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160

Explanation

本节仅说明本章的正式名称为“家庭更美好法案”。

本章称为并可引用为“家庭更美好法案”。

Section § 8161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加州特许经营税局根据合格收款人的收入和报税身份向其发放一次性付款。联合报税的已婚夫妇、户主和在世配偶可获得不同金额的付款,如果他们申报了受抚养人,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个人收入水平决定了某人是否能获得350美元至700美元的付款,如果他们申报了受抚养人,还会获得额外金额。要符合资格,个人必须在指定日期前提交加州报税表,在指定期间内是加州居民,并且未被他人申报为受抚养人。

没有受抚养人的单身报税人、已故个人或在付款时被监禁的人不符合资格。联合报税人被视为一个收款人。这些付款不是退税,并且在12个月内不影响各种福利。付款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但之后可以使用借记卡或过期支票重新发放。这些付款在福利资格方面被视为联邦劳动所得退税,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a)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应尽快向每位合格收款人支付一次性适用金额款项。合格收款人不得收到超过一次的适用金额款项。付款可以由加州特许经营税局确定的形式和方式进行。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 就本节而言,适用以下定义: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1) “适用金额”指以下任一情况: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1)(A) 对于根据《收入和税收法典》第2编第10.2部分(自第18401条起)提交联合报税表的夫妻,在第 (4) 款 (A) 项 (i) 目所述的报税表上申报的加州调整后总收入为: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1)(A)(i) 十五万美元 ($150,000) 或以下,适用金额为七百美元 ($700),如果合格收款人根据《收入和税收法典》第17054条 (d) 款第 (1) 项在第 (4) 款 (A) 项 (i) 目所述的报税表上申报了一项或多项受抚养人抵免,则额外增加三百五十美元 ($350)。
(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1)(A)(ii) 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或以下,且超过十五万美元 ($150,000),适用金额为五百美元 ($500),如果合格收款人根据《收入和税收法典》第17054条 (d) 款第 (1) 项在第 (4) 款 (A) 项 (i) 目所述的报税表上申报了一项或多项受抚养人抵免,则额外增加二百五十美元 ($250)。
(i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1)(A)(iii) 五十万美元 ($500,000) 或以下,且超过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适用金额为四百美元 ($400),如果合格收款人根据《收入和税收法典》第17054条 (d) 款第 (1) 项在第 (4) 款 (A) 项 (i) 目所述的报税表上申报了一项或多项受抚养人抵免,则额外增加二百美元 ($200)。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1)(B) 对于根据《收入和税收法典》第2编第10.2部分(自第18401条起)以户主身份报税的个人,或根据《收入和税收法典》第2编第10.2部分(自第18401条起)以在世配偶身份报税的个人,在第 (4) 款 (A) 项 (i) 目所述的报税表上申报的加州调整后总收入为: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1)(B)(i) 十五万美元 ($150,000) 或以下,适用金额为三百五十美元 ($350),如果合格收款人根据《收入和税收法典》第17054条 (d) 款第 (1) 项在第 (4) 款 (A) 项 (i) 目所述的报税表上申报了一项或多项受抚养人抵免,则额外增加三百五十美元 ($350)。
(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1)(B)(ii) 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或以下,且超过十五万美元 ($150,000),适用金额为二百五十美元 ($250),如果合格收款人根据《收入和税收法典》第17054条 (d) 款第 (1) 项在第 (4) 款 (A) 项 (i) 目所述的报税表上申报了一项或多项受抚养人抵免,则额外增加二百五十美元 ($250)。
(i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1)(B)(iii) 五十万美元 ($500,000) 或以下,且超过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适用金额为二百美元 ($200),如果合格收款人根据《收入和税收法典》第17054条 (d) 款第 (1) 项在第 (4) 款 (A) 项 (i) 目所述的报税表上申报了一项或多项受抚养人抵免,则额外增加二百美元 ($200)。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1)(C) 对于任何其他个人,在第 (4) 款 (A) 项 (i) 目所述的报税表上申报的加州调整后总收入为: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b)(1)(C)(i) 七万五千美元 ($75,000) 或以下,适用金额为三百五十美元 ($350),如果合格收款人根据《收入和税收法典》第17054条 (d) 款第 (1) 项在第 (4) 款 (A) 项 (i) 目所述的报税表上申报了一项或多项受抚养人抵免,则额外增加三百五十美元 ($350)。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e) 本节授权的付款不应视为根据《收入与税收法典》第2编第10.2部分第6章(自第19301条起)对所得税超额缴纳的退款,也不应视为针对根据《收入与税收法典》第2编第10部分(自第17001条起)施加的任何责任的退款。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f)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节授权的付款,在确定根据第9编(自第10000条起)领取福利的资格(不包括根据第9编第3部分第7章(自第14000条起)的福利)或这些福利的金额时,应与联邦劳动所得退税以相同方式处理。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1(g)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节授权的付款不应计入收入,且自收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应计入资源,用于确定该个人或任何其他个人在未涵盖于(e)款的任何州或地方计划下获得福利或援助的资格,或福利或援助的金额或范围。对于州或地方计划,本款仅在其不与与该计划相关的联邦法律冲突的范围内实施,并且该计划已首先获得任何所需的联邦批准或豁免。

Section § 81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州金库中设立了“家庭更美好退税基金”。特许权税委员会可以使用这笔基金支付相关法律规定的款项,并且可以持续使用这些资金,不受财政年度限制。

州主计长负责将资金从普通基金转入这个新基金,但转入金额不得超过所需数额。如果任何款项被退回,它们将重新存入这个基金。

截至2024年6月1日,家庭更美好退税基金中任何未使用的资金都将转回普通基金。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2(a) 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家庭更美好退税基金。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特此从家庭更美好退税基金中持续拨款,不考虑财政年度,将特许权税委员会根据本章规定支付所需款项的金额拨付给特许权税委员会,用于支付第8161条授权的款项。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2(b) 主计长应将不超过根据 (a) 款拨付的金额从普通基金转入家庭更美好退税基金。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2(c) 所有退回的款项应重新存入家庭更美好退税基金。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2(d) 截至2024年6月1日,家庭更美好退税基金中为本法案目的而剩余的任何未使用款项应转入普通基金。

Section § 81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政府聘请第三方公司,以帮助高效分发款项并防止欺诈。这些协议必须包含对州政府有利的条款,并且款项必须在2026年4月30日之前到期。任何剩余或无人认领的资金必须在2026年5月31日之前退还给州的特许经营税委员会,以存回普通基金。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州可以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合同,提供与根据本章进行的款项分发相关的服务,其形式和方式应以最能加快支付和减轻欺诈为准。根据本条签订的服务合同可以包含符合州最佳利益的条款和条件,但应包含每种已发放支付形式的到期日,不迟于2026年4月30日,并要求任何已发放款项中未支出或无人认领的余额,在到期后,应退还给特许经营税委员会,该委员会将把这些款项存入普通基金,且所有未使用的余额应不迟于2026年5月31日退还。

Section § 816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被认定为“家庭更好退税款”的款项通常受到保护,免于被扣押令强制收取。但是,与子女抚养费、配偶抚养费、家庭抚养费或支付给受害者的刑事赔偿金相关的扣押则不在此列。直接从州政府收到此类款项的金融机构必须识别这些资金,并将其免于扣押。它们必须审查账户,使用一个称为“回溯期”的特定时间范围来识别免于扣押的存款。如果金融机构真诚地努力遵守这些规定,它们将不对与这些款项相关的任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账户审查”和“回溯期”等术语已进行定义,以明确整个流程。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a)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a)(1) 根据第8161条支付的家庭更好退税款应自动免于扣押令。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a)(2) 本款不适用于与子女抚养费、配偶抚养费、家庭抚养费或支付给受害者的刑事赔偿金相关的诉讼或判决的扣押令。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金融机构直接从州政府收到(a)款所述款项时,如果该款项被州政府标记为“家庭更好退税款”或包含其他行业标准唯一标识符,足以合理地让金融机构识别这些资金为家庭更好退税款,则应免除这些款项的任何扣押令。
(c)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c)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c)(1) 在免除家庭更好退税款的扣押令时,金融机构应在账户审查期间使用回溯期来识别免除的存款。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c)(2) 金融机构应进行一次性账户审查,该审查应符合《联邦法规法典》第31篇第212.5条(a)款所述的要求。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d) 善意尝试遵守本条规定的金融机构,对于涉及适用款项的行为,不应根据联邦或州法律、法规、法院或其他命令或监管解释承担责任或受到监管行动。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e) 在本条中: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e)(1) “账户审查”指检查账户中存款的过程,以确定福利机构是否在回溯期内向该账户存入了福利款项。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e)(2) “扣押令”指法院、州或州机构、或市或市政公司发出的传票、命令、通知、传唤、判决、征收令或类似的书面指示,包括冻结账户资产的命令,以对债务人进行扣押。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8164(e)(3) “回溯期”指从账户审查日期前一天开始的两个月期间,并在两个月前的对应日期结束,如果对应日期不存在,则在两个月前的该月的最后一天结束。

Section § 81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是临时的,在2027年1月1日之后将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