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互助保险社及其法人代理人如何纳税。这些实体不需要缴纳各种州或地方税,而是支付与经营类似业务的相互保险公司相同的费用,外加一项特定的年度税。但是,法人代理人仍需缴纳本州其他公司所缴纳的税费,但专门用于其主要业务的财产相关的税费除外。他们必须提交年度报税表并缴纳最低税。对于保险互助社,“总保费”包括投保人支付的所有款项,减去任何退款或抵免额,但不包括再保险和海洋保险的款项。此外,法人代理人需要计算如果按照标准规定他们应缴纳多少税款,然后将他们的管理费相应地减少计算出的税款金额。

代替所有其他任何州级或地方的税费、执照费或规费,每个互助保险社及其法人代理人(视为一个单一单位)应就其在本州开展此类业务,每年共同支付与经营同类业务的相互保险公司所支付的相同费用,以及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条第 (28) 节和《税收和税务法典》适用条款所规定的年度税,但互惠或相互保险社的每个法人代理人应缴纳本州其他公司所缴纳的所有税费,直接归因于专门用于其作为法人代理人主要业务的财产或由此业务所得收入的税费除外。无论如何,该法人代理人应提交年度申报表并缴纳《银行和公司税法》第 (23151) 节规定的最低税。就《税收和税务法典》第 (12221) 节而言,适用于互惠或相互保险社的“总保费”一词,包括本州投保人因保险互助社而支付的所有款项,无论称之为保费押金、会员费或其他,在扣除保费押金退还或取消以及所有退还给投保人或计入其账户作为储蓄的金额后,但不包括为再保险和海洋保险收到的款项。
每个互助保险社的法人代理人应每年计算,除本节规定外,根据《银行和公司税法》(《税收和税务法典》第二编第 (11) 部分(自第 (23001) 节起))的规定,其应缴纳的税款金额,并且每个互助保险社应向其法人代理人支付的任何管理费应按比例减少,减少额相当于所计算的税款金额。

Section § 153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交易所及其公司代表(作为一个单一实体)如果其年度税款在1994年至1995年期间超过5万美元,或自1995年起超过2万美元,则必须通过电子方式支付税款。只要电子转账发起并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之前记入州政府账户,付款就被视为按时完成。

如果他们未能通过电子方式支付,将处以应缴税款10%的罚款,除非未能支付是由于超出其控制范围的情况,并且他们已尽到普通注意义务。为避免此罚款,他们必须提交一份在伪证罪处罚下的声明,解释具体情况。

(a)CA 保险 Code § 1531(a) 自1994年1月1日起至1995年1月1日之前,每个被视为单一实体的交易所及其公司代理人,如果其年度税款超过五万美元 ($50,000),应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支付。自1995年1月1日起,每个被视为单一实体的交易所及其公司代理人,如果其年度税款超过两万美元 ($20,000),应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支付。被视为单一实体的交易所及其公司代理人应选择第45条所述的一种可接受的方法来完成电子资金转账。
(b)CA 保险 Code § 1531(b) 如果结算至州政府的活期账户在转账发起日或其后的银行营业日发生,则付款被视为在电子资金转账发起之日完成。如果结算至州政府的活期账户未在转账发起日或其后的银行营业日发生,则付款被视为在结算发生之日完成。
(c)Copy CA 保险 Code § 1531(c)
(1)Copy CA 保险 Code § 1531(c)(1) 任何根据本条规定被要求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汇缴税款的、被视为单一实体的交易所及其公司代理人,如果以不适当的电子资金转账以外的方式汇缴该等税款,应被处以等于付款时应缴税款10%的罚款。
(2)CA 保险 Code § 1531(c)(2) 如果部门发现,被视为单一实体的交易所及其公司代理人未能根据 (a) 款通过适当的电子资金转账进行支付是由于合理原因或超出该交易所及其公司代理人控制范围的情况,并且尽管已尽到普通注意义务且无故意疏忽,该交易所及其公司代理人应免除 (1) 款规定的罚款。
(3)CA 保险 Code § 1531(c)(3) 任何寻求免除 (1) 款规定罚款的交易所及其公司代理人,应向部门提交一份伪证罪处罚下的声明,阐明请求免除罚款所依据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