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8
Section § 9560
多功能老年服务计划旨在帮助65岁及以上、符合入住养老院条件但更愿意留在社区的人。该计划旨在通过提供便捷的社区健康和社会服务,帮助老年人保持独立,从而防止过早入住机构。它侧重于有效利用公共资金,并通过协调各种服务来提升服务提供。该倡议允许服务组织具有灵活性,并强调外展和信息传播。
Section § 9561
本节解释了旨在帮助有需要人士的项目服务,可以由项目本身资助,也可以通过其他社区资源获得。这些服务涵盖广泛的支持,例如案件管理、娱乐、教育和老年中心活动。此外,它还包括交通、住房援助、志愿项目、法律援助、居家维修和健康评估等服务。目标是通过营养、心理和精神健康服务、家庭医疗护理以及成人日间照护等多种形式的援助,提供全面的支持。
Section § 9562
本节概述了本章的管理工作由一个部门与负责医疗补助的州卫生服务部合作进行。同时,只要联邦法律允许,卫生福利局内的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豁免相关规定并提供资源,以确保本章能够有效实施。
Section § 9563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制定批准地方多功能老年服务计划(MSSP)站点的标准。这些标准包括组建一个团队来评估老年人的需求,并确保他们获得持续的社会、经济和健康护理。它还涉及开发和维护必要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并协调整合服务。
法律规定了根据可用资金确定的站点数量,并强调与地方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的协调。该法律旨在有效利用地方资源。它包括评估站点提案的指导方针,以及在不一定通过竞争性招标的情况下决定何时更换现有站点,除非这样做符合州的最佳利益。
Section § 9564
Section § 9565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与当地站点相关的部门的职责。它要求该部门与非营利组织或政府实体签订合同,运营这些站点,且不应预期未来资金的增加。部门还必须提供拨款,监督运营,并确保评估符合特定标准。此外,部门的任务是寻求公共或私人资金,并与其他计划(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计划)进行协调。部门还可以与州卫生服务部签订协议,作为医疗补助(Medi-Cal)提供者参与。
Section § 9566
本法律允许相关部门向运营多功能老年服务项目的地方政府或非营利机构预支该项目年度资金的最多25%。这笔预付款是根据项目的预计预算确定的,旨在确保项目顺利运作。未来的付款将根据这笔初始预付款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