新。这些要求于2023年7月1日开始生效。
Section § 1819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专员举行听证会并认证其调查结果,该证明书将作为其中详述事实的初步证据。实质上,除非另有质疑,否则它就是有力的证据。
Section § 1820
如果你持有保释执照,你需要确保它在你的办公室里清晰可见。这意味着当任何人进入办公室时,都应该能轻易看到它。
Section § 1821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保险执照的相关规定。它规定,如果执照申请未获批准,专员的决定必须基于在申请之日起60天内启动的特定法律程序。
此外,保险法典的各项条款,包括与行为和运营标准相关的条款,均适用于根据本章获得许可的个人,并将其视为“保险代理人”或“被许可人”。
Section § 1823
本节规定,处理保释金担保的担保公司,必须将从持牌代理人处收取的款项存放在州内独立的信托账户中。这些资金必须以以下几种特定方式之一安全存放:存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承保的账户、购买政府债券或国库券、投资由美国证券支持的回购协议,或投资仅限于此类证券的货币市场基金。
法律还规定,这些账户不能用作抵押品。它们专门用于支付与代理人为担保公司收取的保释金担保相关的任何未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