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5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出,加州认识到设立长期护理、寄养护理和自主决定计划监察员的价值,这些监察员有助于确保服务公平公正。该法律旨在通过在州发展服务部内设立发展服务监察员办公室,来保护由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此举旨在维护所提供服务的公正性和廉正性。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加利福尼亚州人民受益于根据第9710条设立的长期护理监察员、根据第16161条设立的寄养护理监察员以及根据第4685.9条设立的自主决定计划监察员。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保持监察员职能和服务的无党派性质、廉正和公正性至关重要。立法机关的意图是通过在州发展服务部内设立发展服务监察员办公室,为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提供类似的保护。

Section § 4506.1

Explanation

发展服务监察员办公室是加州部门内的一个独立机构,负责监督针对发展性残疾人士的特定项目。它监督自主决定计划、婴幼儿早期干预服务以及兰特曼法案下的其他项目。该办公室协助解决投诉、进行调查并提出改进建议。它还为那些寻求服务的人提供帮助,服务对象包括处于不同服务资格阶段的个人。该办公室必须与长期护理监察员协调,为居住在长期护理机构的客户提供服务。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1(a) 发展服务监察员办公室应作为部门内一个独立自主的实体设立,旨在监督本分部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项: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1(a)(1) 根据第4685.8条设立的自主决定计划。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1(a)(2) 《加州早期干预服务法案》(《政府法典》第14篇(自第95000条起))中涉及根据《政府法典》第95014条申请或有资格获得早期干预服务的婴幼儿的部分。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1(a)(3) 根据第4.1分部(自第4400条起)、第4.5分部(自第4500条起)和第4.7分部(自第4900条起)的《兰特曼发展性残疾服务法案》,以及根据《政府法典》第14篇(自第95000条起)的《加州早期干预服务法案》。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1(b) 该办公室应负责接收和解决投诉、进行调查、提出系统性变革建议,并解决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疑问,或关于信息、援助或协助获取服务的请求。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1(c) 发展服务监察员办公室应由一名个人领导,该个人被称为发展服务监察员。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1(d) 就本章而言,“由区域中心提供服务的人员”包括以下所有人员: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1(d)(1) 根据本分部通过区域中心接受服务的人员,包括正在办理接收手续、正在等待评估或已联系区域中心咨询资格信息的人员。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1(d)(2) 根据《政府法典》第14篇(自第95000条起)参与早期启动计划的人员,包括正在办理接收手续、正在等待评估或已联系区域中心咨询资格信息的人员。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1(d)(3) 根据本分部被确定有资格获得区域中心服务,但尚未从区域中心获得服务的人员。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1(e) 根据第9717条(a)款,发展服务监察员办公室应与加州老龄部内的州长期护理监察员办公室签订谅解备忘录,以协调为居住在长期护理机构的区域中心客户提供监察员服务。

Section § 4506.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发展服务部主任任命监察员的程序。一个由至少五名相关人士组成的委员会,主要来自倡导组织以及消费者或其家庭成员,协助提名候选人。如果委员会在90天内未提供意见,主任可自行进行任命。监察员任期四年,可连任。

监察员在履行职责时应独立行事,不受主任或其他官员的控制。如果任期届满时未任命继任者,现任监察员将继续留任,直至新监察员被任命。职位空缺后可任命临时代理监察员,但如果六个月内未任命新的监察员,主任必须向立法机构提供最新情况。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2(a) 发展服务部主任应与本小节所述的至少五名相关人士组成的委员会协商,并在收到该委员会的可能提名人选名单后,以及在获得委员会的意见后,任命一名通过培训和经验具备履行该职位职责资格的监察员,任期四年。主任应选定委员会成员,其中多数应为倡导组织以及消费者或其家庭成员的代表。如果90天后委员会未提供意见,主任可进行任命。90天期限自主任向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开始计算。主任可连续任命该监察员。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2(b) 监察员在任期内履行职责时应保持独立,且其行使本章规定的职责和权力相关的自由裁量权,不得直接或间接受主任或任何其他官员的控制、监督或指导。监察员应将其全部时间投入到本章规定的职责和权力中,且不得因其为履行这些职责和权力而行使独立性和自由裁量权而被免职。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2(c) 如果监察员的任期届满而未根据本章任命继任者,现任监察员可继续留任直至继任者被任命。如果监察员死亡、辞职、丧失任职资格,或被免职或停职,主任应指定一名代理监察员,直至监察员被任命。主任应自该职位空缺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根据本节任命一名新的监察员。代理监察员在根据本节任命新监察员之前,不得留任超过合理期限。如果六个月后该职位仍空缺,主任应根据第4474.17节在下一次立法简报会上提供最新情况。

Section § 4506.3

Explanation

发展服务监察员负责招聘员工以履行其办公室的职责。该团队的每位成员都需要了解相关项目,特别是自主决定计划。此外,监察员旨在雇用具有发展服务系统亲身经验的人员,例如发展障碍人士。

发展服务监察员经与部门协商,应雇用必要人员以履行该办公室的职能。办公室内的所有员工均应保持对第4506.1节所述项目的专业知识,且办公室应至少保留一名对第4685.8节设立的自主决定计划具有重要专业知识的人员。监察员应努力雇用具有发展服务系统亲身经验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发展障碍人士。

Section § 4506.4

Explanation

发展服务监察员办公室负责提供与发育障碍人士权利相关的信息、培训和支持。他们将这些信息传播给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其家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自2028年起,该办公室审查法律变更并相应地建议更新部门材料。

该办公室处理与区域中心服务个人护理和服务相关的投诉,并决定是否进行调查或转介。他们旨在庭外解决投诉,并在整个过程中让投诉人了解情况。

他们汇编投诉数据并与立法机构共享,同时在线向公众公开。他们被允许查阅相关记录以履行职责,并可在个人安置地与他们会面。投诉信息保密,除非为办公室履行职责所必需而披露。最后,如果需要,他们可以告知某人的监护人或法定代表人有关投诉的情况。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 发展服务监察员办公室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1)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1)(A) 向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家庭成员、区域中心工作人员、部落、倡导团体、服务提供者组织及其他相关方传播有关发育障碍人士权利和办公室提供服务的信息,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援助。该信息应包括联系办公室的方式,以及与办公室的对话在必要时可能向其他人披露,以便充分调查和解决投诉的通知。该信息和培训应包括本分部项下发育障碍人士的权利信息,包括第1.3章(自第4502条起)中规定的权利以及第4685.8条项下的自决计划。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1)(A)(B) 自2028年1月1日起,在每两年一次的立法会议结束时,审查适用于区域中心服务个人的法律修正案,并向部门建议更新部门发布的材料。如果工作量允许在现有资源下进行,部门应在收到监察员的建议后,尽其所能更新这些文件。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2) 接收由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或代表其提出的,与其护理、安置或服务相关的投诉。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3) 自行决定是否调查投诉,或将投诉转交其他机构调查。在决定调查投诉后,应尝试在不使用司法或行政程序的情况下解决投诉,包括尝试促成解决关于资格和服务分歧的方案。
(4)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4) 在决定调查投诉人的投诉后,通知投诉人调查意向。如果办公室拒绝调查投诉或继续调查,办公室应通知投诉人其行动的原因。
(5)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5) 向投诉人更新调查进展和解决投诉的尝试,并告知投诉人最终结果。
(6)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6)
(A)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6)(A) 在其季度立法更新中,汇编数据并提供给立法机构。这些数据应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接到的联系数量、与自决计划相关的联系数量、投诉数量及投诉提交方式、办公室进行的调查数量、解决投诉过程中出现的趋势和问题、转介数量以及未解决的联系数量。办公室应根据这些数据提出改进发展服务系统的建议。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6)(A)(B) 立法机构的意图是,(B)子段中描述的组织的代表在制定任何旨在改进发展服务系统的建议时,应考虑这些数据。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6)(A)(C) 经去识别化处理的汇编数据应发布在办公室现有网站上,供公众查阅。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6)(A)(D) 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办公室发布本段所述年度数据汇编之外的数据、调查结果或报告。
(7)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a)(7) 有权查阅州机构、地方机构或区域中心,以及与州机构、地方机构和区域中心签订合同的承包商或供应商的任何必要记录,以履行其职责,并可在其安置地或其他地方与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会面或沟通。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b) 办公室可根据监察员的决定,每年在适当的会议、论坛和其他活动中展示根据(a)款(6)项(A)子段汇编的数据,这些活动可包括但不限于向立法机构代表、区域中心机构协会、州发育障碍委员会、部落、发展服务组织、倡导团体、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组织以及其他相关方进行演示。
(c)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c)
(1)Copy 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c)(1) 办公室从投诉中获取的信息,无论其是否由办公室调查、转交其他实体调查,或被认定不属于适当的调查对象,均应根据相关的州和联邦保密法律保持机密。根据州和联邦保密法律不属于机密的信息,仅在为履行办公室职责所必需时方可披露,包括在向立法机关以及向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州和地方机构提供办公室关于改进发展服务系统的建议的解释和支持所必需时。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c)(2) 监察员应就向其投诉或作证的投诉人或证人的身份保持机密,除非为使监察员能够履行(a)款第(2)至(5)项(含)规定的办公室职责而有必要披露。监察员不得披露根据相关州和联邦保密法律属于机密的文件,除非法律授权。
(3)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4(c)(3) 如果由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由财产管理人、法定监护人或律师代理,办公室可以通知该财产管理人、法定监护人或律师有关投诉,以便这些实体履行本分部规定的义务。通知这些实体进行调查不应限制监察员调查或解决投诉或采取本节授权的任何其他行动的能力。如有必要,办公室还可以将办公室进行的任何调查结果告知消费者的财产管理人、法定监护人或律师。

Section § 4506.5

Explanation

该法律规定了负责处理发育服务系统相关投诉的监察员的权力和职责。他们可以制定处理这些投诉的规则,进行调查并报告调查结果。

监察员还可以创建一个网站页面,以便更方便地获取信息和提交投诉。他们有权检查场所并从州机构、区域中心和相关设施获取记录。他们还可以与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私下沟通,并观察设施的运作。

为了解决投诉,监察员会尝试调解并向相关机构提出行动计划建议,这些机构必须在30天内作出回应。他们可以召集由不同社区代表组成的焦点小组,以指导其工作并就发育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出改进建议。

作为办公室解决与发育服务系统相关投诉工作的一部分,监察员可采取以下所有行动: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a) 制定接收和处理投诉、进行调查以及报告调查结果的政策和程序。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b) 在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开发并维护一个页面,提供有关该办公室的信息、如何联系该办公室(包括通过在线门户提交问题和投诉)、关于本部门和区域中心的通用信息以及相关材料的链接。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 进行监察员认为必要的、与投诉和发育服务合理相关的任何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项:
(1)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1) 为了履行办公室的职责,随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进入和检查州机构、地方机构或区域中心,或与州机构、地方机构或区域中心有合同或供应商关系的承包商或供应商控制下的场所,以及进入和检查获得许可或批准的居住设施。为了履行办公室的职责,监察员应始终被授予查阅记录和由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的权限。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1)(A) 就本节而言,“进入权”指有权进行以下所有活动:
(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1)(A)(i) 在出示身份证明后,进入任何获得许可或批准的发育服务居住设施。私人住宅只能在由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同意下进入。
(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1)(A)(ii) 与由区域中心服务的任何个人、护理人员、员工、人员或志愿者私下且不受限制地沟通。
(i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1)(A)(iii) 查阅和复制由区域中心服务的个人的任何记录或护理人员档案。
(iv)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1)(A)(iv) 观察设施的所有居民和员工区域。
(v)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1)(A)(v) 查阅和复制任何获得许可或批准的发育服务护理设施的行政记录、政策和文件。
(v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1)(A)(vi) 查阅和复制由州、县或机构保存的所有许可记录,以及查阅和复制州、县或地方机构及其承包商的任何记录,但密封的法院记录除外,该类记录只能通过传票或其他合法法院命令获取。
(vii)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1)(A)(vii) 约谈所有相关证人。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1)(B) 就本节而言,“记录”指依法开发或接收的,或与公务交易相关的,文件、纸张、备忘录、书籍、信件、档案、图纸、地图、地籍图、照片、照片档案、电影、胶片、缩微胶片、微缩照片、展品、磁带或纸带、穿孔卡片或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受特权保护的材料,除非特权持有人在不受胁迫的情况下,事先披露了该材料的重要部分或同意向监察员披露该材料,如《证据法》第912条所规定。
(2)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c)(2) 观察诉讼程序和出席听证会,符合本部门规定。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d) 尝试解决投诉。
(e)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e) 向相关州机构、地方机构或区域中心,或与州机构、地方机构或区域中心有合同或供应商关系的承包商或供应商提交书面计划,建议解决投诉的行动方案。如果监察员提出书面建议,州机构、区域中心或供应商或承包商应在30个日历日内向监察员提交书面答复。
(f)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f) 定期召集焦点小组,就其履行本章所述职责提供建议。焦点小组应包括但不限于全州不同地理区域的消费者和家庭、具有不同种族和民族背景、年龄和残疾的代表,以及区域中心、服务提供者以及倡导和社区组织的代表。
(g)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5(g) 向部门建议对法律、法规、政策或沟通方式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但不限于表格和其他行动。

Section § 4506.6

Explanation

本法旨在促进发展服务监察员办公室在调查投诉期间的开放沟通。它规定,监察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被强制在法庭上就其工作作证,除非为执行本法所必需。他们也无需向法庭分享其记录或笔记,除非为执行本法所必需。此外,监察员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某些法律豁免权。如果他们发现不当行为或犯罪行为,必须向相关部门报告。

为鼓励监察员在调查由区域中心服务对象提出或代其提出的投诉期间坦诚相待,并为便利监察员解决投诉的能力,以下各项规定适用: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6(a) 监察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被强制在司法或行政程序中就其在履行公务职责时知悉的事项作证或接受质询,除非为执行或实施本章规定所必需。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6(b) 监察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记录,包括在投诉的受理、审查或调查期间从个人或机构获得的笔记、草稿和记录,以及任何未向公众发布的报告,不得被披露或出示以回应传票或在司法或行政程序中的证据开示,除非为执行或实施本章规定所必需。
(c)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6(c) 发展服务监察员办公室的监察员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调查、投诉解决和技术援助职能时,应享有《政府法典》第一篇第三点六分部第二部分第一章第2条(第815节起)规定的所有豁免权,即公共实体及其雇员在履行酌情职责时所享有的豁免权。
(d)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6(d) 如果监察员根据其在履行公务职责期间收到的信息认为,州机构、地方机构、区域中心或其承包商或供应商的雇员在履行公务职责过程中存在失职或不当行为,监察员应将此事移交区域中心或供应商的负责人,或其他负责官员;如果该行为构成犯罪,则移交适当的执法机构或部门。

Section § 4506.7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某个特定办公室必须设立一个免费电话号码,以便人们轻松联系。区域中心的个案经理在年度计划会议上,必须将这个号码告知消费者,并在需要时告知他们的家人或代表。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每个人都能了解到该办公室提供的资源和服务。

(a)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7(a) 该办公室应设立一个免费电话号码。
(b)CA 福利与机构 Code § 4506.7(b) 区域中心个案经理应在年度个性化项目计划或个人家庭服务计划会议期间,向消费者以及(如适用)其父母、法定监护人、财产管理人或授权代表提供该办公室的免费电话号码,以及关于该办公室存在和目的的口头或书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