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10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CalConserve节水效率循环基金,旨在为提高用水效率的项目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

该基金旨在实现显著成果,例如减少城市和农业用水量、增加再生水的使用以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此外,当公共资金提供给私人水务公司时,这些资金应惠及客户或公众,而非投资者,并由公共事业委员会进行监督。

(a)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a) 立法机关设立CalConserve节水效率循环基金的意图是为节水效率项目创建一个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b)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b) 立法机关的进一步意图是,CalConserve节水效率循环基金的资金应作以下用途:
(1)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b)(1) 衡量城市人均用水量的减少。
(2)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b)(2) 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衡量农业用水量的减少。
(3)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b)(3) 增加再生水的使用。
(4)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b)(4)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水和能源的使用。
(c)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0(c)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部门提供给受公共事业委员会监管的私人水务公司的任何公共资金,应在公共事业委员会的监督下,惠及用户或公众,而非投资者。

Section § 81005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加州用水效率计划相关的特定术语。首先,它介绍了“基金”,指的是旨在支持节水工作的 CalConserve 节水效率循环基金。“地方机构”包括可能参与这些计划的各种实体,例如市、县和供水公司。

“账单融资”被描述为公用事业公司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以提高用水效率的一种方式,客户通过其公用事业账单偿还。“技术援助”包括向地方机构提供的咨询和培训,涵盖开展节水研究、规划节水项目以及制定资金申请提案等活动。

就本分部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5(a) “基金”指根据第 81020 条设立的 CalConserve 节水效率循环基金。
(b)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5(b) “地方机构”指市、县、市县联合体、市政公用事业区、社区服务区、卫生区、环卫区、第 20200 条所定义的供水区、《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16275 条所定义的公共供水系统,或受公共事业委员会管辖的私人供水公司。
(c)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5(c) “账单融资”指一种基于公用事业的模式,用于通过每月公用事业账单为用水效率改进项目提供低息或无息融资。
(d)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5(d) “技术援助”指为地方机构提供咨询、培训或其他援助所产生的费用,例如以下各项:
(1)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5(d)(1) 开展专项研究以识别符合第 81000 条宗旨的节水机会。
(2)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5(d)(2) 规划与节水相关的具体改造、翻新、维修、更换或其他项目。
(3)CA 水资源法 Code § 81005(d)(3) 制定项目提案以从该基金获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