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内保险公司的董事会未制定紧急章程,则在发生此类国家紧急情况时,以下规定将生效:
(1)CA 保险 Code § 688.2(1) 三名董事应构成董事会所有会议处理事务的法定人数。
(2)CA 保险 Code § 688.2(2) 董事会的任何空缺可由多数留任董事填补,即使不足法定人数,或由唯一留任董事填补。
(3)CA 保险 Code § 688.2(3) 如果没有幸存董事,但公司至少有三名副总裁幸存,则任职时间最长的三名副总裁应担任董事,并应拥有前任董事会的所有权力以及本法或后续立法授予的权力。该紧急董事会经多数票通过可选举其他董事。如果没有至少三名幸存副总裁,则专员或经正式指定行使专员权力的人应任命三人为董事,他们应拥有前任董事会的所有权力以及本法或后续立法授予的权力,且这些人经多数票通过可选举其他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