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保险人某些互助保险公司改制为股份制保险公司
Section § 1560.01
Section § 1560.02
本节定义了将国内相互保险人转换为股份制保险人时使用的关键术语。“通过日期”是指转换计划被采纳的日期。“转换后保险人”是原始相互保险人转变而成的实体,而“转换中保险人”则是正在进行转换的原始相互保险人。“生效日期”是此次转换正式生效的日期。
“合格投保人”是指在通过和转换时信誉良好的成员,但不包括所有类型的保单持有人。“管理机构”是保险人的决策实体,“独立董事”是指不持有股权权益的管理机构成员。“个人”包括任何与保险人相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转换计划”概述了转型的程序。“保单”是指在转换过程中赋予某些权利的保险合同,而“保单持有人”则拥有此类保单。“相互控股公司”的成立是为了管理新成立的股份控股公司中的多数股权。
“盈余权利”是投保人对盈余资金的索取权,不受保单条款的约束。“股份控股公司”的成立是为了持有转换后保险人的所有投票股。“投保人”和“投保人权益”与保险公司的成员有关,他们在转换期间和转换后获得特定权利。最后,“投票股”是指赋予选举公司管理层权力的证券。
Section § 1560.03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国内互助保险公司通过设立互助控股公司转换为股份公司的必要步骤。转换计划必须确保该保险公司成为一家股份保险公司,并且其投保人成为新的互助控股公司的投保人,该控股公司必须收购大部分投票股。该计划需要保险公司理事会三分之二的批准,并且必须获得保险专员的同意。此外,该计划还需要获得三分之二投票投保人的批准。保险公司必须提交详细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公司细则变更说明,供专员审查。这确保了转换过程中的透明度并保护了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Section § 1560.05
本节解释了专员评估互助保险人转换计划的步骤。专员必须审查该计划,举行公开听证会,并确保该计划保护保单持有人并符合法律规定。他们需要确认该计划是公平的,并且不会强迫投保人支付额外费用来维持其权利。高级职员和关键人物应获得公平且安全的股票分配。专员可以聘请顾问协助评估计划,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必须将其成员通知听证会。
Section § 1560.06
这项法律规定,当国内互助保险人计划重组时,必须召开一次会议。管理委员会或某些高管必须召集这次会议,并在45天前通过邮件通知合格的投保人。通知中必须包含一份信息声明,概述重组计划、其原因、相关利益和风险,以及它可能如何影响保单持有人。它还详细说明了任何股票发行计划,并为重组后的实体提供了新的管理文件。投保人可以亲自、通过委托或投票方式对计划进行表决,会议需要10%的法定人数才能进行。
Section § 1560.07
本节解释了当加州的一家保险公司进行结构转换(例如上市)时,可以在其计划中包含允许其领导层和员工以与公众相同的价格购买股票的条款。但是,他们可以购买的数量是有限制的。具体来说,他们购买公司有表决权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25%至35%,具体取决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类型。例如,资产超过2亿美元的公司上限为25%,而资产少于2亿美元的公司上限为35%。此外,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
Section § 1560.08
这项法律规定,国内相互保险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代理人或雇员等个人,不得因协助公司转换而获得额外报酬,除非这是经批准计划的一部分。但是,它允许向律师、会计师和精算师等专业人士支付合理费用,即使他们是董事,只要他们是独立执业的。
Section § 1560.09
Section § 1560.10
Section § 1560.11
当一家国内相互保险公司转变为股份公司时,原投保人会失去他们在盈余中的权利,但会成为新的相互持股公司的成员。他们在新公司中保留的权利与之前在盈余中的权利相似。新实体最初发行的股份结构旨在让持股公司保持控制权。保单持有人的合同不受此变更影响。
被转换的保险公司是原公司的法律延续,继承所有现有权利和合同。持股公司必须拥有股份持股公司的多数股权。持股公司的成员在决策中每人拥有一票,并且只需 5% 的成员出席即可使决策有效。
管理委员会由 6 至 18 名董事组成,其中大部分必须是保单持有人,任期不超过六年。成员权益不被视为保险销售的诱因。保险专员负责监督持股公司的治理和证券发行。
Section § 1560.12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或团体未经专员批准,不得收购已转换业务状态的保险公司5%或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这项规定直接和间接都适用,并且涵盖公司转换后的五年内。
如果有人违反此规定,他们收购的超过5%上限的股份将不能用于投票。公司或其利益相关者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以阻止任何不当所有权并纠正情况。如果发生违规行为,专员也可以介入并管理公司。
“实益所有权”是指对股份如何投票或处置拥有控制权。“有表决权证券”包括股票和获取股份的其他权利。“要约”涵盖所有收购或征求股份的尝试。
Section § 1560.13
Section § 1560.14
这项法律规定了与保险相关的转换计划或修订启动法律行动的具体时限。简单来说,从这些计划或修订提交之日起一年内,或从其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你可以提起任何诉讼。如果计划被撤回,你必须在撤回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采取行动。如果问题涉及特定的修订,时限将根据提交或生效日期遵循类似规则。此外,如果你想对专员或政府官员就这些计划做出的决定提出异议,你必须在他们做出决定之日起 30 天内提交申请,但最迟不得超过计划生效之日起 30 天。
Section § 1560.16
本法律条款赋予专员制定、修改或废止为执行相关条款所需的规章制度的权力。此外,专员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收取国家在履行专员职责时合理产生的费用。
Section § 1560.17
在一家保险公司完成其结构转换并获得必要证书后,州务卿将备案其公司章程的确认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