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
Section § 79730
Section § 79731
本法律条款指定了3.275亿美元,用于加州全境旨在改善水质、供水和流域保护的项目。一定数额的资金分配给各个保护区和委员会:Baldwin Hills获得1000万美元,加州太浩湖获得1500万美元,科切拉谷山脉获得1000万美元。
海洋保护委员会获得3000万美元,圣地亚哥河获得1700万美元,圣盖博和下洛杉矶获得3000万美元,圣华金河获得1000万美元。圣莫尼卡山脉获得3000万美元,内华达山脉获得2500万美元,州海岸保护区获得1.005亿美元,覆盖包括旧金山湾、圣安娜河等多个流域。
萨克拉门托-圣华金三角洲保护区为其项目分配到5000万美元。
Section § 79732
本节概述了保护和恢复加利福尼亚州水体及相关生态系统的目标。其重点在于提升健康流域的经济效益、适应气候变化,以及恢复河滨公园道和城市绿道。项目包括保护水生生态系统、获取水权、改善鱼类洄游通道,以及与联邦机构合作保护物种。此外,各项举措还旨在降低野火风险、支持蓄水、管理雨水,并恢复沿海和内陆流域健康,以改善水质和防洪管理。它还涉及减少旧矿山造成的污染和汞污染、支持濒危物种恢复,并协助农业可持续发展。资金仅限于那些能提供超出基本合规要求的大量渔业或生态系统效益的项目。
Section § 79733
本法律拨付2亿美元给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专门用于旨在改善河流流量的项目。
Section § 79734
Section § 79735
这项法律拨款1亿美元用于保护和改善城市溪流及其支流的项目。此外,还拨出2000万美元用于一项竞争性项目,以资助流域和城市河流项目,这些项目旨在提高区域水资源自给自足能力,并至少达到两项特定目标,例如促进地下水补给、减少能源使用和创建自然栖息地。州政府和相关机构将负责实施。至少25%的资金必须用于惠及弱势社区的项目,最多10%可用于项目规划。
Section § 79736
加利福尼亚州已向自然资源局拨款4.75亿美元,用于支持该州根据多项法律协议和和解协议所承担义务的项目。这些协议包括与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系统恢复等相关的协议。资金将优先拨付给对全州具有重要意义、恢复自然栖息地、支持濒危物种、提高区域供水可靠性或提供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
Section § 79737
这项法律拨出2.85亿美元给渔业和野生动物部,用于资助加州全境的流域修复项目。这些项目包括改善沿海湿地栖息地、森林健康、河流和草甸,以及建设更好的交叉口、鱼屏,并恢复洪泛区和栖息地。
渔业修复拨款优先考虑沿海水域。这些资金旨在用于提供超出强制性环境要求的重要效益的项目,但不包括三角洲输水设施。
针对加州-墨西哥边境的独特挑战,重点是与加州-墨西哥边境关系委员会协商,改善城市溪流和流域状况的项目。
Section § 79738
这项法律拨出8750万美元给渔业和野生动物部,用于改善三角洲地区的水质和恢复生态系统。这些资金将用于改善饮用水和农业用水水质、恢复濒危物种栖息地以及开展科学研究的项目。
该法律要求该部门与三角洲地区的当地政府合作,并确保土地购买仅限于自愿出售者。它强调野生动物保护,优先考虑在公共或私人土地上开展的项目,并且不允许通过征用权获取土地。重要的是,这些资金不能用于三角洲输水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