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84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与水上交通工具相关的几个术语。它规定“船舶”是指任何用于或能够用于水上运输的水上交通工具,但水上飞机和某些固定浮动结构等除外。“所有人”是指拥有船舶所有权所有权利的人,包括根据附条件销售合同拥有权利的人。但是,它不包括仅拥有法定所有权的人,或长期租赁给政府实体的承租人和出租人。“法定所有人”持有法定所有权,而“登记所有人”是向州政府登记的船舶所有人。“本州水域”是指加利福尼亚州境内的水域,“主要使用州”是指船舶在一年内主要使用的州。“无证船舶”是指缺乏所需联邦海事文件的船舶,“使用”是指操作或航行船舶。

在本分部中,除非上下文明确要求不同的含义:
(a)CA 车辆法 Code § 9840(a) “船舶”包括用于或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种水上交通工具,但以下情况除外:
(1)CA 车辆法 Code § 9840(a)(1) 水上飞机。
(2)CA 车辆法 Code § 9840(a)(2) 专门设计用于在永久固定航线上运行的水上交通工具,其移动通过连接到水上交通工具的固定轨道或臂上的机械装置,或通过该机械装置控制水上交通工具,或通过连接到水上交通工具本身的机械装置,被限制或引导在该永久固定航线上。
(3)CA 车辆法 Code § 9840(a)(3) 一种设计和建造用于作为固定水上住宅的浮动结构,该结构 (A) 没有且未设计有自己的动力模式,(B) 其公用设施依赖于与岸上来源的持续公用设施连接,并且 (C) 与岸边污水系统有永久、持续的连接。
(b)CA 车辆法 Code § 9840(b) “所有人”是指拥有船舶所有权的所有附带权利(包括法定所有权)的人,无论该人是否出借、出租或抵押该船舶;根据附条件销售合同作为购买者有权占有船舶的人;或船舶的抵押人。“所有人”不包括根据附条件销售合同持有船舶法定所有权的人、船舶的抵押权人,或根据租赁、租售或租购协议将船舶占有权授予承租人连续30天或更长时间,而将船舶出租或租赁给本州或本州任何县、市、区或政治分区的出租人或租赁人。
(c)CA 车辆法 Code § 9840(c) “法定所有人”是指根据附条件销售合同持有船舶法定所有权的人、船舶的抵押权人,或根据租赁、租售或租购协议将船舶占有权授予承租人连续30天或更长时间,而将船舶出租或租赁给本州或本州任何县、市、区或政治分区的出租人或租赁人。
(d)CA 车辆法 Code § 9840(d) “登记所有人”是指由部门登记为船舶所有人的人。
(e)CA 车辆法 Code § 9840(e) “本州水域”是指本州领土范围内的任何水域。
(f)CA 车辆法 Code § 9840(f) “主要使用州”是指在一个日历年内船舶主要使用或预期使用的水域所在的州。
(g)CA 车辆法 Code § 9840(g) “无证船舶”是指任何不需要且未持有由美国海关局或其任何联邦继承机构签发的有效海事文件的船舶。
(h)CA 车辆法 Code § 9840(h) “使用”是指操作、航行或雇用。

Section § 98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包括部门调查员和和平官员在内的特定官员,出于多种目的检查船只的身份和所有权文件。他们可以在船只在公路上运输时,或在码头、修理店等场所进行检查。这样做的目的是调查船只的所有权和注册情况、寻找被盗船只,或检查失事或废弃的船只。然而,他们无权检查船只内部的任何居住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