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车辆法 Code § 15620(a) 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对6岁或以下儿童负有责任的其他人,不得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将该儿童留在机动车内而未受12岁或以上人员的监督:
(1)CA 车辆法 Code § 15620(a)(1) 存在对儿童健康或安全构成重大风险的状况。
(2)CA 车辆法 Code § 15620(a)(2) 车辆发动机正在运转,或车辆钥匙插在点火装置中,或两者兼有。
(b)CA 车辆法 Code § 15620(b) 违反(a)款规定属于违规行为,可处以一百美元($100)的罚款,但如果被告向法院证明其经济困难,法院可以减少或免除罚款,并转而将被告转介至社区教育项目,该项目包括关于将幼儿无人看管留在机动车内的危险的教育,并提供该项目完成证明。完成该项目后,被告应向法院提供该证明。法院可酌情要求本节所述的任何被告参加关于将幼儿无人看管留在机动车内的危险的教育项目。
(c)CA 车辆法 Code § 15620(c) 本节规定不排除根据本节和《刑法典》第192条,或该法典第273a条,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提起诉讼。
(d)Copy CA 车辆法 Code § 15620(d)
(1)Copy CA 车辆法 Code § 15620(d)(1) 如果无人看管的儿童因违反(a)款所述规定而受伤或接受医疗服务,则(b)款和第40000.1节不适用。
(2)CA 车辆法 Code § 15620(d)(2) 本款规定不排除根据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