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01(a) 部门应根据现有的州内资金分配公式,向区域老年机构分配任何新资金,但不考虑第9112条(b)款。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01(b) 区域老年机构可将资金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01(b)(1) 为等候名单上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01(b)(2) 将送餐上门计划下提供餐食的每周天数从五天增加到七天。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01(b)(3) 提供针对送餐上门计划服务对象的特定需求的特殊饮食。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01(b)(4) 建立积极的外展计划,以确保加州老年人了解送餐上门服务的可用性。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01(b)(5) 用于资本支出,以扩大当地需求计划的物理容量,以满足未满足的需求。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01(b)(6) 资助与送餐上门相关的运输费用。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01(b)(7) 根据部门依据本款制定的标准,以其他方式处理区域老年机构确定的未满足的送餐营养需求。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501(c) 部门应鼓励区域老年机构在送餐上门计划中纳入替代服务模式,旨在减少经济和营养上处于劣势且没有永久住所的老年人的社会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