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9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机动车何时遭受的损害被认为是重大或“实质性”的。如果维修费用超过汽车零售价的3%或500美元(以较高者为准),则该损害被视为重大损害。某些情况例外,例如更换新的原厂零件的费用,除非这些维修费用占车辆价值的10%以上。

此外,如果损害影响到汽车的车架或传动系统,发生在车辆被盗期间,或者涉及悬架且需要进行除车轮定位或平衡之外的维修,则该损害也属于重大损害。

就本章而言,机动车遭受的损害在以下任何情况下均属重大损害:
(a)CA 车辆法 Code § 9990(a) 损害所需的维修价值(包括按维修商成本计算的零件和人工)超过车辆制造商建议零售价的3%或五百美元 ($500)(以较高者为准)。更换损坏或被盗的部件,但不包括对这些部件进行重新喷漆或翻新的费用,如果通过安装新的原厂设备、零件或附件(以单元形式螺栓固定或以其他方式连接到车辆上,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罩、保险杠、挡泥板、机械部件、仪表板、饰条、玻璃、轮胎、车轮和电子仪器)进行更换,则应从损害计算中排除,但任何累计维修或更换价值超过车辆制造商建议零售价10%的损害应被视为重大损害。
(b)CA 车辆法 Code § 9990(b) 损害涉及机动车的车架或传动系统。
(c)CA 车辆法 Code § 9990(c) 损害是与整车盗窃相关的。
(d)CA 车辆法 Code § 9990(d) 损害涉及车辆的悬架,且需要进行除车轮平衡或定位之外的维修。

Section § 99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汽车经销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买家,一辆新车或此前未注册的车辆是否曾遭受过重大损坏并已修复。告知时间应在签订销售合同之前,或者如果当时经销商不知情,则在交付车辆之前。

Section § 9992

Explanation

如果您购买的是新车或此前未注册的车辆,经销商必须在您购买或接收车辆之前,书面告知您车辆存在的任何损坏,例如凹痕或更严重的损伤。这项规定适用于经销商已知晓损坏且尚未修复的情况。

每一经销商在与购买者签订新车或此前未注册的机动车合同之前,或者如果当时未知,则在交付车辆之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购买者披露经销商已知晓的、车辆所遭受的且未修复的任何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实质性损坏。

Section § 99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汽车经销商不得对潜在购买者的问题给出虚假或误导性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