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60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其中概述的规则和指导方针专门适用于水源补给区签订的合同。

本部分适用于依照本分部设立的水源补给区签订的合同。

Section § 60602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域计划在一年内签订价值25,000美元或以上的合同,他们必须首先通过广告进行招标。如果年度预算中包含达到该金额的支出项目,则此要求适用。但是,某些合同是豁免的,例如雇用区域员工的合同、与其他公共实体签订的合同、以及仅用于差旅费或聘请专家证人的合同等。

此外,区域可以灵活地制定比《公共合同法典》更严格的招标和采购规则。此要求将于2028年1月1日开始生效。

(a)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a) 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签订总额达25,000美元($25,000)或以上的任何合同之前,区域应进行招标。
(b)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b) 尽管有 (a) 款规定,如果年度区域预算中描述的任何物资或服务项目的拟议支出达到或超过25,000美元($25,000),区域应在该预算适用的年度内,在签订该项目的任何合同之前进行招标。
(c)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c) 本节不适用于以下任何合同:
(1)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c)(1) 区域雇员和官员的招聘、雇用和解雇。
(2)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c)(2) 根据第60230节 (i) 款的规定,与其他公共实体签订的合同。
(3)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c)(3) 仅支付每日津贴和差旅费,且不支付所提供服务的报酬的合同。
(4)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c)(4) 仅为诉讼目的聘请专家证人的合同。
(5)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c)(5) 专有信息或系统的合同。
(6)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c)(6) 根据已证明的能力和令人满意地履行所需服务所需的专业资格而授予的专业服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环境、土地测量或建设项目管理服务,这些服务是根据《政府法典》第1编第5分部第10章(自第4525节起)的规定要求的。
(7)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c)(7) 根据已证明的能力和令人满意地履行服务所需的专业资格而授予的法律服务合同。
(d)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d) 区域可以采纳比《公共合同法典》中包含的规定更严格的其他采购、广告和招标规则,且这些更严格的规则应管辖区域的采购、广告和招标实践。
(e)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2(e) 本节将于2028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6060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区域进行改进或工程项目的程序。通常,区域人员不应承担超过25,000美元的工作,除非是维护或紧急工作。区域必须发布任何与工作相关的合同通知,包括计划、投标详情和投标人选择标准。

投标必须密封并附带保证金,例如现金或保付支票。如果您的投标未被选中,您将在60天内取回保证金。

董事会有多种选择:选择最低投标、拒绝所有投标并重新招标、自行施工,或者在没有收到任何投标时进行协商。

(a)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a) 对于区域人员完成的任何改进或工作单元,其估算成本不得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除非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a)(1) 该工作属于维护工作,如《公共合同法》第22002条 (d) 款所定义。
(2)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a)(2) 该工作属于紧急工作。
(b)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b) 区域应依照《政府法典》第6064条发布公告后,发布任何改进或工作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应载明以下所有信息:
(1)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b)(1) 待完成工作的计划和规范可在区域办公室查阅。
(2)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b)(2) 董事会将接收密封投标。
(3)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b)(3) 合同将授予最低负责任投标人。
(4)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b)(4) 投标将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c)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c) 如果待完成的工作少于计划和规范中规定的全部工作,则应在通知中详细说明待完成的部分。
(d)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d) 所有建筑工程投标均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应附有以下任一形式的投标人保证金:
(1)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d)(1) 现金。
(2)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d)(2) 抬头为区域的银行本票。
(3)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d)(3) 抬头为区域的保付支票。
(4)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d)(4) 由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的、抬头为区域的投标保函。
(e)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e) 在授予最低投标人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在合理期限内退还,但在任何情况下,区域持有该保证金的时间不得超过自授予之日起60天。
(f)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f) 董事会可采取以下任何措施:
(1)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f)(1) 将工作授予最低负责任投标人。
(2)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f)(2) 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3)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f)(3) 在其自身监督下着手施工。
(4)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04(f)(4) 如果未收到投标,则协商签订工作合同。

Section § 60614

Explanation
如果发生涉及区域设施维修或更换的紧急情况,并且不会公布合同招标,该区域必须遵循《公共合同法》第2.5章中的具体规定。

Section § 60618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提供的材料价格比之前被拒绝的最低投标价更低,委员会就可以和这个人签订合同,以这个新的更低价格购买这些材料。

在收到价格低于最低被拒投标中规定价格的要约后,委员会可与以最低价格提供材料的人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Section § 60620

Explanation

如果您与区签订了合同,您必须提供一份相当于合同金额25%的担保。这份担保是为了保证您将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令区满意。区将监督并批准这项工作,以确保其符合区的标准。

任何获得合同的人员应签订一份担保书,该担保书须经区批准,并支付给区供其使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25%,以完整和忠实履行合同为条件。该工作应在区的指导下进行,并令区满意,且须经区批准。

Section § 6062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区域根据合同金额批准和签署合同的流程。对于四万美元($40,000)或以上的合同,必须由董事会授权,并由主席和秘书签署。但是,董事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允许区域经理和另一名代表签署最高达十万美元($100,000)的合同。对于少于四万美元($40,000)的合同,区域经理和另一名授权代表可以签署,但经理不得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一年内与同一方反复签订合同,使其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四万美元($40,000)。

(a)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22(a) 区域签订的要求或授权区域支出四万美元($40,000)或以上的合同及其他文件,须经董事会授权并由主席和秘书签署,但董事会可通过决议授权某项特定合同或其他文件(金额不超过十万美元($100,000))由区域经理和另一名区域代表签署。
(b)CA 水资源法 Code § 60622(b) 区域签订的要求或授权区域支出少于四万美元($40,000)的合同及其他文件,可由区域经理和董事会授权的另一名区域代表批准并签署,但经理不得在未经董事会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在一年内与同一人或实体代表区域签订多份合同或文件,使其累计总额达到或超过四万美元($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