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5
Section § 4699
加州立法机关认识到发展服务系统劳动力方面的一些关键问题。目前约有120,000名直接支持专业人员和5,500名区域中心服务协调员为约370,000人提供服务。然而,人们越来越担心未来是否能有足够的这类工作人员。
在未来五年内,该系统将需要约33,000名额外的直接支持专业人员和2,700名额外的服务协调员。为解决这一问题,立法机关建议从多元化社区招聘工作人员,并利用技术辅助直接服务工作人员。
Section § 4699.1
Section § 4699.2
这项法律要求设立一个项目,为直接支持专业人员提供培训津贴,以提高他们的技能并鼓励持续学习。该项目由区域中心在服务提供商的协助下管理,为完成指定培训课程的专业人员提供最多两笔500美元的津贴。津贴必须在培训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部分资金还将用于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管理费用。该项目于2022年11月1日启动,并从2023年1月31日开始,每季度跟踪和报告参与情况、课程选择和离职率。
Section § 4699.3
这项法律要求设立一个培训和实习项目,面向希望成为直接支持专业人员的个人,但需等待资金批准。目标是通过展示该领域的职业机会并为参与者提供必要的技能,以提高服务质量并增加招聘和留用。
该项目必须与外部机构合作进行招聘,提供为期三个月的带薪实习,并确保招聘的多元性。实习生每周工作最多30小时,在连续就业六个月和一年后可以获得津贴。区域中心必须跟踪项目数据并按季度报告。
实习机会必须在2023年6月1日之前提供,但参与者可以稍后开始。
Section § 4699.4
这项法律为区域中心员工设立了一项学费报销计划,旨在帮助他们攻读健康或人类服务相关领域的学位或证书。该计划的目标是提升服务质量、增加专业知识、拓宽职业选择并提高员工留任率。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年可获得最高1万美元的资助,为期三年,但每获得一年资助,须在区域中心工作一年。
该计划有具体的资格标准和要求,适用于2022-23至2024-25财政年度。区域中心必须每年报告计划的进展和参与者情况。如果需要员工在不同中心之间调动,也有相应的通知和问责规定。
Section § 4699.5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实施本章的过程中让不同的群体参与进来。这些被称为利益相关者的群体可以包括各种各样的人,例如具有不同背景和需求的消费者、区域中心工作人员和服务提供者。部门可以与符合必要标准的现有群体进行协商,以收集这些意见。
Section § 4699.6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某个特定部门必须通过季度简报,定期向立法人员汇报某些项目的进展。这些汇报必须包含服务提供者和区域中心的数据摘要。
此外,该部门必须在2026年1月10日之前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全面报告,评估这些项目的成功情况。报告应涵盖项目参与统计数据、人口构成、新聘员工、员工留任率和离职率、消费者满意度以及项目参与者的成果等方面。
Section § 4699.7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通过书面指令来制定和澄清本章的规定,而无需遵循通常的正式规章制定程序。它还规定,与实施本章相关的服务合同无需遵循典型的采购规定,也无需获得总务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