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62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废水处理相关的关键术语。“总厂操作员”是指负责运营废水处理厂并确保其符合特定要求的人员。“操作”是指控制或监督工厂内部流程的行为。“废水证书”是一种官方凭证,证明某人有资格管理这些流程。“废水处理厂”涵盖了各种公共和私人设施,用于处理污水或工业废物,但不包括特定的现场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过程”详细说明了用于改善废水水质的方法,包括分离、消毒和固体处理。“水处理操作员证书”是另一种资格认证,而“水循环处理厂”则将处理过的废水进一步处理至再生阶段,以符合再生水使用的特定标准。

本章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定义适用: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a) “总厂操作员”指废水处理厂所有者指定负责废水处理厂整体运营的人员,包括遵守废水处理厂废水排放要求中规定的出水限值。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b) “操作”指控制一个或多个废水处理过程的性能或结果的行为或决定,并包括监督任何其他采取行动或做出决定以控制一个或多个废水处理过程的性能或结果的人员。
(c)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c) “废水证书”指由州委员会颁发的能力证书,表明某人已符合认证计划中特定类别和等级的认证要求。废水证书类别至少应包括操作员和实习操作员。
(d)Copy 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d)
(1)Copy 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d)(1) “废水处理厂”指以下任何一种: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d)(1)(A) 任何由州、地方或联邦机构拥有并用于处理或回收污水或工业废物的设施。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d)(1)(B) 任何私人拥有的设施,用于处理或回收污水或工业废物,并由公共事业委员会根据《公共事业法》第1部第1章(第701条起)以及第216条和第230.6条进行监管。
(C)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d)(1)(C) 任何主要用于处理或回收污水的私人拥有设施,且州委员会或区域委员会已为其颁发废水排放要求。
(2)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d)(2) “废水处理厂”不包括由州委员会或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根据第4.5章(第13290条起)监管的现场污水处理系统。
(e)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e) “废水处理过程”指在废水从废水处理厂排放之前改善其水质的过程,并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e)(1) 使用预处理、一级处理、池塘处理、二级处理或三级处理进行废水的液固分离。
(2)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e)(2) 使用消毒来灭活或破坏废水中的病原体。
(3)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e)(3) 在从废水处理厂现场移除之前,使用固体处理进行固体稳定化和体积减小。
(f)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f) “水处理操作员证书”具有《健康与安全法》第106876条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g)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5(g) “水循环处理厂”指为符合根据第13521条为使用再生水而制定的全州统一再生标准,对二级或三级出水(或两者)进行进一步处理的废水处理厂。

Section § 13625.1

Explanation
州委员会可以免除某些被归类为1级工厂的设施遵守特定的水质法规,如果这些设施不太可能因操作员失误而违反水质标准。这些豁免有效期为四年,并且可以续期。但是,委员会可以附加条件或在需要时终止豁免。委员会还可以收取处理豁免或续期申请的费用。

Section § 13626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州委员会对不同类型的废水处理厂进行分类。其目的是明确操作每种类型工厂所需的技能。州委员会还必须制定规则,列出这些工厂类型,并解释他们是如何决定这些分类的。

Section § 13627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您运营废水处理厂,您需要持有有效的废水处理证书。对于水循环处理厂的运营者,持有相应等级的有效水处理操作员证书即可。州委员会负责颁发这些证书并设定培训要求。他们还可能在颁发证书时认可军事经验和培训。州委员会可以因欺诈或不称职等原因拒绝、暂停或吊销证书,并且在执行这些操作时必须遵循特定程序。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a) 除第13625.1条和(b)款另有规定外,废水处理厂的运营者应持有相应等级的有效、未过期的废水处理证书。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b) 水循环处理厂的运营者可通过持有相应等级的有效、未过期的水处理操作员证书来遵守(a)款的规定。
(c)Copy 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c)
(1)Copy 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c)(1) 所有废水处理证书应根据州委员会通过的法规颁发。州委员会应在其法规中制定并明确每种类型和等级的工厂取得废水处理证书所需的培训。州委员会可以接受经验替代资格培训。
(2)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c)(2) 州委员会应评估以下机会: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c)(2)(A) 对在美国军队服役期间履行与废水处理厂操作员职责相当的职责的人员,通过免试方式颁发废水处理证书。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c)(2)(B) 对在美国军队服役期间履行与废水处理厂操作员职责相当的职责的人员,授予经验和教育学分。
(3)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c)(3) 州委员会在执行(2)款时,应寻求与美国国防部的协商。
(4)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c)(4) 如果州委员会根据(2)款确定了机会,州委员会应酌情通过免试方式颁发废水处理证书,或向在美国军队服役期间履行与废水处理厂操作员职责相当的职责的人员授予经验或教育学分。
(d)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d) 州委员会可以基于任何合理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原因,拒绝授予、暂停或吊销任何废水处理证书,或对证书持有人予以缓刑或训诫:
(1)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d)(1) 在废水处理证书申请或废水处理证书考试中提交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2)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d)(2) 在运营废水处理厂过程中采用欺诈或欺骗手段。
(3)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d)(3) 废水处理证书持有人在工厂运营中未能尽到合理注意或判断。
(4)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d)(4) 废水处理证书持有人无法正确履行操作职责。
(5)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d)(5) 故意或过失违反,或导致或允许违反根据《清洁水法案》(33 U.S.C. Sec. 1251 et seq.)或本分部颁发的废水排放要求或许可证。
(6)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d)(6) 在废水处理证书考试期间从事不诚实行为。
(e)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e) 州委员会应根据第185条通过的规则,进行所有拒绝授予废水处理证书以及根据(d)款暂停或吊销证书的程序。

Section § 1362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有效且当前相应等级的认证,运营废水处理厂或水循环处理厂属于轻罪。如果工厂操作员或所有者雇佣或允许缺乏必要认证的人员工作,他们也犯有轻罪。在这两种情况下,个人或实体每次违规可被处以最高100美元的每日罚款。

此外,实施相关条款中特定违规行为的个人,每次违规可能面临最高5,000美元的民事罚款。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1(a) 任何实施以下任一违规行为的人,均犯有轻罪,并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每次违规每日罚款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
(1)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1(a)(1) 运营非水循环处理厂的废水处理厂,但未持有根据本章颁发的有效、未过期的相应等级的废水证书。
(2)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1(a)(2) 运营水循环处理厂,但未持有根据本章颁发的有效、未过期的相应等级的废水证书,或未持有有效、未过期的相应等级的水处理操作员证书。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1(b) 任何实施以下任一违规行为的个人或实体,均犯有轻罪,并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每次违规每日罚款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
(1)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1(b)(1) 拥有或运营非水循环处理厂的废水处理厂,该处理厂雇佣或允许雇佣任何运营该废水处理厂但未持有根据本章颁发的有效、未过期的相应等级的废水证书的人员。
(2)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1(b)(2) 拥有或运营水循环处理厂,该处理厂雇佣或允许雇佣任何运营该水循环处理厂但未持有根据本章颁发的有效、未过期的相应等级的废水证书,或未持有有效、未过期的相应等级的水处理操作员证书的人员。
(c)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1(c) 任何实施第13627条 (d) 款第 (2)、(3)、(5) 或 (6) 项,或第13627.3条 (c) 款第 (3) 或 (5) 项所列任何行为的人,每次违规可能承担不超过五千美元 ($5,000) 的民事责任。

Section § 13627.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在申请废水处理证书或考试,或在注册时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他们可能因每次不正确的提交而被处以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

Section § 13627.3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任何代表废水处理厂所有者运营该厂的个人或实体,必须向州委员会注册,并提交详细说明其运营情况的年度报告。报告必须包括运营商的名称和地址、所运营的废水处理厂列表、操作员资质认证以及任何其他所需信息。州委员会负责制定注册流程,并可因提交虚假信息、雇用不合格人员、违反排放许可证或管理不善等原因,拒绝、暂停或撤销注册。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每日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运营商还必须支付注册过程的相关费用。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a) 任何与废水处理厂所有者签订合同以运营该厂的个人或实体,应向州委员会注册,并在注册或注册续期后一年内,以及此后每年,准备并向州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1)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a)(1) 该个人或实体的名称和地址。
(2)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a)(2) 该个人或实体运营或在前一年运营的废水处理厂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监督每个废水处理厂的相应区域委员会的名称。
(3)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a)(3) 在每个工厂雇用的每位废水处理厂操作员的姓名和等级。
(4)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a)(4) 州委员会要求的其他信息。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b) 州委员会应通过法规规定根据 (a) 款进行注册的程序和要求。
(c)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c) 州委员会可因正当理由拒绝授予、暂停或撤销根据本条由州委员会颁发的任何注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原因:
(1)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c)(1) 在注册申请中提交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2)Copy 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c)(2)
(A)Copy 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c)(2)(A) 雇用未持有有效、未过期且相应等级的废水处理证书的人员来运营非水循环处理厂的废水处理厂。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c)(2)(A)(B) 雇用未持有根据本章颁发的有效、未过期且相应等级的废水处理证书或有效、未过期且相应等级的水处理操作员证书的人员来运营水循环处理厂。
(3)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c)(3) 故意或过失造成或允许违反根据《清洁水法案》(33 U.S.C. Sec. 1251 et seq.)或本分部颁发的废水排放要求或许可证。
(4)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c)(4) 未能满足州委员会根据 (b) 款规定的注册要求。
(5)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c)(5) 未能在废水处理厂的管理或运营中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d)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d) 州委员会应根据第185条通过的规则,进行所有与拒绝授予、暂停或撤销根据 (c) 款的注册相关的程序。
(e)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e) 州委员会应制定收费标准,以支付其执行本条的费用。
(f)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3(f) 任何未能遵守 (a) 款的个人或实体,均犯有轻罪,并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每次违规每日罚款金额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Section § 13627.4

Explanation

州委员会可以按照第13627.1、13627.2或13627.3条的规定,通过遵循特定程序施加民事罚款。本章规定的任何补救措施都是对其他法律补救措施(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的补充。但是,如果对于同一违规行为已在其他指定条款下追究了责任,则不能重复追究某种特定责任。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4(a) 州委员会可以依照第5章第2.5条(自第13323条起)的规定,通过行政方式施加第13627.1条、第13627.2条或第13627.3条所述的民事责任。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7.4(b) 本章项下的补救措施是对任何其他民事或刑事补救措施的补充,且不取代或限制任何其他民事或刑事补救措施,但对于已根据第13350条或第13385条向运营者追究责任的违规行为,不得根据第13627.1条(c)款向该运营者追究责任。

Section § 13627.6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州委员会必须制定规则,以任命首席工厂操作员。它还要求委员会明确此人必须执行的任务和职责。

Section § 13628

Explanation

废水处理证书从2017年1月1日起,需要每三年续期一次。续期取决于是否符合法规规定的要求。

申请人在获得或续期证书时必须支付费用,州委员会会制定收费标准以覆盖项目成本。对于持有有效水处理或配水证书的人,可能会有减免的费用。

州委员会每年会调整费用以匹配预算拨款,如果前一年的收入过高或过低,他们可以更改费用。他们还可以制定紧急法规,以立即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关于费用调整的规定,这些规定在被更改之前会一直有效。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8(a) 2017年1月1日或之后根据本章颁发或续期的废水处理证书,应每三年续期一次,申请人须遵守法规规定的续期要求。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8(b) 费用应在废水处理证书颁发时和续期时支付给州委员会。州委员会应制定收费标准,以提供不超过必要金额但足以收回本计划所有成本的收入。
(c)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8(c) 州委员会可以为持有有效、未过期水处理操作员证书或有效、未过期配水操作员证书的申请人,设立废水处理证书颁发或续期的减免费用。
(d)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8(d) 州委员会应将根据本章设立的收费标准每年收取的总收入金额设定为等于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从废水操作员认证基金拨付用于本章管理支出的金额,并考虑基金中的储备金。州委员会应每年审查费用,并根据需要修订费用,以符合立法机关拨付的金额。如果州委员会确定上一年度收取的收入高于或低于立法机关拨付的金额,州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调整费用,以弥补收入的超额收取或不足收取。
(e)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8(e) 州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节制定法规,包括对费用的任何后续调整或对法规的任何后续修订,作为紧急法规,符合《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的规定。这些紧急法规的通过属于紧急情况,并应被行政法办公室视为对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安全和普遍福祉所必需。尽管有《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的规定,州委员会根据本节通过的任何紧急法规,或州委员会对费用进行的任何调整,应保持有效,直至州委员会修订。

Section § 13628.5

Explanation

废水操作员认证基金是州金库中的一项专项基金。

其资金来源于州议会拨款、收取的费用以及存款所产生的利息。

州委员会可以使用基金中的资金,但必须经州议会批准,用于运营废水操作员认证项目。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8.5(a) 废水操作员认证基金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8.5(b) 以下所有款项应存入废水操作员认证基金:
(1)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8.5(b)(1) 州议会为基金目的提供的任何款项。
(2)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8.5(b)(2) 根据本章收取的费用。
(3)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8.5(b)(3)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6305.7条的规定,存入基金的所有款项所产生的利息。
(c)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28.5(c) 州委员会经州议会拨款后,可以支出废水操作员认证基金中的款项,用于管理本章的目的。

Section § 136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委员会批准学院或大学的特定教育课程,以帮助操作员达到各种认证级别。此外,州委员会还可以批准由专业组织或其他机构提供的等效课程。

Section § 136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培训废水处理厂操作员的联邦或州资金。州委员会还可以向为这些操作员提供培训的组织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

州委员会是获授权代表州及其地方政府机构管理任何可用于废水处理厂操作员培训的联邦或州资金的州机构。州委员会可向提供操作员培训项目的组织提供技术和财政援助。

Section § 13631

Explanation
在制定或修改规则或批准操作员培训课程之前,州委员会必须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来协助其履行职责。

Section § 13632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一个与废水处理相关的咨询委员会的构成。该委员会成员来自不同领域,包括:两名来自全州性组织的操作员;两名来自市政当局或私营公用事业工厂的代表;两名来自地方卫生机构的代表;以及一名来自水循环处理厂的操作员。此外,委员会还包括一名来自教育工程机构的成员、一名工会代表、一名专业环境卫生工程师,以及一名在废水管理方面有经验的现役或退役军人。

根据第13631条任命的咨询委员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32(a) 来自代表废水处理厂操作员的全州性组织的两名人员,且应在废水处理厂担任操作员。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32(b) 来自代表市政当局(包括县或私营公用事业废水处理厂)的全州性组织的两名人员。
(c)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32(c) 来自代表地方卫生机构的全州性组织的两名人员,(b)款中规定的机构除外。
(d)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32(d) 一名在水循环处理厂担任操作员的人员。
(e)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32(e) 一名来自教育机构的工程学院或工程部门的人员。
(f)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32(f) 一名代表废水处理厂操作员的有组织工会成员。
(g)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32(g) 一名专长于环境卫生工程的专业工程师。
(h)CA 水资源法 Code § 13632(h) 一名现役或退役的美国军人,其在服役期间正在从事、监督或管理,或曾从事、监督或管理废水处理或分配工作。

Section § 13633

Explanation
在州委员会通过新法规或修改现有法规之前,咨询委员会必须首先审查这些提案并提出他们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