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a) 立法机关特此声明并承认,老年人地区机构是加州当地的老年人服务单位,其资金来源多样,主要包括通过联邦《美国老年人法案》(42 U.S.C. Sec. 3001 et seq.)获得的联邦资金、州和地方政府援助、私营部门以及个人为服务所做的贡献。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b) 老年人地区机构应遵守《美国老年人法案》和适用的法规运作。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c) 每个老年人地区机构应配备专业人员并辅以志愿者,由董事会或民选官员管理,其活动由一个咨询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主要由社区中的老年人组成。
(d)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d)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d)(1) 每个老年人地区机构应制定一项计划,该计划应考虑现有数据和人口趋势,评估本部门提供的服务需求,以反映社区需求,确定这些服务的资金来源,并根据这些需求制定和实施服务交付计划。每项计划应包括发展区域性的居家和社区照护系统,使个人能够留在自己的家中或限制最少的环境中,通过信息和转介、外展服务和交通运输,提供更好的服务获取途径,并在地方、州和国家层面为老年人争取权益。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d)(2) 每项计划应以加州老年人经济安全标准指数作为参考,在决定分配现有资源时,以明确每个规划和服务区域内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的私人市场成本。本款仅在加州老年人经济安全标准指数更新并提供给老年人地区机构时方可实施,并且用于计算每个加州老年人经济安全标准指数数据元素的现有公共数据是使用针对每个加州县的县级信息进行计算和更新的,并以显示每个县具体数据的格式提供给老年人地区机构。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e) 老年人地区机构应在地方层面发挥社区联系作用,以发展部门项目下提供的居家和社区服务。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f) 老年人地区机构应在地方层面实施第9100条(b)款,特别强调与地方系统协调,以通过发展全面协调的居家和社区照护系统,使个人能够在自己的家中和社区中以最大的独立性和尊严度过一生。本部门不应排除地方决定和指定老年人地区机构以外的服务协调员,用于发展和实施第9部第3部分第7章第4.05条(自第14139.05条起)规定的长期照护整合试点项目。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g) 在履行其使命时,老年人地区机构应利用每个社区特有的资源和承诺,并应遵循一个社区照护系统的10点描述,该系统应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g)(1) 设有一个明显的联络点,任何人都可以在此寻求帮助、信息或就任何老年问题获得转介。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g)(2) 提供一系列服务选择。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g)(3) 确保所有老年人都能方便地获得这些选择,无论他们是独立、半独立还是完全依赖,无论其收入如何。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g)(4) 包括公共、私人和志愿资源的承诺,致力于支持该系统。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g)(5) 涉及公共、私人、志愿、宗教和兄弟会组织之间,以及社区中的老年人和消费者之间的协作决策。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g)(6) 为最脆弱的老年人,即那些面临失去独立性风险的老年人,提供特殊帮助或定向资源。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g)(7) 提供有效的机构间转介,以确保信息或援助能够被接收,无论在社区中如何或在哪里进行联系。
(8)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g)(8) 展现足够的灵活性,以提供适当的个性化援助,特别是针对脆弱的老年人。
(9)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g)(9) 具有独特的特点,适应社区的具体性质。
(10)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9400(g)(10) 由社区领导者指导,这些领导者应具备必要的尊重、能力和权力,以召集所有相关人员评估需求、设计解决方案、跟踪整体成功、促进变革,并规划社区当前和未来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