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7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拨款7.25亿美元用于水循环利用和先进处理项目。这笔资金将资助多项举措,例如建设用于饮用水和非饮用水循环利用的设施和技术,从水源中去除污染物和盐分,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将循环水分配到家庭、企业、农场和工厂。

它还支持专注于饮用水新型循环利用技术和去除污染物的试点项目。此外,它旨在推动能够改善水质的多效益项目,并为弱势社区提供技术和赠款申请援助,帮助他们获取这些资金。

经立法机关从基金中拨款后,七亿两千五百万美元($725,000,000)的总额将可用于水循环利用和先进处理技术项目的赠款或贷款,包括以下所有项目:
(a)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5(a) 水循环利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饮用水和非饮用水循环利用项目的处理、储存、输送和分配设施。
(b)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5(b) 污染物和盐分去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和海水淡化以及相关的处理、储存、输送和分配设施。
(c)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5(c) 专用分配基础设施,用于服务住宅、商业、农业和工业终端用户改造项目,以允许使用循环水。
(d)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5(d) 新型饮用水回用及其他盐分和污染物去除技术的试点项目。
(e)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5(e) 改善水质的多效益循环水项目。
(f)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5(f) 为弱势社区提供技术援助和赠款申请援助。

Section § 79766

Explanation

在加州与水相关的资助项目中,至少一半的费用必须由地方机构承担。但是,对于经济困难或面临财政困境的社区,这项要求可以被豁免或降低。

根据本章获得资助的项目,至少需要50%的地方成本分担。对于弱势社区和经济困难地区,该成本分担可以暂停或减少。

Section § 7976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根据本章资助的项目如何基于特定标准进行选择。这些项目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定,重点是提高供水可靠性、改善水质,并通过减少对三角洲引水或自然水流的依赖来提供生态系统效益。

此外,项目应通过改善饮用水的质量或供应来促进公共健康。成本效益和能源效率,包括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最后,项目应在加利福尼亚州内不同地理区域之间进行公平分配。

依照本章规定获得资助的项目应通过竞争方式选定,并考虑以下所有标准:
(a)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7(a) 供水可靠性改善。
(b)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7(b) 水质和生态系统效益,其与减少对三角洲引水或河道内流量的依赖相关。
(c)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7(c) 源于饮用水质量或供应改善的公共健康效益。
(d)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7(d) 成本效益。
(e)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7(e) 能源效率和温室气体排放影响。
(f)CA 水资源法 Code § 79767(f) 对全州范围内的合格项目进行合理的地理分配,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和南部以及沿海和内陆地区。

Section § 79768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与水管理相关的竞争性项目应遵循指导方针,并与现有的水再生利用和海水淡化项目保持一致。这些现有项目在法律的其他章节中有所规定。

为本章之目的,竞争性项目应与根据第 (79140) 和 (79141) 条规定管理的水再生利用项目保持一致地实施,或与根据第 (79545) 和 (79547.2) 条规定管理的海水淡化项目保持一致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