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89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设立和用途。该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行为健康项目,包括“无处不似家园计划”。基金中的资金始终可用,不会每年失效。重要的是,本法律不改变医疗保健和保险公司覆盖心理健康服务的现有要求。

此外,它明确指出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必须寻求联邦医疗补助批准,以最大限度地获取资金并确保符合条件的个人获得医疗必需护理。

本节概述了在该基金内设立一个支持性住房计划子账户,该子账户专门用于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住房援助。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每年可在这些账户之间转账高达1.4亿美元。然而,一年内的总转账额不应超过1.4亿美元。本节将在2024年选举中批准某些修正案后生效。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a)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a)(1) 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a)(2) 该基金应由州政府管理。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a)(3)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基金中的所有款项,除第5892条 (e) 款另有规定外,均持续拨款,不考虑财政年度,用于资助第5892条和第3.9部分(自第5849.1条起)中规定的项目、服务及其他相关活动,即“无处不似家园计划”。
(b)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b)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b)(1) 本基金的设立以及设立本基金的法案或其他受资助项目的其他规定,不应被解释为修改医疗服务计划和残疾保险保单提供行为健康服务覆盖的义务,包括《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374.72条和《保险法典》第10144.5条所要求的与心理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均等性相关的服务。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b)(2) 本法案不修改受管理医疗保健部或保险部在执行这些计划和保险保单义务方面的监督职责。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c) 本法案不修改或减少州医疗保健服务部的现有权力或责任。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d)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寻求所有适用的联邦医疗补助批准,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联邦资金,并确保参与的儿童和青少年、成人以及老年人获得医疗必需护理的资格。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e) 根据第3部分(自第5800条起)和第4部分(自第5850条起)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分摊,应根据适用于其他公共资助的心理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的“统一支付能力确定方法”来确定,除非该统一方法被其他确定共同支付额的方法取代,在此情况下,适用于其他心理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的新方法应适用于根据第3部分(自第5800条起)和第4部分(自第5850条起)提供的服务。
(f)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1) (A) 支持性住房计划子账户特此在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设立。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1)(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子账户中的所有款项均被保留并持续拨款,不考虑财政年度,给加州医疗设施融资管理局,以提供资金履行其根据第5849.35条签订的服务合同所产生的财务义务。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1)(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包括本条的任何其他规定,审计长应在每月最后一天之前,在下个月为任何其他目的从基金进行任何转账或支出之前,将加州医疗设施融资管理局根据第5849.35条 (a) 款第 (3) 项认证的金额从行为健康服务基金转入支持性住房计划子账户,但每年总额不得超过一亿四千万美元 ($140,000,000)。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1)(D) 如果在任何月份,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的金额不足以完全转入子账户,或者子账户中的金额不足以完全支付加州医疗设施融资管理局认证的金额,差额应结转至下个月,由审计长与前一句要求的任何转账一并转入。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1)(E) 根据《政府法典》第16310条或第16381条,支持性住房计划子账户中的款项不得借给普通基金。
(2)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2)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2)(A) 在根据《政府法典》第15463条发行任何债券之前,州议会可以拨款将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的资金转入支持性住房计划子账户,每年最高可达一亿四千万美元 ($140,000,000)。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2)(A)(B) 根据本款拨款转入并存入“无处不似家园基金”的任何金额,应相应减少加州医疗设施融资管理局根据《政府法典》第15463条可发行的已授权但尚未发行的债券金额。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2)(A)(C)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根据本款转入子账户的所有款项均予保留并持续拨款,不受财政年度限制,用于转入“无处不似家园基金”,以实现第3.9部分(自第5849.1条起)的各项目的。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2)(A)(D) 审计长应在次月为任何其他目的从基金中进行任何转账或支出之前,但在为第 (1) 款目的从基金中进行任何转账之后,根据本款将从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拨款的款项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等额转入子账户,最迟应在立法机关拨款生效之日起90天内开始。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2)(A)(E) 如果在任何月份,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的款项不足以全额转入子账户,或子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全额支付根据本款拨付的转账金额,则差额应结转至下个月。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3) 第 (1) 款和第 (2) 款所述的任何转账总额,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一亿四千万美元 ($140,000,000)。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f)(4) 一旦根据《政府法典》第15463条授权的债券发行,第 (2) 款即告失效。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0(g) 如果《心理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条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5891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本法案设立的资金应由各县用于扩大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且不能取代州或县现有用于这些服务的资金。此外,州必须继续提供财政支持,不得改变资金结构以增加各县的财政负担。

各县应向联邦和其他资金来源寻求额外报销,并可向州保险部门报告健康计划的任何不合作行为。虽然部分资金可借给州总基金,但必须带息偿还,且不得影响项目的重大目标。

该法还解释了未动用资金应如何根据各县的综合计划每月分配给地方行为健康服务。本法案不会改变健康计划在现有医疗保健法律下的责任,并包含了“行为健康服务”和“物质使用障碍”等关键术语的定义。如果某些修正案在2024年选举中获得批准,本节将生效。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1) (A) 根据本法案设立的资金应由各县用于扩大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1)(B) 这些资金不得用于取代现有的州或县用于提供精神健康服务或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的资金。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1)(C) 州应继续为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项目提供财政支持,其权利、从总基金或州财政部2011年地方收入基金中分配的金额,以及专用资金的公式分配,均不得低于本法案生效日期之前的最后一个财政年度所规定的。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1)(D) 州不得改变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的融资结构,以增加县级行为健康服务的成本份额或财务风险,除非州提供充足资金以充分补偿此类增加的成本或财务风险。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1)(E) 这些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第5890节和第5892节授权的项目。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1)(F) 这些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项目。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1)(G) 这些资金不得借给州总基金或州的另一基金、县总基金或县的另一基金,用于第5890节和第5892节授权目的之外的任何目的。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2) 为最大限度地争取联邦财政参与,旨在推进第5890节(d)款的实施,当行为健康服务或支持性服务全部或部分使用根据本法案设立的资金支付时,县应按照适用的Medi-Cal规则和程序,向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提交报销申请,以获得根据联邦社会保障法第XIX或XXI篇(42 U.S.C. Sec. 1396, et seq. 和 1397aa, et seq.)有资格获得报销的服务。
(3)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3)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3)(A) 为最大限度地争取其他来源的资金,县应寻求报销根据第5892节(a)款提供的行为健康服务、支持性服务、住房干预或其他相关活动,这些活动由其他可用资金来源覆盖或可从中支付,包括其他精神健康资金、物质使用障碍资金、公共和私人保险以及其他地方、州和联邦资金。本款不要求各县在使用行为健康服务基金支付服务或相关活动之前耗尽其他资金来源。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3)(A)(B) 县应真诚努力,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374.72节和《保险法典》第10144.5节,与医疗保健服务计划和残疾保险计划签订合同、单一案例协议或其他协议以获得报销。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3)(A)(C) 县还应提交服务预授权请求,请求作为网络外提供者的付款协议函,并依照州和联邦法律寻求其他方式获得报销。
(4)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4)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4)(A) 县可酌情向受管理医疗保健部或保险部报告关于健康计划或健康保险公司未能真诚努力与县签订合同或达成单一案例协议或其他协议的投诉。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4)(A)(B) 县还可分别向受管理医疗保健部或保险部报告健康计划或保险公司未能及时向县报销根据州或联邦法律要求计划或保险公司必须覆盖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374.72节和第1374.721节以及《保险法典》第10144.5节和第10144.52节。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a)(4)(A)(C) 收到县的投诉后,受管理医疗保健部或保险部(视情况而定)应及时调查该投诉。
(b)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b)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b)(1) (A) 尽管有(a)款规定,但(2)段规定的除外,审计长可使用根据本部分设立的资金,按照《政府法典》第16310节和第16381节的规定,用于向总基金贷款。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b)(1)(B) 这些贷款应从总基金偿还,利息按集合资金投资账户利率的110%计算,利息自贷款从该基金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b)(1)(C) 本款不授权进行任何会妨碍实现设立这些资金目的的转账。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b)(2) 本款不适用于根据第5890条(f)款设立的支持性住房计划子账户,或由加州卫生设施融资管理局根据第5849.35条授权的服务合同向住房和社区发展部支付的服务费。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c) 自2012年7月1日起,在每月15日或之前,根据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提供的方法,审计长应将截至上月末存入根据第5890条设立的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的所有未支出和未预留资金,分配给各县根据第5892条(f)款设立的当地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用于提供第5892条规定的计划和其他相关活动。
(d)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d)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d)(1) 县应根据第5963.02条要求的县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计划的综合计划或年度更新,或根据第5963.03条(c)款进行的间歇性更新来安排其支出。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d)(2) 本款不影响(a)款或(b)款。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e) 每年,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在其网站上公布将行为健康服务基金收入分配给各县的方法。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f) 就本条而言,“行为健康服务”应具有第5892条(k)款中定义的含义。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g) 就本条而言,“物质使用障碍”应具有第5891.5条(c)款中定义的含义。
(h)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h) 就本条而言,“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应具有第5891.5条(c)款中定义的含义。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i) 就本条而言,“支持性服务”应具有第5887条(h)款中定义的含义。
(j)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j) 本法案不应被解释为修改或减少医疗计划在1975年《诺克斯-基恩医疗保健服务计划法案》下的义务。
(k)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k) 本条应于2026年7月1日生效,前提是《精神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获得选民在2024年3月5日全州初选中的批准。

Section § 589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各县将物质使用障碍治疗纳入其针对所有年龄段人群的健康计划中。虽然向患有物质使用障碍的人提供住房是可选的,但提供治疗的县必须包括所有联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的成瘾治疗药物。行为健康服务法案的资金可用于评估和治疗物质使用障碍患者,即使在诊断尚未确认之前。

各县必须向州政府报告其治疗服务的数据,州政府将每年发布一份总结报告。这项法律根据医疗指南中列出的中度或重度物质使用障碍来定义该疾病,但不包括烟草相关和非物质相关障碍。该法律将于 2026 年生效,具体取决于 2024 年选民的批准。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a)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a)(1)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第 5892 条 (a) 款 (1)、(2) 和 (3) 项中的计划、服务和支持可包括本条所定义的针对儿童、青少年、成人和老年人的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a)(2) 尽管有第 5830 条的规定,向患有物质使用障碍的个人提供住房干预措施对各县而言应为可选。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a)(3) 提供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的各县应提供所有形式的联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成瘾治疗药物。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a)(4) 根据《行为健康服务法》设立的资金可用于评估某人是否患有物质使用障碍,并在诊断出物质使用障碍之前对其进行治疗,即使该人后来被确定不符合获得根据《行为健康服务法》设立的资金所提供的服务的资格。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a)(5) 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应根据第 5963.02 条的规定,在县的综合计划或年度更新中予以明确。
(b)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b)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b)(1) 各县应向部门报告部门指定的关于本条实施情况的数据和信息。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b)(2) 该数据和信息应以部门确定的形式、方式和频率进行报告。
(c)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c)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c)(1) 就本条而言,“物质使用障碍”是指根据最新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关于物质相关和成瘾性障碍的诊断,至少有一项中度或重度物质使用障碍诊断的成人、儿童或青少年,烟草相关障碍和非物质相关障碍除外。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c)(2) 就本条而言,“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包括减少危害、治疗和康复服务,包括联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
(d)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d)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d)(1) 部门应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以及此后每年的 1 月 1 日,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发布一份报告,总结各县在前一个财政年度根据本条开展的活动。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d)(2) 数据应在全州范围内以及按县或县组报告,以保护被评估人员的个人健康信息。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1.5(e) 如果《精神健康服务法》的修正案在 2024 年 3 月 5 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条应于 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Section § 58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各县应如何使用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资金来支持心理健康和住房项目。各县必须将资金分配用于特定目的,例如住房项目、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以及一般行为健康服务。各县在资金分配方面具有灵活性,但变更需要获得批准,并且必须确保服务优先考虑弱势群体,如无家可归者和有进入司法系统风险的人群。

此外,各县还需维持财政储备,以在收入较低的年份支持这些项目,并规划资金的审慎使用。人口少于20万的县可以在特定条件下申请豁免某些资金要求。该法规还要求州医疗保健服务部与其他协会合作,以实现高效的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并重点关注早期干预和劳动力发展,以改善行为健康结果。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 为促进本法案的有效实施,在符合 (c) 款规定的前提下,县应按以下方式使用从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分配的资金: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1)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1)(A) (i) 根据第5891节 (c) 款分配给各县的资金的百分之三十应根据第3.2部分(从第5830节开始)用于住房干预计划。
(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1)(A)(ii) 根据 (i) 项分配的资金中,百分之五十应专门用于针对长期无家可归者的住房干预,重点关注露宿者。
(i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1)(A)(iii) 根据 (i) 项分配的资金中,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五可根据第5830节 (b) 款 (2) 项用于资本开发项目。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1)(A)(B) 从2026-29财年县综合计划开始,根据第5963.02节,并在此后持续,对于人口少于20万的县,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制定标准和流程,用于批准县申请豁免 (A) 分项的请求,其中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县的无家可归人口、在其他县接受Medi-Cal专业行为健康服务或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的人数,以及州医疗保健服务部确定的其他因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与加州县协会和加州县行为健康主任协会合作,制定针对这些请求的合理标准以及及时高效的豁免流程。根据本分项申请豁免的请求,部门应在收到后30天内作出回应、批准或拒绝,否则应视为部门已批准。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1)(A)(C) 从2032-35财年县综合计划开始,根据第5963.02节,并在此后持续,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可以制定标准和流程,用于批准县申请豁免 (A) 分项的请求,其中应考虑 (B) 分项中列出的因素,无论县的人口规模如何。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与加州县协会和加州县行为健康主任协会合作,制定针对这些请求的合理标准以及及时高效的豁免流程。
(2)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2)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2)(A) 根据第5891节 (c) 款分配给各县的资金的百分之三十五应根据第4.1部分(从第5887节开始)用于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计划。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2)(A)(B) 从2032-35财年县综合计划开始,根据第5963.02节,并在此后持续,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可以制定标准和流程,用于批准申请豁免 (A) 分项的请求,其中应考虑县人口、客户数量以及州医疗保健服务部确定的其他因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与加州县协会和加州县行为健康主任协会合作,制定针对这些请求的合理标准以及及时高效的豁免流程。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2)(A)(C) 提供给参与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计划的个人的住房干预措施,应根据 (1) 项 (A) 分项获得资金。
(3)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A) 根据第5891节 (c) 款分配给各县的资金的百分之三十五应用于以下行为健康服务和支持: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A)(i) 根据第4部分(从第5850节开始)为儿童照护系统提供的服务,以及根据第3部分(从第5800节开始)为成人和老年人照护系统提供的服务,不包括 (1) 项和 (2) 项中规定的服务。
(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A)(ii) 依照第3.6部分(从第5840节开始)的早期干预计划。
(i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A)(iii) 外展和参与。
(iv)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A)(iv) 劳动力教育和培训。
(v)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A)(v) 资本设施和技术需求。
(v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A)(vi) 创新行为健康试点和项目。
(B)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A)(B)
(i)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A)(B)(i) 县应至少将行为健康服务和支持资金的百分之五十一用于早期干预计划。
(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A)(B)(i)(ii) 县应至少将其分配给早期干预计划的资金的百分之五十一用于服务25岁及以下的个人。
(i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3)(A)(B)(i)(iii) 县应遵守州医疗保健服务部为分段 (A) 中列出的目的规定的其他资金分配。
(4)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4)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4)(A) 县可以针对第 (1)、(2) 和 (3) 段中指定的项目,试点和测试创新的行为健康护理模式项目或创新的有前景的实践。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4)(A)(B) 这些创新试点和创新有前景的实践的目标是为新的全州策略的有效性建立证据基础。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5) 根据第 (1)、(2)、(3) 和 (4) 段设立的项目应包括服务,以满足符合条件的0至5岁(含)儿童和 青少年、转型期青少年以及寄养青少年的需求。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a)(6) 县仅有义务使用其根据第 5891 条 (c) 款收到的资金,资助根据第 (1) 至 (4) 段(含)设立的项目。
(b)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b)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b)(1) 县应设立并维持一项审慎储备金,以确保在行为健康服务基金收入低于根据州人口变化和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后的近期平均水平的年份,县级项目能够继续满足参与根据第 (a) 款第 (1) 段设立的住房干预项目、根据第 (a) 款第 (2) 段设立的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项目以及根据第 (a) 款第 (3) 段 (i)、(ii) 和 (iii) 项接受服务的儿童和青少年、成人以及老年人的需求。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b)(2) 尽管有第 (a) 款第 (1)、(2) 和 (3) 段中规定的分配百分比,县可以将资金从根据第 (a) 款第 (1) 段设立的住房干预项目、根据第 (a) 款第 (2) 段设立的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项目以及根据第 (a) 款第 (3) 段设立的行为健康服务和支持中转入审慎储备金。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b)(3) 县应计算其地方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审慎储备金最高金额,该金额不得超过前五年根据第 5891 条 (c) 款分配给该县的总资金平均值的 20%。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b)(4) 人口少于 200,000 的县应计算其地方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审慎储备金最高金额,该金额不得超过前五年根据第 5891 条 (c) 款分配给该县的总资金平均值的 25%。
(5)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b)(5)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b)(5)(A) 县应每三年根据第 (3) 和 (4) 段评估其审慎储备金的最高金额,并应在根据第 5963.02 条要求的县综合计划中包含一项超出最高金额的资金支出计划。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b)(5)(A)(B) 县应将超出最高金额的资金用于第 (a) 款第 (1)、(2) 和 (3) 段中授权的项目和服务。
(6)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b)(6)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b)(6)(A) 县应将审慎储备金用于第 (1) 和 (3) 段以及第 (a) 款第 (3) 段 (i)、(ii) 和 (iii) 项中授权的项目和服务。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b)(6)(A)(B) 县不得将审慎储备金用于第 5830 条 (b) 款第 (2) 段中规定的目的。
(c)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c)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c)(1) 县可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将分配给该县的总资金的最多 14% 在第 (a) 款第 (1)、(2) 和 (3) 段中授权的一个或多个目的之间进行调拨。县不得将第 (1)、(2) 或 (3) 段中授权的任何一个目的的分配额减少超过该财政年度分配给该县总资金的 7%。县对第 (a) 款第 (1)、(2) 和 (3) 段中规定的分配百分比的更改应经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批准。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c)(2) 县根据本款更改其分配百分比,不免除县遵守任何适用法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 (a) 款第 (1) 段 (A) 分段的 (ii) 和 (iii) 项以及第 (3) 和 (5) 段。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c)(3) 县应将拟议的分配百分比更改纳入根据第 5963.02 条制定的县综合计划中,并应根据第 5963.03 条与当地利益相关者协商。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c)(3)(B) 分段 (A) 中的总成本不得超过地方行为健康服务基金所收到的年度总收入的2%。对于人口少于20万的县,分段 (A) 中的总成本不得超过地方行为健康服务基金所收到的年度总收入的4%。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c)(3)(C) 县可自2025年7月1日起根据本段开始使用资金。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c)(3)(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实施本条的新成本,如果超过现有县级义务且超出分段 (e) 的第 (2) 段的子段 (B) 所提供的资金,应由州医疗保健服务部评估,以纳入州长2024-25年五月修订案。该部门应不迟于2024年3月15日与加州县协会和加州县行为健康主任协会协商,以评估实施本条所需的资源。
(f)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 尽管有第5891条 (a) 款的规定,在根据 (a)、(b)、(d) 和 (e) 款进行拨款之前,资金应预留用于: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A) 符合行为健康服务法案的州指导目的,用于加州健康与人类服务局、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加州行为健康规划委员会、医疗保健获取与信息部、行为健康服务监督与问责委员会、州公共卫生部以及任何其他州机构。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B) 协助消费者和家庭成员的成本,以便适当的州和县机构充分考虑有关服务质量、服务提供结构或服务获取的问题。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C) 对 (a) 款所列项目和服务的有效性以及根据第5897条 (d) 款实现成果衡量标准和指标进行研究和评估的成本。
(D)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D)
(i)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D)(i) 医疗保健获取与信息部实施行为健康劳动力倡议的成本。该倡议的成本应至少占根据本款分配的总资金的3%。
(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D)(i)(ii) 本倡议应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行为健康专业人员、县、行为健康教育和培训项目以及行为健康消费者倡导者。该倡议应侧重于建设和支持劳动力,以满足提供全面和优质服务的需求,并支持制定和实施培训、支持和留住县级行为健康劳动力以及非县级合同行为健康劳动力的策略,包括努力增加行为健康服务提供者的种族、民族和语言多样性,并增加地理上服务不足地区行为健康服务提供者的可及性。
(i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D)(i)(iii) 劳动力倡议的一部分可侧重于向县级合同服务提供者提供技术援助和支持,以实施和维护支持广泛行为健康劳动力稳定和留用的劳动力规定。
(iv)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D)(i)(iv) 劳动力倡议的一部分可侧重于向县级和合同服务提供者提供技术援助和支持,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同伴支持专家。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E) 州公共卫生部提供基于人群的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预防项目的成本。根据本款分配的总资金中,至少有4%应为此目的分配给州公共卫生部。在这些资金中,至少51%应用于服务25岁及以下人群的项目。州公共卫生部应与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和行为健康服务监督与问责委员会协商,以确保这些项目的提供。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E)(i) 基于人群的预防项目是旨在降低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及其相关状况患病率的活动。
(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E)(ii) 基于人群的预防项目应纳入基于证据的、有前景的或社区定义的证据实践,并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1)(E)(ii)(I) 针对州、县或特定社区的全体人口,以降低个人患精神健康或物质使用障碍的风险。
(2)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2)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2)(A) 主计长应通过抵销根据第5891条(c)款向县级地方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每月拨款金额来收回资金,直到收回资金的全额被抵销。收回的资金应存入收回账户,并根据本条以及第5890、5891和5891.5条的规定使用,具体由州医疗保健服务部确定。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2)(A)(B) 因审计调整或其他原因而应支付给县的已收回资金,应从收回账户中支付。如果收回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不足,应支付给县的资金应根据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提供的方法,从根据第5891条(c)款对其他县的每月拨款中抵销。应支付的资金应在根据第5891条(c)款的每月拨款中支付给县。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2)(A)(C) 如果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根据第5963.04条(e)款从对县的每月拨款中扣留资金,资金应首先收回,剩余余额应被扣留。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f)(3) 尽管有第(1)款的规定,分配给人口少于20万的县的资金,如果在五年内未用于其授权目的,应按照第(1)款的规定收归州政府。
(j)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j) 如果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已确定存在审慎储备且本条资助的任何项目均无未满足需求后,基金中仍有可用收入,则该部门应与各县协商,制定这些收入的支出计划,以促进本法的宗旨,并且立法机关可以根据该部门的计划,将这些资金用于任何符合本法宗旨的目的。
(k)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 就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1) “行为健康服务”指精神健康服务和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服务,如第5891.5条所定义。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2) “长期无家可归者”指长期无家可归的个人或家庭,如《美国法典》第42篇第11360条所定义,或由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另行修改或扩展的定义。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3) “正在经历无家可归或有无家可归风险者”指无家可归或有无家可归风险的人,如《联邦法规法典》第24篇第91.5条所定义,或由州医疗保健服务部为Medi-Cal计划目的另行定义的。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4) “外展与参与”指旨在接触、识别并使个人和社区参与行为健康系统(包括同伴和家庭)的活动,并减少差异。各县在提供活动时可包括循证实践和社区界定的循证实践。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5) “劳动力教育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针对县级劳动力的内容: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5)(A) 劳动力招聘、发展、培训和留用。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5)(B) 专业执照和/或认证考试及费用。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5)(C) 贷款偿还。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5)(D) 留用激励和津贴。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5)(E) 实习和学徒计划。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5)(F) 继续教育。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5)(G) 旨在增加行为健康劳动力种族、族裔和地域多样性的努力。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6) “社区界定的循证实践”指循证实践的替代或补充,提供植根于文化的干预措施,反映其所服务社区的价值观、实践、历史和生活经验。这些实践源于社区及其服务组织,并经社区长期共识确定能产生积极成果。
(7)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7)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7)(A) “符合条件的儿童和青少年”指25岁或以下的人,包括幼儿或过渡期青少年,他们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7)(A)(i) 尽管有年龄限制,但符合第14184.402条(d)款规定的标准。
(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7)(A)(ii) 患有物质使用障碍,如第5891.5条(c)款所定义。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7)(A)(B) 符合条件的儿童和青少年无需参加Medi-Cal计划。
(8)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8)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k)(8)(A) “符合条件的成人和老年人”指26岁或以上的人,他们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Section § 5892.1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加州如何处理未使用的精神健康资金。截至2017年7月1日,所有未使用的、本应归还的资金,都将被重新分配回其来源县。截至2018年7月1日,必须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2017年7月1日之前应归还的资金,各县有机会对这些归还金额提出异议。各县需计划在2020年7月1日之前使用这些资金。如果他们未能在2019年1月1日之前提交计划,则必须将资金交还给州政府。如果资金未能在2020年7月1日之前使用,则归还给州政府,但创新资金除外,创新资金有更晚的截止日期。提交报告的要求在2022年7月1日之后失效。在2019年7月1日之前,该部门可以通过信函而非正式法规发布指导意见。如果选民在2024年选举中批准相关修改,这些程序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a) 截至2017年7月1日,根据第5892条 (i) 款须予归还的所有未使用资金,均被视为已归还至该基金,并重新分配给原籍县,用于其最初分配的目的。
(b)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b)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b)(1) 该部门应在2018年7月1日或之前,与各县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协商后,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明确截至2017年7月1日之前须予归还的金额,包括根据第5892条分配这些未使用资金的目的。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b)(2) 在准备 (1) 款所述报告之前,该部门应向各县提供其已确定须予归还的金额,并提供一个程序供各县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c)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c)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c)(1) 截至2018年7月1日,根据 (a) 款被视为已归还并重新分配的、拥有须予归还的未使用资金的每个县,应制定一项计划,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前支出这些资金。该计划应提交给委员会审查。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c)(2) 截至2019年1月1日,未根据 (1) 款向委员会制定并提交计划的、根据 (a) 款被视为已归还并重新分配的、拥有未使用资金的县,应不迟于2019年7月1日,根据第5892条 (i) 款 (1) 项将未使用资金汇交州政府。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d) 根据 (c) 款要求纳入计划的资金,截至2020年7月1日未支出的,应根据第5892条 (i) 款 (1) 项归还给州政府。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e) 尽管有 (d) 款规定,根据 (c) 款要求纳入计划的创新资金,截至2020年7月1日或根据第5830条 (e) 款经行为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批准的项目计划结束之日(以较晚者为准)仍未支出的,应根据第5892条 (h) 款归还给州政府。
(f)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f)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f)(1) 根据《政府法典》第10231.5条,根据 (b) 款规定的提交报告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失效。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f)(2) 根据 (b) 款提交的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提交。
(g)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g)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g)(1)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该部门无需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可以通过全县信函或其他类似指示来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条、第5899.1条和第5892条 (h) 款,直至根据第5898条通过适用法规或直至2019年7月1日(以较早者为准)。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g)(2) 全县信函或其他类似指示只有在该部门提供公众参与和评论的机会后方可发布。
(h)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1(h) 如果《精神健康服务法》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条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589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名为“行为健康服务法案收入稳定工作组”的机构。其职责是调查《行为健康服务法案》税收收入的波动情况,并制定策略以保持相关县级项目资金的稳定,该工作不迟于2024年6月30日开始。工作组将提出建议,以减少收入的不确定性,并提出储备水平以维持服务。

工作组由多个机构的代表组成,例如行为健康服务监督与问责委员会,并将由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局和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共同领导。他们的调查结果应不迟于2025年6月30日报告给立法机关和州长。该小组可以根据需要开会开展工作,财政部可在需要时提供帮助。

如果发现他们的策略随着时间推移不再奏效,工作组可以重新召集以重新评估情况。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a) 特此设立行为健康服务法案收入稳定工作组,以评估行为健康服务法案所产生的税收收入的逐年波动,认识到需要一个可靠的短期和长期财政稳定策略,不迟于2024年6月30日开始。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b) 工作组应制定并建议解决方案,以减少行为健康服务法案收入波动性,并提出适当的审慎储备水平,以支持县级项目和服务的可持续性。
(c)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c)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c)(1) 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局和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共同召集并领导工作组。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c)(2) 工作组成员应无偿任职。成员应包括来自以下实体的代表: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c)(2)(A) 行为健康服务监督与问责委员会。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c)(2)(B) 立法分析师办公室。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c)(2)(C) 加州县行为健康主任协会。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c)(2)(D) 加州县协会,包括城市和农村县的代表。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c)(3) 加州 财政部可根据需要与工作组协商,以提供技术援助。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d) 工作组应审查和分析根据《心理健康服务法案》和《行为健康服务法案》产生的当前及历史收入,以及当前及历史审慎储备水平,以制定(b)款中规定的建议。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e) 不迟于2025年6月30日,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局和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向立法机关和州长办公室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包含(b)款中规定的建议。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f) 工作组可根据工作组成员的决定,根据需要经常开会,直到工作组在提交(b)款中规定的报告后解散。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g) 本款中规定的审慎储备要求可以更改,并且可以根据行为健康服务法案收入稳定工作组根据第5892.3条提出的建议,制定旨在减轻行为健康服务法案收入波动性并改善财政稳定性的要求。
(h)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3(h) 如果建议的收入波动策略和审慎储备要求,考虑到行为健康服务法案所产生的税收收入的逐年波动,在任何时候不再充分支持县级项目和服务的可持续性,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局和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可共同重新召集工作组。

Section § 589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各县申请发放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某些未使用的资金,这些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精神健康服务的住房计划。县必须按照特定条款的规定,将这些资金用于住房干预措施。

此外,县在使用这些资金时,必须遵守行为健康服务法的所有相关要求。这项法律只有在2024年3月全州选举中,选民批准精神健康服务法的新修正案后才会生效,并于2026年7月1日开始实施。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5(a)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5(a)(1) 加州住房金融局经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同意,应在相关县的书面请求下,发放专门用于精神健康服务法住房计划的未支配行为健康服务基金资金。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5(a)(2) 县应使用机构发放的这些行为健康服务基金资金,根据第5830节提供住房干预措施。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5(b) 为管理根据 (a) 款发放给相关县的资金之目的,县应遵守行为健康服务法中描述的所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第5664节、第5963.02节、第5892节 (g) 款和第5963.04节。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2.5(c) 如果精神健康服务法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节应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58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多余资金的处理方式。如果某一年可用资金超出所需,剩余资金将结转至下一年使用。此外,该基金中的任何资金都将像其他州基金一样进行投资,并且基金将通过这些投资的收益而增长。本节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前提是选民在2024年3月的选举中批准《心理健康服务法案》的某些修改。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3(a) 在某一年,如果可用资金超过分配给各县的金额,超额资金应结转至下一个财政年度,以便在该财政年度根据第5892条分配给各县。
(b)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3(b)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3(b)(1) 存入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所有资金应以与其他州基金相同的方式进行投资。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3(b)(2) 该基金应通过其在投资收益中所占的份额而增加。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3(c) 如果《心理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节应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58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与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本分部某些部分因新立法而发生变动,本措施的资金将随之调整。但它确保,因这种重组,有资格获得服务的人群不会减少。

如果本分部第3部分(自第5800条起)或第4部分(自第5850条起)在本措施通过之前,因签署成为法律的立法而进行重组,则本措施提供的资金应根据该立法进行分配;但本条规定不得解释为减少有权获得服务的人员类别。

Section § 589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如果加州精神健康立法的某些部分被废止或修改,导致该法案的最初目标无法实现,那么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的资金应依据2004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进行管理。

此外,如果选民在2024年3月的选举中批准了《精神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改,这项具体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停止生效,并于2027年1月1日正式废除。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5(a) 如果第3部分(自第5800条起)或第4部分(自第5850条起)的任何规定被废止或修改,以致本法的宗旨无法实现,则行为健康服务基金中的资金应按照这些条款在2004年1月1日的规定进行管理。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5(b) 如果《精神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条将于2026年7月1日失效,并于2027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5897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州医疗保健服务部通过与各县签订合同来管理某些心理健康项目。它使各县能够合作并共同处理这些项目,明确职责和财政责任。这些合同可以是排他性的,并涵盖特定的地理区域。该部门将每三年审查一次县绩效合同,检查是否符合特定条款。如果县行为健康部门未能达标,必须提交纠正计划,必要时州政府可以扣留资金。健康项目的合同可以按照特定条款下的其他合同类似的方式授予,并且法律规定了Medi-Cal服务的资金分配。这项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前提是2024年3月选举中的修正案获得选民批准。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a)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a)(1) 尽管有任何其他州法律规定,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当通过与一个县或联合行动的多个县签订合同,实施第5892条(a)款规定的项目和服务以及相关活动。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a)(2) 合同可以是排他性的,并且可以按地理区域授予。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a)(3) 就本条而言,“县”包括根据第5701.5条获得资金的市。
(b)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b)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b)(1) 两个或多个联合行动的县可以同意根据第5892条(a)款提供或分包提供项目和服务。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b)(2) 该协议可以涵盖所有或部分这些项目和服务。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b)(3) 县之间的协议应当明确各县的职责和财政责任。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c) 该部门应当通过第2部分第2章(自第5650条起)规定的县绩效合同,与县或根据(a)款联合行动的县签订合同。
(d)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d)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d)(1) 该部门应当对绩效合同进行项目审查,以确定合规性,包括遵守第5963.02条和第5963.04条。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d)(2) 每份县绩效合同应当至少每三年审查一次,但须有为此目的的可用资金。
(e)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e)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e)(1) 如果县行为健康部门不遵守其绩效合同,该部门可以要求提交一份包含具体时间表的纠正计划以实现改进,并采取行政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时扣留资金以及根据第5963.04条施加金钱制裁。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e)(2) 该部门应当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所要求的纠正计划以及相关调查结果。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f) 由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州公共卫生部、加州行为健康规划委员会、医疗保健获取和信息部、行为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以及加州健康与人类服务局授予的,旨在实施第5892条(a)款规定的项目和服务以及根据第3.1部分(自第5820条起)的项目,可以按照根据第5814条授予合同的相同方式授予,并且第5814条(g)款和(h)款的规定应当适用于这些合同。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g) 就第14712条而言,根据第5892条用于向Medi-Cal受益人提供服务的资金分配,应当计入预期县配套资金的计算中,以及将社区心理健康项目所需的预期县配套资金转移给州医疗保健服务部。
(h)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7(h) 如果《心理健康服务法》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条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5898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必须制定实施该法案所需的法规。这些法规应尽可能鼓励公众参与和提出意见。此外,本节只有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选民批准《心理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改后,才会在2025年1月1日生效。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8(a)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8(a)(1) 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制定必要的法规以实施本法案。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8(a)(2) 根据本节通过的法规应在最大可行范围内提供公众参与和发表意见的机会。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8(b) 如果《心理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节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589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与特定的委员会和协会合作,为各县制定如何报告精神健康资金的指导方针。各县必须对这些报告进行认证,并使用标准会计做法,但某些项目除外,这些项目使用不同的方法。他们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这些报告,并且报告会在网上公布。指导方针必须定期更新以确保准确性。这些报告有助于显示精神健康资金的支出情况,识别剩余资金,并确定需要返还的资金。如果县级未能提交报告,资金可能会被暂停发放。各县还必须报告用于退伍军人精神健康服务的支出,年度报告将详细说明未动用资金。如果选民在2024年修改精神健康服务法案,这项法律将于2027年终止。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a)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a)(1) 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与精神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以及加州县行为健康主任协会协商,制定并管理年度精神健康服务法案收入和支出报告的说明。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a)(2) 该说明应包括要求县级证明本报告准确性的规定。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a)(3) 除与(d)款(6)项所述的资本设施和技术需求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和收入外,各县在编制报告时,对精神健康服务法案(MHSA)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进行会计处理时,应遵守符合主计长根据《政府法典》第30200条规定的公认会计原则的统一会计准则和程序。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a)(4) 各县应使用现金制会计报告与资本设施和技术需求相关的收入和支出,即在付款时确认支出。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a)(5) 各县应将报告电子提交给该部门和精神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a)(6) 该部门和委员会应每年及时在其互联网网站上以可文本搜索的格式发布各县的报告。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b) 该部门应与委员会和加州县行为健康主任协会协商,于2017年7月1日前以及此后根据需要修订(a)款所述的说明,以改进县级收入和支出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提交。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c) 年度精神健康服务法案收入和支出报告的目的是: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c)(1) 确定分配给各县的MHSA资金的支出情况。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c)(2) 量化因MHSA而为精神健康系统产生的额外资金数额。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c)(3) 确定未支出资金和MHSA资金所产生的利息。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c)(4) 确定(如适用)从以往财政年度分配中收回的款项。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d) 本报告旨在提供信息,以便对以下各项进行评估: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d)(1) 儿童照护系统。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d)(2) 预防和早期干预策略。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d)(3) 创新项目。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d)(4) 劳动力教育和培训。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d)(5) 成人和老年人照护系统。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d)(6) 资本设施和技术需求。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e) 如果县级未能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提交(a)款所述的年度收入和支出报告,该部门可以暂停发放MHSA资金,直至报告提交。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f) 县级还应报告用于退伍军人精神健康服务的MHSA资金数额。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g) 截至2018年10月1日以及此后每年10月1日,该部门应与各县协商,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发布一份报告,详细说明按县和按最初分配目的应收回的资金。该报告还应包括资金将归还至行为健康服务基金的日期。
(h)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99(h) 如果精神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则本节将于2026年7月1日失效,并于2027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589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任何未按计划使用的心理健康资金必须重新分配给其他县,以支持其最初的用途。州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信函或指示为此过程提供指导,即使没有正式法规,直到新规则制定或直到2019年7月1日。但是,在发布这些指示之前,他们必须允许公众参与和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