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9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由加州政府或加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共同资助的水利项目,导致地方难以提供基本服务,那么加州政府必须帮助地方政府提供这些服务。这些基本服务包括警务和消防、公共卫生、医院、环卫、紧急救助以及对贫困人员的帮助。州财政部和州水资源部必须批准这些需求。

Section § 129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政府为援助地方政府而花费或借出的资金,被视为与受项目影响的区域相关的项目总成本的一部分。

Section § 12952

Explanation

加州州长可以应地方领导人的请求,将一项重大州水利建设项目主要施工现场20英里航空距离内的区域指定为“影响区域”,前提是该项目将导致大量人口涌入。要获得此指定,该项目必须耗时一年以上,给当地带来严重的财政问题,并在高峰期需要500多名工人。此外,由于该项目,当地人口必须至少增加20%。如果人口增长低于20%,该指定将于次年6月30日终止。人口数据由财政部提供。

州长可不时指定,并可撤销先前对以下区域的指定,即以州政府实施的任何水利建设项目的主要施工现场为中心,半径20英里航空距离内的区域为影响区域,条件是: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2952(a) 影响区域内任何县的县监事会或任何市的市议会请求其如此行事;且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2952(b) 他发现:
(1)CA 水资源法 Code § 12952(b)(1) 此类建设将导致人口突然涌入影响区域。
(2)CA 水资源法 Code § 12952(b)(2) 该建设将需要超过12个月才能完成。
(3)CA 水资源法 Code § 12952(b)(3) 该建设将给受影响的地方政府带来严重的财政问题。
(4)CA 水资源法 Code § 12952(b)(4) 水资源部估计,该项目在影响区域内的施工高峰期就业人数总计将超过500名员工。
(5)CA 水资源法 Code § 12952(b)(5) 影响区域内的人口增长(通过将水资源部估计的施工高峰期就业人数乘以4.5得出)至少等于施工开始日期前一年7月1日该区域估计人口的20%。任何时候,如果人口增长低于该区域估计人口的20%,该指定应于次年6月30日终止。所有人口数据均由财政部确定。

Section § 129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水资源部确定每个州水利建设项目的主要施工地点,并记录施工开始日期。

Section § 12954

Explanation

在本法律中,“高峰就业人数”一词指水资源部相关的一个主要建设项目在一年内雇佣的工人数量最多。这包括主要施工现场以及受影响区域内任何相关地点的员工。

本部分所用,“高峰就业人数”指水资源部、承包商和分包商就该建设项目而言,在任何一年内,在主要施工现场以及在影响区域内与该现场直接相关的其他现场雇佣的人数最多。

Section § 129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市、县或区在水资源项目获得立法批准后,可以申请将某个区域指定为“影响区域”。如果想为这些项目获得财政援助,通常需要在需要资金的财政年度开始前至少六个月提出请求。但如果在项目建设的第一年或州政府援助法案刚通过后寻求帮助,则不受此时间限制。

Section § 1295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州长因施工而将某个区域指定为“影响区域”时,州政府将承担某些费用。首先,州政府将支付因人口增加而导致维持现有公共服务(如警察、消防、医疗保健和环境卫生)水平所需的运营费用增加部分。水资源部和财政部将评估并批准这些费用。如果服务水平提高,州财政部也必须批准。

其次,州政府将承担县政府根据施工前标准提供的紧急和贫困救济费用增加额的75%。财政部还将承担因服务量增加而产生的额外必要开支,例如人员和办公费用。

当州长指定一个影响区域时,州政府将支付: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2956(a) 因影响区域内人口增加而导致的运营费用增加,用于维持警察和消防保护、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以及经财政部和水资源部批准的其他活动,其服务水平应与施工开始前该影响区域内或为该影响区域提供的服务水平相同。随后特定服务水平的提高可由州财政部批准。服务水平应通过服务于影响区域的人员或设施与该区域总人口的比例来衡量。预计居住在影响区域内的施工产生人口的比例,应由水资源部在州政府根据本部分向任何政府机构提供财政援助的每个财政年度进行估算。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2956(b) 县政府根据《福利和机构法》第四编第2章(自第2500条起)的规定,按照施工开始前存在的标准提供的紧急和贫困救济费用增加额的百分之七十五。此类标准的提高可由州财政部批准。州政府还将支付因紧急和贫困案件数量增加而导致的人员、办公和汽车费用增加的所有必要开支,具体由财政部确定。

Section § 12957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市、县或区申请州政府资金,用于支付为不断增长的人口所需的警务、消防、医疗服务、供水和排污系统等重要服务。这些资金可以采取贷款或州政府直接支出的形式。

贷款必须在30年内偿还,利率略高于州政府支付的利率。如果州政府直接支付,将仅涵盖临时设施,这些设施将在水利项目完成后拆除。

为受影响区域内增加的人口提供服务所需的警务和消防保护、基本医疗服务以及供水和排污系统的资本支出资金,可根据任何市、县或区(整体或部分提供第12950条所述任何服务的)的申请,通过地方管理机构行使以下一项或两项选择予以提供:
(a)CA 水资源法 Code § 12957(a) 州向地方机构提供贷款,用于此类支出的全部或部分;此类贷款须在30年内全额偿还,利率比州在贷款时长期贷款的利息成本高四分之一百分点。
(b)CA 水资源法 Code § 12957(b) 州直接支出以满足此类需求的全部或部分。州直接支出应仅用于临时设施,这些设施应在水利项目建设完成后拆除。

Section § 12958

Explanation
当州长确定某个区域受到影响时,州财政部必须建议如何在该区域的地方政府之间分配和划分资金。为此,该部门必须被允许查阅相关地方政府的记录和文件。

Section § 12959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对某些项目可以使用的州政府资金设定了上限,水资源部运营的项目除外。州政府的出资不能超过其在项目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

尽管本部分的任何其他规定,水资源部建设的项目除外,根据本部分支付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所需援助总成本中,州政府在一个项目中的财政参与金额占该项目总成本的比例。

Section § 12960

Explanation
地方机构可以通过水资源部申请州财政援助。一旦这些申请获得认证,它们将提交给州主计长进行支付。在资金发放之前或之后,州主计长会进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得当,并符合本法规定的正确用途。

Section § 12961

Explanation
本法可正式称为《伯恩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