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5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道,如果律师符合所有要求并支付必要的申请费,他们可以从保险专员那里获得一份授权证书。这份证书允许律师根据指定章节订立保险合同。证书上将列明他们可以提供的保险类型、律师的姓名、他们的主要办事处所在地,以及他们签发保险合同所使用的商业名称。

专员在律师符合本章要求并支付第一部第二编第一章第三条(第699节起)规定的申请费后,应向其颁发授权证书。该证书应授权该律师根据本章订立保险合同。它还应明确规定以下所有事项:
(a)CA 保险 Code § 1350(a) 将生效的保险类别。
(b)CA 保险 Code § 1350(b) 律师的姓名。
(c)CA 保险 Code § 1350(c) 主要办事处的地点。
(d)CA 保险 Code § 1350(d) 签发保险合同所使用的名称。

Section § 1350.5

Explanation
如果律师更换,或者授权证书中提到的具体信息有任何变化,该律师必须向专员申请更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