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55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除非明显需要不同的含义,否则应适用第9840条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

Section § 10551

Explanation
如果警官收到可靠信息,称一艘根据本法典识别的无证船只被盗,他们必须迅速将其报告给司法部的自动化船只系统。同样,如果警官得知一艘先前报告被盗的船只已被找回,他们必须立即向司法部更新此找回信息。

Section § 105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司法部在收到任何关于船只被盗或被追回的信息时,通知机动车辆管理局。简单来说,如果一艘船被报告被盗然后被找到,这两个部门都必须及时了解此事件的最新情况。

Section § 105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故意谎报或提供关于一艘需要注册编号的被盗未登记船只的虚假信息,特别是向警方或任何执法人员报告时,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Section § 10553

Explanation

如果你的注册船只被盗或被侵占,你可以通知警方。但是,如果是侵占,你需要先取得针对侵占者的逮捕令。在你向警方报告盗窃后,如果你的船只被找回,你也必须通知警方。

根据本法典编号的船只的船主或合法所有人,如果船只被盗或被侵占,可以通知执法机构盗窃或侵占情况,但如果发生侵占,只有在取得针对被控侵占者的逮捕令后方可报案。任何已发出此类通知的船主或合法所有人,应当将船只的追回情况通知执法机构。

Section § 10554

Explanation
当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收到关于被盗或被侵占船只的报告时,它会在其系统中标记该船只。这有助于阻止任何新的所有权文件被处理,直到司法部澄清该问题。此警报会保留在DMV系统中,直到司法部确认可以将其移除。被盗船只的报告有效期至少一年,也可能更长,具体取决于DMV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