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1400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有人被指控违反与车辆相关的法律,他们可以辩护说,他们已在另一州或联邦政府因相同的行为或不行为而受审,并已被定罪或宣告无罪。

Section § 41401

Explanation
简单来说,如果某人因为遵守联邦法律、规定或军事命令而违反了加州车辆法,他们就不会根据加州车辆法典被起诉。本质上,如果联邦规定要求一个人以与州法律相悖的方式行事,那么联邦规定优先。

Section § 414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因为遵守根据《加州紧急服务法》颁布的州长命令而违反了交通规则,你将不会因此被起诉。

Section § 41403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因为过去的某些驾驶违规定罪侵犯了你的宪法权利而将其撤销,你必须书面详细说明原因,并在听证会前五天提交给法院和检察官。

在你的审判开始前,会举行一次单独的听证会来检查你之前的定罪是否符合宪法。首先,控方必须证明你之前确实被定罪过。然后,你需要证明你之前的案件中你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如果你之前认罪或不抗辩,你必须出示答辩细节和相关的法院记录,如果你有公共辩护人,这些记录是免费的。如果你成功证明了你的案件,控方可以提出反驳证据。法院将作出裁决,并从你的记录中删除任何不符合宪法的旧定罪。

如果你错过了提交截止日期或未能提供证据,除非有充分理由延期,否则法院将在判刑时审理该动议。无论听证会是在审判前还是判刑时举行,相同的规则都适用。

(a)CA 车辆法 Code § 41403(a) 在任何旨在以宪法理由宣告违反第14601、14601.1、14601.2、23152或23153条,或第23103.5条中规定的第23103条的定罪判决(该判决是在另案程序中作出的)无效的程序中,被告应书面具体说明其宪法权利被剥夺之处,该声明应提交给法院书记员,并将副本送达作出该判决的法院以及本案程序中的检察官,至少在相关听证会前五个法院工作日。
(b)CA 车辆法 Code § 41403(b) 除(c)款另有规定外,法院应在针对被告的任何待决刑事诉讼(其中该另案定罪被指控为如此)的审判之前,举行一次不设陪审团的听证会,以确定所指控的另案定罪的宪法有效性。在该听证会上,程序、举证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应如下:
(1)CA 车辆法 Code § 41403(b)(1) 控方应首先承担提供另案定罪证据的责任,该证据应足以证明被告曾遭受该另案定罪的认定。
(2)CA 车辆法 Code § 41403(b)(2) 在提供(1)项要求的证据后,被告随后有责任以证据优势证明其宪法权利在所涉另案程序中受到侵犯。如果寻求宣告无效的另案定罪是基于认罪或不抗辩答辩,被告应向法院提供先前答辩的证据,包括法院案卷、被告签署的宪法权利书面放弃声明,以及被告答辩时相关法院程序的笔录。当被告由公共辩护人或根据《刑法典》第987.2条指定的律师代理时,这些记录应免费提供给被告。
(3)CA 车辆法 Code § 41403(b)(3) 如果被告成功承担此举证责任,控方有权提供反驳证据。
(4)CA 车辆法 Code § 41403(b)(4) 法院应根据所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定,并应从起诉书中删除任何被认定为违反宪法无效的另案定罪。
(c)CA 车辆法 Code § 41403(c) 如果被告未能遵守(a)款的通知要求,或未能提供(b)款(2)项要求的证据,法院应在判刑时审理该动议,而非延期审判,除非有正当理由说明未能根据(a)款提供通知或未能提供(b)款(2)项要求的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准予审判合理延期。无论何时审理该动议,(b)款规定的程序、举证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均应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