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9
Section § 13625
本节定义了加州废水处理相关的关键术语。“总厂操作员”是指负责运营废水处理厂并确保其符合特定要求的人员。“操作”是指控制或监督工厂内部流程的行为。“废水证书”是一种官方凭证,证明某人有资格管理这些流程。“废水处理厂”涵盖了各种公共和私人设施,用于处理污水或工业废物,但不包括特定的现场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过程”详细说明了用于改善废水水质的方法,包括分离、消毒和固体处理。“水处理操作员证书”是另一种资格认证,而“水循环处理厂”则将处理过的废水进一步处理至再生阶段,以符合再生水使用的特定标准。
Section § 13625.1
Section § 13626
Section § 13627
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您运营废水处理厂,您需要持有有效的废水处理证书。对于水循环处理厂的运营者,持有相应等级的有效水处理操作员证书即可。州委员会负责颁发这些证书并设定培训要求。他们还可能在颁发证书时认可军事经验和培训。州委员会可以因欺诈或不称职等原因拒绝、暂停或吊销证书,并且在执行这些操作时必须遵循特定程序。
Section § 13627.1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有效且当前相应等级的认证,运营废水处理厂或水循环处理厂属于轻罪。如果工厂操作员或所有者雇佣或允许缺乏必要认证的人员工作,他们也犯有轻罪。在这两种情况下,个人或实体每次违规可被处以最高100美元的每日罚款。
此外,实施相关条款中特定违规行为的个人,每次违规可能面临最高5,000美元的民事罚款。
Section § 13627.2
Section § 13627.3
本法律要求任何代表废水处理厂所有者运营该厂的个人或实体,必须向州委员会注册,并提交详细说明其运营情况的年度报告。报告必须包括运营商的名称和地址、所运营的废水处理厂列表、操作员资质认证以及任何其他所需信息。州委员会负责制定注册流程,并可因提交虚假信息、雇用不合格人员、违反排放许可证或管理不善等原因,拒绝、暂停或撤销注册。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每日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运营商还必须支付注册过程的相关费用。
Section § 13627.4
州委员会可以按照第13627.1、13627.2或13627.3条的规定,通过遵循特定程序施加民事罚款。本章规定的任何补救措施都是对其他法律补救措施(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的补充。但是,如果对于同一违规行为已在其他指定条款下追究了责任,则不能重复追究某种特定责任。
Section § 13627.6
Section § 13628
废水处理证书从2017年1月1日起,需要每三年续期一次。续期取决于是否符合法规规定的要求。
申请人在获得或续期证书时必须支付费用,州委员会会制定收费标准以覆盖项目成本。对于持有有效水处理或配水证书的人,可能会有减免的费用。
州委员会每年会调整费用以匹配预算拨款,如果前一年的收入过高或过低,他们可以更改费用。他们还可以制定紧急法规,以立即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关于费用调整的规定,这些规定在被更改之前会一直有效。
Section § 13628.5
废水操作员认证基金是州金库中的一项专项基金。
其资金来源于州议会拨款、收取的费用以及存款所产生的利息。
州委员会可以使用基金中的资金,但必须经州议会批准,用于运营废水操作员认证项目。
Section § 13629
Section § 13630
这项法律规定,州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培训废水处理厂操作员的联邦或州资金。州委员会还可以向为这些操作员提供培训的组织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
Section § 13631
Section § 13632
本节阐述了一个与废水处理相关的咨询委员会的构成。该委员会成员来自不同领域,包括:两名来自全州性组织的操作员;两名来自市政当局或私营公用事业工厂的代表;两名来自地方卫生机构的代表;以及一名来自水循环处理厂的操作员。此外,委员会还包括一名来自教育工程机构的成员、一名工会代表、一名专业环境卫生工程师,以及一名在废水管理方面有经验的现役或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