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a) 立法机关设立CalConserve节水效率循环基金的意图是为节水效率项目创建一个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b)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b) 立法机关的进一步意图是,CalConserve节水效率循环基金的资金应作以下用途:
(1)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b)(1) 衡量城市人均用水量的减少。
(2)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b)(2) 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衡量农业用水量的减少。
(3)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b)(3) 增加再生水的使用。
(4)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b)(4)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水和能源的使用。
(c)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c)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部门提供给受公共事业委员会监管的私人水务公司的任何公共资金,应在公共事业委员会的监督下,惠及用户或公众,而非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