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8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指出,“备用水费”和“供水可用费”这两个词指的是同一件事。它并非引入一项新法律,而只是说明了现有法律的既有含义。

(a)CA 水资源法 Code § 389(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备用水费”一词和“供水可用费”一词具有相同的含义。
(b)Copy CA 水资源法 Code § 389(b)
(a)Copy CA 水资源法 Code § 389(b)(a)款不构成对现有法律的修改,而是对现有法律的宣告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