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保险交易所可以像个人一样上法庭,无论是起诉还是被起诉。如果交易所败诉,每个成员(即“订户”)仅需承担判决中与其在交易所中的份额或利益相符的部分。

Section § 14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你不能因为任何债务或义务而起诉互助保险社的单个成员(订户),除非你已经获得了针对互助保险社本身的终审判决,并且互助保险社在判决后30天内仍未支付。

不得对任何订户提起诉讼,基于以该互助保险社名义作出或产生的任何义务,直至已获得针对该互助保险社的终局判决,且该判决在三十日内仍未获履行。

Section § 1452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法律文件可以按照法律中另一部分(具体从第12919条开始)规定的程序,正式送达给保险专员。

法律文书可根据第3部第2章第1条(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2919)的规定,向专员送达。

Section § 14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如果法院在已向保险专员送达法律通知(即“法律文书送达”)的案件中作出判决,该判决将根据所有相关保险投保人在保险单中的权益或利益,对他们适用。

在已向专员送达法律文书的任何案件中作出的判决,将根据投保人所显示的利益对其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