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8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行为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旨在通过研究和评估来推动加州行为健康系统的改进。它取代了之前的咨询委员会,由27名在健康、政府和社区服务领域拥有不同背景的有投票权的成员组成。州长会任命部分成员,重点关注那些有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个人或家庭经历的人士。

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无薪,但可报销费用,委员会由一名执行主任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举行公开会议、雇用必要的工作人员、设立咨询委员会、签订合同以及与各种州机构合作。

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向各县提供技术援助、向州长和立法机构提供建议,以及推广减少精神健康污名的策略。委员会还致力于提高工作场所精神健康标准,并将在2030年前发布一份关于有前景的行为健康实践的报告。

这项法律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但前提是2024年选民批准《精神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a) 特此设立行为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旨在通过研究、评估和跟踪成果以及其他策略来评估和报告进展,从而促进加州行为健康系统的转型变革。委员会应利用这些信息和分析来指导其拨款、识别关键政策问题和新兴最佳实践、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促进高质量项目的实施,并根据《行为健康服务法案》和加州行为健康系统的相关组成部分,向州长和立法机构提供建议。为此,委员会应与加州健康与人类服务局及其下属部门和其他州实体合作。
(b)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1) 委员会应取代根据第5814条设立的咨询委员会。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2) 委员会应由27名有投票权的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2)(A) 司法部长或其指定人员。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2)(B) 公共教育总监或其指定人员。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2)(C) 参议院健康委员会主席、参议院人类服务委员会主席,或由参议院临时议长选出的另一名参议院成员,或其指定人员。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2)(D) 众议院健康委员会主席、众议院人类服务委员会主席,或由众议院议长选出的另一名众议院成员,或其指定人员。
(E)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2)(E)
(i)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2)(E)(i) 以下人员,均由州长任命: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2)(E)(i)(I) 两名患有或曾患有精神健康障碍的人士。
(II) 两名患有或曾患有物质使用障碍的人士。
(III) 一名患有或曾患有精神健康障碍的成年人或老年人的家庭成员。
(IV) 一名25岁或以下且患有或曾患有精神健康障碍、物质使用障碍或共发性障碍的人士。
(V)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2)(E)(i)(V) 一名患有或曾患有物质使用障碍的成年人或老年人的家庭成员。
(VI) 一名患有或曾患有精神健康障碍的儿童或青少年的家庭成员。
(VII) 一名患有或曾患有物质使用障碍的儿童或青少年的家庭成员。
(VIII) 一名现任或前任县行为健康主任。
(IX) 一名专门从事物质使用障碍治疗(包括提供成瘾治疗药物)的医生。
(X)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2)(E)(i)(X) 一名精神健康专业人员。
(XI) 一名在住房和无家可归问题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
(XII) 一名县治安官。
(XIII) 一名学区总监。
(XIV) 一名劳工组织代表。
(XV) 一名雇员少于500人的雇主代表。
(XVI) 一名雇员多于500人的雇主代表。
(XVII) 一名医疗服务计划或保险公司代表。
(XVIII) 一名老龄或残疾组织代表。
(XIX) 一名在社区定义的循证实践和减少行为健康差异方面具有知识和经验的人士。
(XX) 一名儿童和青少年组织代表。
(XXI) 一名退伍军人或退伍军人组织代表。
(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b)(2)(E)(i)(ii) 在进行任命时,州长应寻求具有精神疾病或物质使用障碍个人或家庭经历的人士。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c) 成员应无偿服务,但应报销其履行职责所产生的一切实际和必要开支。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d) 每位成员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应错开,以便每年约有三分之一的任命到期。
(e)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e)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e)(1) 委员会应设一名执行主任。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e)(2) 执行主任将负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财政和项目绩效。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e)(3) 执行主任应由委员会选出。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e)(4) 委员会可将其合法授权的任何权力、职责、宗旨、职能或管辖权委托给执行董事,包括代表委员会签订和签署合同的权力。执行董事可将上述任何权力、职责、宗旨、职能或管辖权转授权给执行董事的指定人员,除非法律、规则或规例明确要求执行董事亲自履行。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 在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时,委员会可采取以下所有行动: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1)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1)(A)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应方便公众,并由委员会酌情决定。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1)(A)(B) 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均应向公众开放。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2) 在为此目的分配的资金限额内,根据管理州公务员制度的法律法规,视需要雇用工作人员,包括文书、法律和技术协助人员。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3) 委员会应独立于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和加州健康与人类服务局管理其运作。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4) 设立技术咨询委员会,例如消费者和家庭成员委员会,以及一个侧重于人口、地理和其他社区的减少差距委员会。委员会可将从这些委员会获得的相关信息提供给相关州机构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加州健康与人类服务局及其下属部门。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5) 采用所有其他必要或便利的适当策略,使其能够充分和适当地履行其职责并执行明确授予的权力,尽管州政府官员或雇员被明确授予权力。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6) 签订合同。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7) 向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医疗保健获取与信息部、州公共卫生部或其他接受行为健康服务法案资金的州和地方实体提出合理的数据和信息请求。这些实体应及时回应,并提供其掌握的、委员会认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信息和数据。
(8)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8) 参与第4061节所述的州县联合决策过程,以获取培训、技术援助和监管资源,从而实现州精神卫生系统的使命和目标。
(9)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9) 经与州公共卫生部协商,确定克服污名和歧视的最佳实践。
(10)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10) 随时就州可采取的改善精神疾病或物质使用障碍患者护理和服务的行动,向州长或立法机关提供建议。
(1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11) 如果委员会发现与县精神卫生项目绩效相关的关键问题,可根据第5655节或第5963.04节将该问题提交给州医疗保健服务部。
(1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12) 根据州医疗保健服务部的定义,并经与加州县行为健康主任协会协商,向各县提供关于实施规划、培训和能力建设投资的技术援助。技术援助还可包括根据第5892节(a)款(4)项(A)分项的规定,提供创新的行为健康护理模式和创新的有前景的实践。技术援助还可包括编制并发布针对第5892节(a)款(1)、(2)和(3)分项中列出的每个项目的创新行为健康护理模式和有前景的实践清单。
(1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f)(13) 与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合作,确定一份报告的范围,该报告应包括根据第(12)项中规定的向各县提供的技术援助,提出的关于改进和标准化全州有前景实践的建议。委员会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编制并发布该报告。在起草本报告时,委员会应通过健全的公众参与过程,优先考虑加州行为健康社区的观点,并侧重于重点人群和多元化社区。

Section § 584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行为健康服务法创新伙伴基金,旨在支持创新性心理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项目的拨款。该基金可接受私人捐赠、联邦和州拨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由行为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发放的拨款,旨在改善对服务不足、低收入及其他受影响社区的服务,同时实现州的心理健康目标。

委员会在确定资金用途时,必须咨询相关的州卫生机构,特别是当资金用于预防或劳动力创新时。从2030年开始,每三年需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关于受资助项目有效性的报告,重点说明它们如何实现服务目标人群和改善服务的目的。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a)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a)(1) 行为健康服务法创新伙伴基金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a)(2) 该基金应由州管理,旨在资助一项由行为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根据本节和第5892条 (f) 款管理的拨款计划。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b) 以下各项可存入该基金: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b)(1) 任何私人捐赠或拨款。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b)(2) 任何其他联邦或州拨款。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b)(3) 基金中款项产生的任何利息,以及先前从基金收到的私人捐赠或拨款中拨出后又返还给基金的任何款项。
(c)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c)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c)(1) 行为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应向私人、公共和非营利伙伴授予拨款,以促进创新性心理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项目及实践的发展。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c)(2) 这些创新性心理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项目及实践应旨在实现以下目的: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c)(2)(A) 改进根据第5892条 (a) 款资助的行为健康服务法项目和实践,以服务以下群体: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c)(2)(A)(i) 服务不足的人群。
(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c)(2)(A)(ii) 低收入人群。
(i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c)(2)(A)(iii) 受其他行为健康差异影响的社区。
(iv)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c)(2)(A)(iv) 由行为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确定的其他人群。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c)(2)(B) 实现全州范围内的行为健康服务法目标和宗旨。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c)(3) 行为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在确定资金的允许用途时,应咨询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局和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如果行为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将资金用于基于人口的预防或劳动力创新拨款,委员会应就基于人口的预防创新咨询州公共卫生部,并就劳动力创新咨询医疗保健获取和信息部。
(d)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d)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d)(1) 行为健康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应不迟于2030年1月1日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报告,此后每三年提交一次。该报告应涵盖提交日期之前的三个财政年度。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d)(2) 报告应包括根据本节资助的实践,以及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 (b) 款 (1)、(2) 和 (3) 项中规定的目的。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1(d)(3) 根据 (1) 项提交的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提交。

Section § 584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设立一个专注于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的研究员计划。该计划为这些领域的服务对象和专业人员提供实践学习机会。研究员只能参与一年。该计划符合委员会的广泛目标,旨在融入实际经验,并增进对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问题的理解。一个咨询委员会将协助指导该计划,确保其反映多元化的观点。委员会可以与其他实体合作,支持该计划的设立和运作,但不能导致现有公务员失业。如果选民在2024年3月批准精神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改,该计划将于2025年1月启动。

除第5845条授权的活动外,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节规定设立一个研究员计划,旨在为精神健康或物质使用障碍服务对象以及精神健康或物质使用障碍专业人员提供实践学习机会。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a) 研究员计划的参与者应每年任职,且只能担任一届研究员。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b) 根据本节设立的研究员计划应支持委员会的广泛目标,并应基于以下原则: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b)(1) 旨在增强机会,使委员会的工作能够反映具有个人经验者的视角以及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领域最先进的实践。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b)(2) 旨在加强机会,使行为健康服务法案的目标以及委员会在促进这些目标方面的工作,能够被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个体、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专业人员以及公众所理解和获取。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b)(3) 旨在改善与患有精神健康障碍或物质使用障碍的个体以及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专业人员就委员会工作进行外展和参与的机会。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b)(4) 旨在提高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个体及专业人员对行为健康服务法案目标以及以下两点的认识: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b)(4)(A) 州政府在实现这些目标方面的作用。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b)(4)(B) 公共政策、法规制定、财政策略、数据利用、研究和评估以及沟通策略在改善加利福尼亚州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结果方面的作用。
(c)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c)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c)(1) 委员会应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就研究员计划的目标、设计、资格标准、申请流程以及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c)(2) 咨询委员会应包括具有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系统个人经验者、精神健康和物质使用障碍专业人员、具有类似研究员计划经验者以及其他具有多元视角、能够协助委员会实现研究员计划目标的人员。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d) 委员会可以根据其决定,与州、地方或私人实体签订机构间协议或其他合同协议,以获得技术援助或相关服务,支持研究员计划的设立和实施。
(e)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e)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e)(1) 委员会应确保研究员计划不会导致公务员的职位调动。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e)(2) 就本款而言,“职位调动”指裁员、降职、非自愿调任新职级、非自愿调任需要改变住所的新地点、工时减少、班次或休息日变更,或在相同职级和大致地点内调任其他职位。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5(f) 如果精神健康服务法案的修正案在2024年3月5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节应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584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一个委员会每两年向加州特定的立法委员会报告在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模式下提供的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的成果。第一份报告的截止日期是2022年11月15日,如果委员会认为有必要,也可以提交进展报告。

报告应包括符合资格的个人的数据,涵盖监禁、住房或无家可归以及医疗服务使用(如住院)等主题。报告还必须分析一些个人为何退出项目,并跟踪他们接下来一年的成果。此外,还必须评估最需要帮助的人获得并留在这些服务中的程度。

此外,委员会将指出在收集必要数据时遇到的任何障碍,并提出改进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的建议。委员会在撰写本报告时必须与心理健康社区(包括服务使用者、亲属和专家)合作。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8(a) 委员会应每两年向参议院和众议院健康委员会、参议院健康和人类服务预算小组委员会以及众议院健康和人类服务预算小组委员会报告在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模式下接受社区心理健康服务者的成果。初次报告应不迟于2022年11月15日提交。如果委员会认为有必要,也可以在非报告年度发布进展报告。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8(b) 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关于符合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资格人员的信息,包括与参与者和非参与者所获得的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以及他们在以下所有方面的经历相关的汇总信息: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8(b)(1) 监禁或刑事定罪。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8(b)(2) 住房状况或无家可归。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8(b)(3) 住院、急诊室使用和危机服务使用。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8(c) 报告还应包括关于脱离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的个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脱离原因的分析,以及在可能的情况下,这些个人在脱离后12个月内所获得的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以及他们在(b)款中确定的成果方面的状况或经历。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8(d) 报告还应评估最需要帮助的个人获得服务并保持参与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或其他提供类似服务的项目的程度。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8(e) 委员会应报告在获取完成本报告所需数据方面的任何障碍,并提出建议以加强加州对全方位服务伙伴关系的使用,从而减少监禁、住院和无家可归。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5.8(f) 在开展这项工作时,委员会应咨询加州心理健康社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使用者、服务使用者亲属、提供者和其他主题专家。

Section § 584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县级精神卫生项目需向州政府和精神卫生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提交三年期项目和支出计划以及年度更新的要求。

这些计划应涵盖预防、早期干预、儿童、成人和老年人服务,以及创新项目和技术需求。

计划必须基于可用资金和预计收入,并涉及社区参与。各县还必须证明遵守财政和利益相关者参与要求。受COVID-19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影响的财政年度适用特殊规定,允许为某些精神卫生项目使用储备金。

法律还要求解决人员短缺问题,并维持储备金,以确保尽管财政波动也能持续提供服务。如果2024年获得选民批准,州级修正案可能使本法律失效。

预防、创新和护理系统服务综合计划。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a) 各县精神卫生项目应在通过后30天内,向精神卫生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以及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提交经县监事会通过的三年期项目和支出计划以及年度更新。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b) 该三年期项目和支出计划应基于可用的未动用资金和州提供的预计收入分配,并符合第5848节所要求的既定利益相关者参与和规划要求。该三年期项目和支出计划以及年度更新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b)(1) 依照第3.6部分(从第5840节开始)的预防和早期干预项目。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b)(2) 依照第4部分(从第5850节开始)的儿童服务项目,应包括依照第9部第6部分第4章(从第18250节开始)的项目,或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该县建立全方位服务项目不可行。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b)(3) 依照第3部分(从第5800节开始)的成人和老年人服务项目。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b)(4) 依照第3.2部分(从第5830节开始)的创新项目。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b)(5) 为依照第3部分(从第5800节开始)、第3.6部分(从第5840节开始)和第4部分(从第5850节开始)提供服务所需的技术需求和资本设施项目。所有关于拟议的限制性环境设施的计划,应证明所服务人群的需求无法在限制性更少或更综合的环境中得到满足,例如永久性支持性住房。
(6)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b)(6) 识别为依照上述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短缺,以及依照第3.1部分(从第5820节开始)设立的教育和培训项目所需的额外援助。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b)(7) 建立和维持审慎储备金,以确保在行为健康服务基金收入低于根据州人口变化和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后的近期平均水平的年份,县项目能够继续服务其目前正在依照第3部分(从第5800节开始)、《成人和老年人精神卫生护理系统法案》、第3.6部分(从第5840节开始)、预防和早期干预项目以及第4部分(从第5850节开始)、《儿童精神卫生服务法案》服务的儿童、成人和老年人。
(8)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b)(8) 县行为健康主任的认证,确保该县已遵守《精神卫生服务法案》的所有相关法规、法律和法令,包括利益相关者参与和非替代要求。
(9)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b)(9) 县行为健康主任和县审计长-主计长的认证,证明该县已遵守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指示的任何财政问责要求,并且所有支出均符合《精神卫生服务法案》的要求。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c) 依照(b)款第(2)和第(3)项设立的项目应包括解决16至25岁(含)转型期青年需求的服务。在执行本款时,县精神卫生项目应考虑转型期寄养青年的需求。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d) 每年,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告知加州县行为健康主任协会和精神卫生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用于向各县分配收入的方法。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e) 各县精神卫生项目应准备依照第3部分(从第5800节开始)用于成人和老年人、第3.2部分(从第5830节开始)用于创新项目、第3.6部分(从第5840节开始)用于预防和早期干预项目以及第4部分(从第5850节开始)用于儿童服务的支出计划,以及对依照本节制定的计划的更新。每次支出更新应说明依照第3部分(从第5800节开始)和第4部分(从第5850节开始)将服务的儿童、成人和老年人数量以及每人成本。支出更新应包括前一年分配的未动用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用于相同目的的拟议支出。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f) 县精神卫生项目应包括从根据分节 (b) 的第 (7) 款设立的储备金中拨付的资金,用于在根据分节 (e) 提供的服务资金拨款不足以继续服务与该县在上一财政年度所服务的个人数量相同的年份,提供根据分节 (b) 的第 (2) 和 (3) 款规定的服务。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g) 本部门应及时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每个县根据分节 (a) 提交的三年项目和支出计划。
(h)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h)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h)(1) 尽管有分节 (a) 的规定,但因 COVID-19 公共卫生紧急状态而无法完成并提交 2020-21 或 2021-22 财政年度的三年项目和支出计划或年度更新的县,可以将其当前已批准的三年计划或年度更新的生效期限延长,以包括 2020-21 和 2021-22 财政年度。该县应不迟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向精神卫生服务监督和问责委员会以及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提交三年项目和支出计划或年度更新。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h)(2) 就本分节而言,“COVID-19 公共卫生紧急状态” 指根据《美国法典》第 42 篇第 247d 节于 2020 年 1 月 30 日作出的联邦公共卫生紧急状态声明,题为“确定全国范围内存在由 2019 年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以及该声明的任何续期。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i) 尽管有分节 (b) 的第 (7) 款和分节 (f) 的规定,县可以在 2020-21 和 2021-22 财政年度期间,使用其审慎储备金中的资金,用于根据第 3.6 部分(自第 5840 节起)设立的预防和早期干预项目,以及用于根据第 4 部分(自第 5850 节起)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者提供的服务,针对儿童护理系统,以及根据第 3 部分(自第 5800 节起)针对成人和老年人护理系统。这些服务可以包括第 5892.5 节所定义的住房援助,提供给第 5600.3 节中指定的目标人群。
(j)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j)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 2 篇第 3 分部第 1 部分第 3.5 章(自第 11340 节起)的规定,本部门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的监管行动,可以通过全县信函或其他类似指示,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节的分节 (h) 和 (i) 以及第 5892 节的分节 (i)。
(k)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5847(k) 如果《精神卫生服务法》的修正案在 2024 年 3 月 5 日的全州初选中获得选民批准,本节将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失效,并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