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1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只有特定人员才能出售或要约出售需要注册的车辆。这些人包括经销商、法律特定条款中提到的人员,或车辆的登记车主。法律的另一条款中提到了例外情况。

只有经销商、第 (286) 条所述人员或登记在册的车主,方可出售或要约出售根据第 (3) 编(自第 (4000) 条起)要求注册或根据第 (16.5) 编(自第 (38000) 条起)识别的车辆,但第 (12121) 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Section § 12121

Explanation

本条明确了哪些人在车辆销售方面不受第12120条的限制。持牌汽车经销商及其代理人销售汽车不受第12120条影响。其他不受限制的人员包括车辆所有人的家庭成员、管理遗产的法院指定官员、受托人、公职人员、代表车辆所有人的律师、业务代表、车辆的法定所有人、获得车主书面许可(且无经济利益)的个人,以及出售报废或追回被盗车辆的保险公司。

(a)CA 车辆法 Code § 12121(a) 第12120条不适用于根据第4章(自第11700条起)获得许可的经销商在其许可授权下行事时,或其授权代理人。
(b)CA 车辆法 Code § 12121(b) 第12120条不禁止以下未从事车辆销售业务的任何人员出售车辆:
(1)CA 车辆法 Code § 12121(b)(1) 与登记车主有血缘、收养或婚姻关系的任何人。
(2)CA 车辆法 Code § 12121(b)(2) 接管人、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监护人,或由任何法院的判决或命令指定或根据其行事的其他人。
(3)CA 车辆法 Code § 12121(b)(3) 车辆在该信托中登记为资产的信托的受托人。
(4)CA 车辆法 Code § 12121(b)(4) 任何在履行其公务的公职人员。
(5)CA 车辆法 Code § 12121(b)(5) 代表客户(该客户是登记车主)的律师。
(6)CA 车辆法 Code § 12121(b)(6) 车辆以其名义登记的业务的所有人、高级职员或指定代表。
(7)CA 车辆法 Code § 12121(b)(7) 所有权证书上所示的法定所有人。
(8)CA 车辆法 Code § 12121(b)(8) 获得车辆登记车主事先书面授权的人,且该人未收取或预期收取来自车辆卖方或买方的佣金、金钱、经纪费、利润或任何其他有价物。
(9)CA 车辆法 Code § 12121(b)(9) 出售其被保险人车辆残骸的保险公司,或出售其被保险人已追回的被盗车辆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