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5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帮助老年人和残疾成年人获得所需支持,使他们能够尽可能长时间地在自己的家中或社区独立生活。它规定社区服务项目必须遵守具体规定,以确保这些服务得到有效提供。

Section § 9541

Explanation

本节在加利福尼亚州设立了健康保险咨询和倡导计划。该计划旨在帮助联邦医疗保险受益人以及即将符合联邦医疗保险资格的人员了解其健康保险选择,提供关于联邦医疗保险、私人健康保险和相关计划的咨询。该计划确保向个人提供全面的教育和帮助,协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决定。本部门负责创建和分发医疗保健计划信息,并培训志愿咨询师。咨询师提供指导,但除非行为鲁莽,否则不对错误负责。此外,他们必须在提供服务前完成经批准的培训和实习。各部门将合作处理保险广告中任何误导性宣传的案件。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a)(1) 健康保险咨询和倡导计划的宗旨是,在全州范围内,为联邦医疗保险受益人以及即将符合联邦医疗保险资格的人员提供关于联邦医疗保险、私人健康保险和相关医疗保健覆盖计划的咨询和倡导服务,并维护服务完整性。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a)(2) 缺乏健康保险素养技能可能导致错误信息或不匹配的保险需求。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a)(3) 随着医疗保健选择日益复杂,健康保险咨询和倡导计划在向所服务的受益人阐明联邦医疗保险计划的所有方面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b) 本部门应负责但不限于以下两项工作: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b)(1) 作为与联邦医疗保险、管理式医疗、健康和长期护理相关的寿险和残疾保险以及相关医疗保健覆盖计划的信息和材料的交流中心。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b)(2) 根据需要,开发与联邦医疗保险、管理式医疗、健康和长期护理相关的寿险和残疾保险以及相关医疗保健覆盖计划的额外信息和材料。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c) 尽管有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直接服务承包商应负责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事项: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c)(1) 建议、教育和赋能联邦医疗保险受益人,使其能够在众多选择中做出最符合其需求的知情选择。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c)(2) 向公众提供关于联邦医疗保险、长期护理规划、私人健康和长期护理保险、管理式医疗以及相关医疗保健覆盖计划的社区教育。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c)(3) 就联邦医疗保险、长期护理规划、私人健康和长期护理保险、管理式医疗以及相关医疗保健覆盖计划提供咨询和非正式倡导。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c)(4) 就联邦医疗保险上诉、与联邦医疗保险相关的管理式医疗上诉以及寿险和残疾保险问题提供法律代理转介服务或法律代理。根据本计划提供的法律服务应遵守以下谅解:法律代理和法律倡导不应包括对私人保险公司或管理式医疗计划提起诉讼。如果机构将法律服务与咨询和教育服务分开签订合同,则应建立并维护一个从咨询服务到法律服务的正式协调和转介系统。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c)(5) 支持针对公众、雇主、员工团体、老年人组织以及其他对长期护理规划问题表示兴趣的团体开展长期护理教育活动的教育服务。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c)(6) 强调长期护理规划重要性、促进自力更生和独立性以及长期护理选择的教育服务。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c)(7) 在可能的情况下,支持进一步强调社区教育活动,通过电视和其他媒体发布公告,说明联邦医疗保险的有限性、长期护理规划的必要性、长期护理保险的功能以及提供有关这些主题的咨询和教育资料。
(8)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c)(8) 招募、培训、协调健康保险咨询师并向本部门注册,包括大量旨在尽可能广泛扩展服务的志愿咨询师。
(9)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c)(9) 按照本部门的规定,系统地收集和报告所有所需的社区服务计划数据。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d) 为健康保险咨询和倡导计划自愿贡献时间的参与者,可按照本部门的规定报销所产生的费用。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e) 本部门、管理式医疗保健部和保险部应共同制定机构间程序,用于转介和调查联邦医疗保险、管理式医疗计划以及寿险和残疾保险公司及代理人提供的服务在广告或销售中涉嫌虚假陈述的案例。
(f)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1) 健康保险咨询师不得根据本章提供咨询服务,除非该健康保险咨询师已在本部门注册。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2) 已注册的志愿健康保险咨询师在根据本章提供咨询服务时,不对过失行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豁免不适用于任何重大过失行为、不作为或故意不当行为的健康保险咨询师。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3) 注册的志愿健康保险顾问不对任何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其雇员或类似情况的人,因顾问在提供咨询时所作的陈述而引起的诽谤、商业诽谤、口头诽谤或类似行为承担责任,除非该陈述是出于实际恶意而作出。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4) 在提供任何咨询服务之前,健康保险顾问应根据本章规定,书面告知咨询服务的接受者,顾问是本着善意,以志愿者的身份提供有关健康保险政策和福利的信息,但该信息不应被解释为法律建议,并且顾问通常不承担责任,除非其行为和不作为构成严重过失或顾问存在故意不当行为。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5) 除非申请人已圆满完成部门批准的培训,且该培训至少包含24小时,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科目,否则部门不得根据本节注册任何申请人: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5)(A) 医疗保险。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5)(B) 人寿和残疾保险。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5)(C) 管理式医疗。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5)(D) 退休福利和长期护理规划原则。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5)(E) 咨询技能。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5)(F) 部门认定为根据本章提供咨询服务所必需的任何其他科目。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6) 除非申请人已完成所有培训要求,并已与经验丰富的顾问共同实习至少10小时,且经当地项目经理认定能够履行顾问职责,否则部门不得根据本节注册任何申请人。申请人应签署部门规定的利益冲突和保密协议。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f)(7) 除非顾问在每个日历年内,已按照部门规定的方式,接受了关于医疗保险、管理式医疗、人寿和残疾保险以及其他科目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否则顾问不得继续提供健康保险咨询服务。

Section § 9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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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规定加州老龄部向医疗计划收取一笔小额费用,针对每位参加某些与医疗保险相关计划的人。这笔费用有助于资助健康保险咨询和倡导计划 (HICAP),该计划为符合医疗保险条件的个人提供关于医疗计划的指导。这些费用产生的收入会存入一个名为“州HICAP基金”的专门基金。

该法律还设定了一个资助比例,确保从另一保险基金中拨出两美元,以对应从这些费用中征收的每一美元。财政部定期审查这一比例,并根据人口结构变化提出必要的调整建议。此外,从2005-06财政年度开始,必须为地方HICAP计划提供额外的两百万美元,且仅用于地方计划的资助。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5(a) 加州老龄部应每年向医疗服务计划征收一项费用,不低于一美元四十美分 ($1.40),但不高于一美元六十五美分 ($1.65),针对截至上一年12月31日,根据服务州内符合医疗保险条件的受益人的预付医疗保险计划,注册在医疗服务计划中的每一个人;以及针对截至上一年12月31日,根据医疗保险补充合同(包括医疗保险优选合同)的每一位参保人,以抵消向符合医疗保险条件的受益人提供咨询的费用,内容是关于通过健康维护组织而非传统医疗保险提供者系统可获得的福利和计划。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5(b) 根据本节征收的所有费用应存入州HICAP基金,用于实施健康保险咨询和倡导计划,并在立法机关拨款后,可用于第9541节中规定的活动支出。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5(c) 本部门可使用根据 (a) 款征收的费用中最高7%的部分,用于该费用的管理、评估和征收。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5(d)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在颁布本法案并资助健康保险咨询和倡导计划时,维持从保险基金征收的两美元 ($2) 与根据 (a) 款征收的每一美元 ($1) 的比例。该比例应由财政部在1999年1月1日后的30天内进行审查,此后每两年审查一次,以审查即将符合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口统计数据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居住在加州55岁及以上公民的数量、健康保险咨询和倡导计划顾问进行的咨询会话的数量和平均持续时间,特别是关于预付医疗保险计划和医疗保险差额计划的咨询会话数量,以及其他长期护理和健康相关产品的使用情况。审查后,财政部应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提出关于调整保险基金供资与根据 (a) 款征收费用比例的适当建议。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5(e)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根据 (a) 款征收的费用以及根据 (d) 款确定的比例所产生的收入,应用于部分抵消和减少每年从保险基金拨款用于资助健康保险咨询和倡导计划的收入金额。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5(f) 应在州财政部设立一个由加州老龄部管理的“州HICAP基金”,用于征收 (a) 款所述的费用评估,且仅用于资助健康保险咨询和倡导计划。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1.5(g)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从2005-06财政年度开始,应向地方HICAP计划提供两百万美元 ($2,000,000) 的额外资金,该资金应来源于HICAP费用的增加以及根据 (d) 款相应的保险基金。任何额外资金应仅用于地方HICAP资助,不得用于部门或地方老龄机构的管理。

Section § 9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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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主要关注阿尔茨海默症日间照护资源中心计划,该计划旨在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及其他痴呆相关疾病的个人提供专业日间照护,并为其家人和照护者提供支持。参与者通常症状处于中度到重度阶段,由于其特殊需求,可能难以适应传统的照护计划。法律规定了中心的要求,例如量身定制的计划和人员配备、安全措施以及为参与者提供的经济援助选项。

中心必须是获得许可的成人日间计划,并遵守特定标准。鼓励中心与教育和社区计划合作,提供培训,并通过交通和志愿参与让家庭成员参与照护。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阿尔茨海默症日间照护资源中心计划的宗旨是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及其他痴呆相关疾病的个人提供获得专业日间照护资源中心的机会,并为其家庭和照护者提供支持。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b)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节的解释: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b)(1) “参与者”指患有阿尔茨海默症或相关类型疾病的个人,特别是处于中度至重度阶段的参与者,其照护需求和行为问题可能使其难以参与现有照护计划。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b)(2) “其他痴呆相关疾病”指导致第 (3) 款所述症状的不可逆脑部疾病。这应包括但不限于多发性脑梗死性痴呆和帕金森病。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b)(3) “照护需求”或“行为问题”指症状表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记忆力丧失、失语症(沟通障碍)、迷失方向或定向障碍、困惑和躁动(具有攻击性倾向)以及失禁。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b)(4) “阿尔茨海默症日间照护资源中心”指根据本节设立的,为痴呆症参与者提供专业日间照护计划的中心。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c) 该部门应制定政策和指导方针以实现本节的宗旨,且其制定不受《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约束。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 为符合根据本节获得资金的资格,直接服务合同申请人应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1) 提供计划和服务,以满足参与者的特殊照护需求并解决其行为问题。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2) 提供充足和适当的人员配备,以满足参与者的护理、社会心理和娱乐需求。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3) 提供物理设施,包括保护参与者安全所需的保障措施。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4) 提供一项计划,以协助无法承担全部计划费用的个人。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利用额外资金来源提供补充援助,并允许家庭成员作为志愿者在申请人的设施中参与。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5) 利用志愿者和志愿助手,并为这些志愿者提供充分培训。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6) 提供不低于直接服务合同金额25%的配套资金,包括现金或实物捐助,确定申请人设施的其他潜在资金来源,并概述寻求额外资金以保持偿付能力的计划。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7) 维持家庭和照护者支持小组。
(8)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8) 鼓励家庭成员和照护者为参与者提供往返于申请人设施的交通服务。
(9)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9) 重点关注中度至重度残疾的参与者。
(10)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10) 为参与者提供或安排午餐。
(1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11) 作为示范中心,可供其他服务提供者进行这些患者照护的现场培训。
(1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d)(12) 维持系统化的收集和报告所有所需的社区基础服务计划数据的方式。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e) 在资源允许的范围内,鼓励直接服务合同申请人: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e)(1) 与当地教育计划(例如护理和老年学计划)建立联系,为学生提供现场培训。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e)(2) 提供协助家庭成员的服务,包括咨询和转介至其他资源。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e)(3) 让中心参与社区外展活动,并向社区提供教育和信息材料。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2(f) 直接服务承包商应获得成人日间计划的许可(如《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502条(a)款第(2)项所定义),或作为成人日间保健中心(如《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570.7条(b)款所定义),并应遵守本分部(包括本章)的要求,以运营阿尔茨海默症日间照护资源中心。如果直接服务承包商放弃其成人日间计划或成人日间保健中心执照,或如果执照因不符合适用的许可或认证标准而被终止,这些行为也应终止直接服务承包商的阿尔茨海默症日间照护资源中心合同。

Section § 9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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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色纸袋计划”旨在通过收集和分发捐赠食物来帮助低收入老年人。这里定义的低收入老年人是指60岁或以上,收入不高于州政府为盲人提供的基本福利水平的人。如果食物资源有盈余,该计划也可以帮助收入略高(最高可达规定限额的125%)的老年人,但前提是必须先满足最低收入群体老年人的需求。服务的提供取决于是否有剩余食物和可用资金。

为了获得资金,项目运营方必须提供25%的现金配套资金和25%的实物配套资金,优先考虑当地支持,并设立一个包含低收入老年人代表的董事会。他们还需要适当的食物储存空间,利用志愿者进行分发,并跟踪服务数据。捐赠的食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捐赠者或县政府对因捐赠食物造成的伤害免责,除非是由于重大过失。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3(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棕色纸袋计划”的目的是为赞助商和志愿者提供机会,筛选捐赠的过剩食物,并分发袋装食物,以帮助满足低收入老年人的营养需求。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3(b) 就本节而言,“低收入老年人”指年满60岁或以上的人,其收入不高于根据州补充计划为盲人提供的年度基本福利水平,根据第12200节(a)款的规定。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3(c) 如果服务是根据(b)款提供的,并且随后确定存在食物盈余,该计划也可以向年满60岁或以上、收入不超过(b)款规定的低收入老年人最高收入水平125%的人提供这些服务。根据本款提供服务应取决于当地配送点确定的剩余食物产品的可用性,且服务应在可用资金的限度内提供。只有在运营该计划的当地机构确定已满足符合(b)款所有要求的低收入老年人的需求后,才能向收入超过(b)款规定的年度基本福利水平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服务。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3(d) 为了有资格根据本章获得资金,直接服务合同申请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所有条件: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3(d)(1) 在根据第7章(自第9530节起)和本章获得资金之前,提供25%的现金配套资金和25%的实物配套资金。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3(d)(2) 使用的配套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市、县和联邦资金、捐款以及私人或商业捐赠。优先考虑那些地方配套资金较多的地方项目。州政府资金应作为慈善捐款(包括实物和当地社区支持)的催化剂。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3(d)(3) 在董事会下运作,至少有一名低收入老年人作为代表,以及社区中其他感兴趣的人士。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3(d)(4) 提供足够的食物储存空间,并具备必要的冷藏和冷冻储存条件。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3(d)(5) 利用志愿者向低收入老年人分发农产品和未售出的食物。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3(d)(6) 维护一个系统化的方式来收集和报告所有所需的社区服务项目数据。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3(e) 分发给老年人的食物应符合县卫生法规。除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的任何伤害外,根据本章设立的任何县或县机构以及任何捐赠农产品的人,均不对因根据本章捐赠任何产品而发生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所致的任何伤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因食用产品造成的伤害。

Section § 9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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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设立了加州寄养祖父母计划,旨在为60岁及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机会,通过指导有特殊需求的儿童。志愿者每周需工作五天,每天至少四小时。

管理该计划的组织应为政府机构或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能够提供医院、学校等各种环境中的服务。他们必须负责招募、培训和分配,确保志愿者获得膳食、交通和津贴等必要支持。

该计划侧重于在包括惩教机构在内的各种环境中,帮助有特殊需求的儿童,包括受虐待、被忽视或有残疾的儿童。本节的实施取决于可用资金。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寄养祖父母计划的宗旨应是根据1993年联邦国家和社区服务信托法案(42 U.S.C. Sec. 12651 et seq.),通过指导有身体、发育或行为需求的儿童,为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具有个人意义的志愿社区服务机会。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b) 就本节而言,“寄养祖父母志愿者”是指年龄在60岁或以上,根据《联邦法规法典》第45篇第1208部分确定收入不足,并根据本章提供每周五天、每天至少四小时寄养祖父母服务的个人。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 直接服务承包商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1) 是市、县、市县或州政府部门,或任何合适的私人非营利组织,并证明有能力在各种环境中提供指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儿科病房、为身体、情感或精神受损者提供的设施、惩教机构、学校、日托中心和住所。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2) 招募、选拔、培训和分配工作人员及志愿者。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3) 向志愿者参与者提供与通过国家服务公司资助的寄养祖父母志愿者相同的福利、交通、津贴和收入豁免。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4) 为志愿者提供或安排膳食、交通和监督。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5) 为60岁及以上的低收入个人提供福利和有意义的志愿服务机会。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6) 服务21岁以下有特殊需求或可从成人关系中受益的儿童。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7) 向以下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7)(A) 早产且发育不良的婴儿、受虐待和被忽视的儿童,或医院中的慢性病儿童。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7)(B) 患有自闭症的儿童、患有脑瘫或智力或发育障碍的儿童,以及被安置在机构中的儿童。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7)(C) 有身体残疾的儿童、有智力或发育障碍的儿童、有情感挑战的儿童,或在学校或日托中心社会和文化上孤立的儿童、被忽视的儿童,以及在居住环境中受虐待的儿童。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7)(D) 行为不端并被安置在惩教机构中的儿童。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7)(E) 被指控犯有或被裁定犯有相当于轻罪的罪行的19岁以下儿童。
(8)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c)(8) 维护系统化的方法来收集和报告所有所需的社区服务项目数据。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d) 除了有机会帮助有身体、发育或行为需求并可从成人关系中受益的儿童外,寄养祖父母志愿者还应获得以下所有福利: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d)(1) 往返其住所和提供服务地点的交通费用,或可乘坐提供给他们的巴士或其他交通工具。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d)(2) 在寄养祖父母提供服务的每一天中获得一顿免费餐食。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d)(3) 意外保险、年度体检和免税小时津贴。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4(e) 本节仅在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为此目的拨款的情况下实施。

Section § 9545

Explanation

加州的“联系计划”旨在帮助老年人和有功能障碍的成年人获得照护和个案管理服务,以避免他们入住护理机构。该计划优先关注低收入人群,通过评估他们的需求,制定服务计划,并安排必要的服务,同时在动用项目资金前,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它还包括监督服务质量,并协助那些从护理机构过渡回家或面临暂时性独立生活威胁的人。承包商必须具备长期照护服务经验,并系统地管理数据。各县通过特定收入为该计划提供资金,并确保这些资金不会取代其他财政支持。该计划优先招收低收入个人。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a)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联系计划”的宗旨是向面临风险的老年人以及有功能障碍的成年人提供照护和个案管理服务,优先招收低收入个人,旨在帮助预防或延迟其入住护理机构。就本节而言,“照护或个案管理”指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a)(1) 酌情向面临风险的老年人以及有功能障碍的成年人提供持续的照护或个案管理,以帮助预防或延迟其入住护理机构。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a)(2) 客户评估,结合与参与者及其他适当人员共同制定服务计划,以满足评估所确定的需求。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a)(3) 授权并安排购买服务,或转介至志愿者、非正式或第三方支付的服务,并进行后续跟踪。承包商应在动用项目资金为客户购买服务之前,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服务资源。因这些购买而获得的任何福利,既不应被视为根据第9部(自第10000条起)提供的项目目的的收入,也不应根据第12301条被视为替代资源。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a)(4) 服务和参与者监测,以确定所获得的服务是否符合需求、质量可接受且及时提供。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a)(5) 对客户进行后续跟踪,包括定期联系,并在必要时于预定重新评估前启动临时评估。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a)(6) 协助从护理机构入住或返回家的老年人,以及需要帮助完成过渡的人。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a)(7) 在必要时向个人及其家人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关于社区资源的可用性,以协助面临风险的老年人以及有功能障碍的成年人保持其功能能力所允许的最大独立性。
(8)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a)(8) 短期专业援助,包括及时的一次性社区资源获取协助、咨询以及行动计划的安排,当面临风险的老年人或有功能障碍的成年人保持其功能能力所允许的最独立生活安排的能力受到临时性可能威胁时。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b) “联系计划”的承包商应具备社区长期照护服务经验,并有能力服务面临风险的老年人以及有功能障碍的成年人,并在适用情况下,确保项目独立性并展示避免利益冲突的保护措施。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c) “联系计划”的承包商应具备系统化的方式来收集和报告所有所需的社区服务项目数据。
(d)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d)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d)(1) 各县应将其根据《刑法典》第1465.5条收取的资金存入其普通基金,仅用于支持该县根据本章提供的服务,包括不超过所收取资金10%的县行政管理费用,除非本分节另有规定。一个县可以与其他县联合,根据本章设立并资助服务项目。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d)(2) 根据本节使用的资金,不得取代、抵销或以任何方式减少原已拨付用于支持本章所提供服务的资金。
(e)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e)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e)(1)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部门应在2009年9月1日或之前,向承包商发布修订后的项目手册、项目备忘录或类似指示,关于低收入个人的优先次序。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5(e)(2) 承包商应优先招收低收入个人。

Section § 9546

Explanation

喘息服务计划旨在为照护患有严重障碍老年人的照护者提供短期帮助。它旨在通过提供临时照护服务或帮助寻找和匹配喘息服务提供者,让照护者得到休息。

与该计划合作的承包商有几种选择:他们可以充当信息和转介机构,招募和匹配喘息服务提供者,建立这些服务提供者的登记册,并为参与者提供或购买喘息服务。此外,他们还负责收集和报告计划数据。

然而,这些服务的实施取决于预算中是否为其拨款。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6(a) 喘息服务计划的宗旨是为患有严重功能性或认知性障碍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或定期服务,以减轻照护者的负担,或招募和筛选服务提供者并将喘息服务提供者与客户匹配。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6(b) 直接服务承包商应执行以下一项或多项任务: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6(b)(1) 作为喘息照护信息和转介机构,招募和筛选喘息服务提供者并将喘息服务提供者与客户匹配。喘息照护登记册应包含服务提供者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照护者、志愿者、成人日间照护服务(包括成人日间健康照护服务)以及获得许可的老年人居住照护机构提供的服务。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6(b)(2) 为计划参与者安排和购买喘息服务。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6(b)(3) 维护系统化的方式以收集和报告所有必需的社区服务计划数据。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6(c) 本节仅在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为其目的拨款的情况下实施。

Section § 9547

Explanation

本节设立了资深陪伴计划,该计划为60岁及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机会,使他们能够协助需要日常生活活动帮助的成年人。该计划旨在防止有风险的老年人需要机构照护。资深陪伴志愿者必须每周五天,每天至少服务四小时。

直接服务承包商可以是公共或非营利组织,能够在各种环境中提供服务。他们必须为志愿者提供交通和津贴等福利,并为有严重功能或认知障碍的成年人提供服务。志愿者不应被指派给已接受居家支持服务的人员。实施取决于可用资金。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a) 资深陪伴计划的宗旨是为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具有个人意义的志愿社区服务机会,以造福需要日常生活活动协助的成年人。本章的宗旨是根据1993年《国家和社区服务信托法案》(42 U.S.C. Sec. 12651 et seq.),使老年人能够以一对一的方式为有特殊需求的成年人(例如有机构化风险的老年人)提供照护和支持。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b) 就本章而言,“资深陪伴志愿者”指年满60岁或以上、根据《联邦法规》第45篇第1208部分确定为低收入者,并根据本章规定每周五天、每天至少提供四小时资深陪伴服务的老年人。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 直接服务承包商的要求: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1) 须为市、县、市县或州政府部门,或任何合适的私人非营利组织,能够证明其有能力在各种环境中提供指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居住、非居住、机构和居家环境。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2) 证明其有能力招募、甄选、培训和分配工作人员及志愿者。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3) 向志愿参与者提供与通过国家服务公司资助的资深陪伴志愿者相同的福利、交通、津贴和收入豁免。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4) 为志愿者提供或安排膳食、交通和监督。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5) 向年满60岁或以上的低收入个人提供福利和有意义的志愿服务机会。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6) 为有严重功能障碍的成年人提供服务。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7) 向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人员提供服务: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7)(A) 有严重功能或认知限制导致个人无法离家的老年人。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7)(B) 有精神或神经障碍但能够参与活动,却被拒绝参与这些活动的个人。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7)(C) 已退出所有社交互动的老年人。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7)(D) 有身体残疾、希望参与居家和社区服务项目,但仍在等待名单上直到有空缺的成年人。
(8)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c)(8) 维护一个系统化的方式来收集和报告所有所需的社区服务项目数据。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d) 除了帮助其他有特殊需求的成年人(例如有风险的老年人)的机会外,资深陪伴志愿者还应获得以下所有福利: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d)(1) 往返于其住所和提供服务地点的交通费用,或乘坐巴士或其他提供给他们的交通工具。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d)(2) 资深陪伴志愿者提供服务的每一天可获得一顿免费餐食。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d)(3) 意外保险、年度体检和免税的时薪津贴。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e) 根据本章获得资助的资深陪伴志愿者不得被指派给已接受居家支持服务的人员。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47(f) 本节仅在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为其目的拨款的情况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