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破产
Section § 980
本法律条款将“负债”一词定义为不仅包括债务,还涵盖已报告损失、费用、税款以及任何其他未具体提及的财务义务。
Section § 984
Section § 985
本法律定义了保险公司破产的含义。如果保险公司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或者其资产不足以覆盖其负债并达到法定要求,则被视为破产。仅仅为负债和风险再保险做准备是不够的;保险公司还必须拥有相当于所需资本的额外资产。再保险是指根据实际未赚保费或与可靠公司进行再保险所需的估计金额来覆盖未了风险。某些类型的保险,如人寿或抵押保险,不受这些规则的约束。制定再保险需求估算标准是为了保护保单持有人和债权人。对于残疾保险,需要根据另一条款规定特定的准备金和估算。
Section § 985.5
Section § 985.6
本法律明确规定,根据另一条款(第985.5条)要求调查和编制报告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被视为行政管理费用,其定义见法律的另一部分(第1033条)。
Section § 986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人寿保险公司何时被视为资不抵债。如果一家公司的总资产低于其偿付多项财务义务所需的总和,包括其负债、必要资本以及所有未了风险的再保险费用,则该公司被视为资不抵债。
本法律根据合同签发地点、团体保险标准以及风险承保时间等不同情况,规定了再保险费率的不同条件。它使用死亡率标准和利率来确定不同类型风险的费率,包括在外国签发的合同、团体保险、残疾保险,以及历史上不同时期承保的风险。
Section § 98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家产权保险公司在用完其盈余资金后,其剩余资本低于25万美元,或者低于其已发行股票总价值的75%,那么该公司就被视为资不抵债。
Section § 988
这项法律定义了保险公司财务“受损”的含义——即当其资产少于其法定资本、盈余和负债时。“首席执行官”是指被指定负责处理保险公司政策的个人。如果公司财务受损,首席执行官必须立即通知保险专员和公司董事会。此外,如果任何高级职员、董事或受托人知悉或怀疑公司受损,他们必须通知首席执行官。未能报告这些情况可能导致最高五万美元的罚款、最高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989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隐匿或篡改属于保险公司的财产,均属犯罪,具体而言是轻罪。如果有人在财务困境期间为欺诈而隐匿其自身或保险公司的财产,那也属于犯罪。此外,篡改或隐匿与保险公司财产相关的文件,特别是对法院官员隐匿,均属非法。被判有罪者可能面临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