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认定并声明如下: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259(a) 离家出走和无家可归的青少年是指年龄在12至24岁(含)之间,最缺乏基本机会和支持的年轻人。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259(b) 青少年离家出走和无家可归的普遍程度令人震惊。研究表明,美国每年有160万至280万24岁以下的青少年经历无家可归。经历无家可归的年轻人中,有色人种、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或跨性别青少年所占比例过高。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259(c) 加利福尼亚州无家可归且无住所的年轻人比例位居全国第二,并且这一数字还在增长。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259(d) 美国所有经历无家可归的年轻人中有31%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然而该州三分之二的县缺乏为经历无家可归的年轻人提供的基本服务,包括住所、心理和行为服务、家庭维护和强化以及药物滥用治疗项目。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259(e) 研究表明,经历无家可归的年轻人更有可能因其在无家可归之前或因无家可归(包括商业性性剥削)而遭受的创伤和虐待经历,而使用或开始使用毒品和酒精。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259(f) 随着选民通过第64号提案《成人使用大麻法案》,为支持经历无家可归的年轻人(包括患有物质使用障碍的年轻人)的各种项目和服务提供了新的资金机会。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259(g) 为进一步实现预防青少年无家可归的目标,立法机关制定了《2018年无家可归青少年法案》,旨在改善针对经历无家可归的年轻人(包括患有物质使用障碍的年轻人)的预防和早期干预支持服务、低门槛和多样化的住房机会以及住房后和后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