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 不迟于2007年6月30日,每个多功能老年中心和老年中心(定义见第9591条 (j) 和 (n) 款)应制定并维护一份书面应急行动计划。该应急行动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1) 设施准备程序,以确定急救用品的位置,固定所有家具、电器和其他独立物体,并提供操作燃气和水截止阀的说明。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2) 社区资源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附近资源的识别和位置: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2)(A) 发电机。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2)(B) 电话。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2)(C) 医院和公共卫生诊所。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2)(D) 消防站和警察局。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3) 疏散程序,包括为需要协助撤离中心的人员提供便利的程序。该疏散计划应放置在公众可访问的区域。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4) 在其他社区设施无法运作的情况下,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其他需要在老年中心寻求庇护的社区成员提供便利的程序。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5) 灾后响应所需的人力资源。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6) 定期进行疏散演习、消防演习和地震演习的程序。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7) 确保灾后服务持续的程序。
(8)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a)(8) 在应急和疏散计划中考虑文化和语言障碍,以及适当解决这些障碍的方法。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625(b) 在制定本章要求的应急行动计划时,多功能老年中心和老年中心应与紧急服务办公室、当地老龄机构(定义见第9006条)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和利益攸关方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