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52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车辆及其载荷的高度不得超过14英尺。但是,双层巴士的高度可以达到14英尺3英寸。如果车辆或载荷的高度超过13英尺6英寸,那么它只能在车辆所有人或运营者认为对该高度安全的公路上行驶。

Section § 352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作为车辆或机器一部分,并能通过液压系统升降的吊杆或桅杆,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或运输时,必须牢固固定。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其符合安全规定。

但是,如果液压吊杆的设计使其在运输过程中能自然保持稳定和安全,那么就不需要额外的固定措施。

(a)CA 车辆法 Code § 35251(a) 设计为通过液压机构升降且是车辆或机器的组成部分或附件的吊杆或桅杆,在车辆或机器作为货物运输或在任何公路上行驶时,应当用链条或其他方式牢固固定,以确保符合第35250条的规定。
(b)CA 车辆法 Code § 35251(b) 当液压吊杆的构造和设计在运输过程中能有效限制吊杆的移动时,(a)款不适用。

Section § 352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领航车在护送超高车辆时使用工具测量垂直净空高度。他们也可以在提前勘测路线时使用该工具。该装置必须安全、牢固地安装,不得损坏任何高架物或造成交通危险。使用该装置时,驾驶员不得将车速降至低于限速每小时20英里以上,并且在测量高架结构时必须留在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