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本章之目的,“逮捕配额”指任何关于一名执法人员或停车执法人员所作逮捕的数量、所开具的罚单数量,或该执法人员或停车执法人员所作逮捕和所开具罚单的比例,相对于另一名执法人员或停车执法人员,或一组执法人员或员工所作逮捕和所开具罚单的要求。
Chapter 7
Section § 41600
这项法律将“逮捕配额”定义为任何规定执法人员或停车执法人员必须完成的特定逮捕数量或开具罚单数量的规定。它还包括比较一名执法人员与另一名执法人员,或在执法人员群体之间,所作逮捕和开具罚单数量的规定。
逮捕配额 罚单要求 执法人员绩效 停车执法 罚单配额 执法比较 逮捕 罚单 绩效指标 执法人员要求 执法配额 配额规定 执法人员配额 罚单开具 执法人员指标
Section § 41601
本节定义了“传票”一词,指任何一种官方通知,告知某人需要出庭、存在交通或停车违规,或类似情况。
传票定义 出庭通知 违规通知 停车违规通知 交通通知 出庭 官方通知 法律通知 交通传票 停车传票 违规通知 法律出庭 法院传票 传票通知 违规传票
Section § 41601.5
本节解释,当本章提及“机构”时,也包括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
机构定义 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 大学治理 大学机构 监管权力 公共机构 加州大学 机构范围 机构解释 公共教育治理
Section § 41602
这项法律确保任何州或地方机构都不能强制推行一项政策,迫使他们的警官或停车执法人员达到逮捕配额。这意味着警官们不需要作为其工作职责的一部分而完成一定数量的逮捕。
任何雇佣负责执行本法典或根据本法典通过的任何地方条例的和平执法人员或停车执法人员的州或地方机构,不得制定任何要求任何和平执法人员或停车执法人员达到逮捕配额的政策。
逮捕配额 和平执法人员 停车执法 配额政策 执法政策 罚单配额 逮捕要求 警察局配额 市政条例 警官期望 执法政策 地方条例执法 取消配额 和平执法人员规定 停车罚单配额
Section § 41603
这项法律规定,在涉及晋升、降职、解雇或获得福利时,不应仅凭警务人员和停车执法人员开出的逮捕或传唤数量来评判他们。相反,这些数量可以作为对其工作表现进行更广泛评估的一部分,同时考虑出勤、准时、工作安全、公民投诉、嘉奖、举止、培训和专业判断等因素。
任何雇佣执法人员或停车执法人员执行本法典的州或地方机构,不得将执法人员或停车执法人员发出的逮捕或传唤数量作为晋升、降职、解雇或获得机构提供的任何福利的唯一标准。这些逮捕或传唤及其最终处理结果,只能在评估执法人员或停车执法人员的整体绩效时予以考虑。评估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出勤、准时、工作安全、公民投诉、嘉奖、举止、正式培训和专业判断。
执法人员 停车执法 逮捕 传唤 晋升标准 评估标准 工作表现 工作安全 公民投诉 嘉奖 举止 正式培训 专业判断 地方机构 雇佣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