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800

Explanation

当你驾车接近交叉路口时,你需要让已经从不同道路进入交叉路口的任何车辆先行。如果你和另一辆车同时从不同道路到达交叉路口,如果你在左侧而另一辆车在你右侧,则应让行。但是,如果你的道路在交叉路口处终止(不继续延伸),则应让行在交叉路口处继续延伸的道路上的车辆。

如果所有路口都有停车标志,左侧的车辆仍应让行右侧的车辆。如果交通信号灯不工作,应先停车,然后谨慎通行,同样要让行你右侧的任何车辆,除非是终止公路。如果存在正常工作的信号灯、让行标志,或者只有部分方向有停车标志,则某些规则不适用。此外,如果你面对的是一辆从相反方向驶来并正在或即将左转的车辆,这些规则也不适用。

(a)CA 车辆法 Code § 21800(a) 车辆驾驶员在接近交叉路口时,应让行已从不同公路进入交叉路口的任何车辆。
(b)Copy CA 车辆法 Code § 21800(b)
(1)Copy CA 车辆法 Code § 21800(b)(1) 当两辆车同时从不同公路进入交叉路口时,左侧车辆的驾驶员应让行其正右侧的车辆,但终止公路上的任何车辆驾驶员应让行交叉延续公路上的任何车辆。
(2)CA 车辆法 Code § 21800(b)(2) 就本节而言,“终止公路”是指与另一条在交叉路口后延续的公路相交,但本身在交叉路口后不延续的公路。
(c)CA 车辆法 Code § 21800(c) 当两辆车同时从不同公路进入交叉路口,且该交叉路口的所有方向均由停车标志控制时,左侧车辆的驾驶员应让行其正右侧的车辆。
(d)Copy CA 车辆法 Code § 21800(d)
(1)Copy CA 车辆法 Code § 21800(d)(1) 任何车辆驾驶员在接近设有失效官方交通控制信号的交叉路口时,应在该交叉路口停车,并在安全时可谨慎通行。
(2)CA 车辆法 Code § 21800(d)(2) 当两辆车同时从不同公路进入交叉路口,且该交叉路口的官方交通控制信号失效时,左侧车辆的驾驶员应让行其正右侧的车辆,但终止公路上的任何车辆驾驶员应让行交叉延续公路上的任何车辆。
(e)CA 车辆法 Code § 21800(e) 本节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1)CA 车辆法 Code § 21800(e)(1) 任何由官方交通控制信号或让行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
(2)CA 车辆法 Code § 21800(e)(2) 任何由少于所有方向的停车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
(3)CA 车辆法 Code § 21800(e)(3) 当车辆从相反方向相互接近,且其中一辆车的驾驶员打算或正在进行左转时。

Section § 218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开车时想在路上左转或掉头,如果对面方向驶来的车辆离得足够近会造成危险,你必须让它们先行。你必须等到安全了才能转弯。一旦你让这些车通过并打出了转弯信号,你就可以转弯了,然后其他车辆必须让你先行。

Section § 21802

Explanation

如果你开车到一个路口的停车标志前,你必须停车,并让那些正在驶来或距离很近以至于构成危险的车辆先行。一旦安全,你就可以进入路口,其他司机必须让你先行。但是,如果路口的所有方向都有停车标志,这条规则就不适用。

(a)CA 车辆法 Code § 21802(a) 任何车辆驾驶员在路口入口处或路口内接近停车标志时,必须按照第22450条的规定停车。驾驶员随后必须让行给任何已从另一条公路驶来或正在接近且构成即时危险的车辆,并应继续让行给这些车辆,直到其能够合理安全地通行。
(b)CA 车辆法 Code § 21802(b) 驾驶员在按照(a)款规定让行后,可以进入路口,所有其他接近的车辆驾驶员必须让行给正在进入或穿过路口的车辆。
(c)CA 车辆法 Code § 21802(c) 本条不适用于路口所有入口处均设有停车标志的情况。

Section § 21803

Explanation

如果你开车遇到有让行标志的交叉路口,你必须让行给已经进入交叉路口或距离很近可能造成危险的车辆。持续让行,直到你可以安全通过。

一旦你安全让行完毕并决定进入交叉路口,其他迎面而来的驾驶员必须给你让行,让你安全通过。

(a)CA 车辆法 Code § 21803(a) 任何车辆的驾驶员,在接近由让行标志控制的任何交叉路口时,抵达该标志时,应向已进入交叉路口或在相交道路上接近到足以构成即时危险的任何车辆让行,并应继续向这些车辆让行,直到他或她能合理安全地通行。
(b)CA 车辆法 Code § 21803(b) 驾驶员按照(a)款的规定让行后,可以进入交叉路口,而所有其他接近的车辆的驾驶员应向进入或穿过交叉路口的车辆让行。

Section § 21804

Explanation

如果你正从车道、小巷或任何类型的地产驶入公路,当有迎面而来的车辆距离足够近构成危险时,你必须让它们先行。继续等待,直到可以安全通行。

一旦你已让行且可以安全通行,公路上的其他驾驶员就需要让你驶入或横穿。

(a)CA 车辆法 Code § 21804(a) 任何车辆驾驶员,即将从任何公共或私人地产或从小巷驶入或横穿公路时,必须让行给所有在公路上驶近的交通(如第620条所定义),如果其距离足够近以构成即时危险,并应继续向该交通让行,直到他或她能以合理的安全通行。
(b)CA 车辆法 Code § 21804(b) 驾驶员已按照 (a) 款的规定让行后,可以继续驶入或横穿公路,并且所有其他在公路上驶近的车辆驾驶员必须让行给正在驶入或横穿交叉路口的车辆。

Section § 218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交通部和地方当局通过设置标志,将某些公路交叉口标记为马术穿越道。这些标志将提醒驾驶员注意穿越道以及任何额外安全措施的必要性。当骑马者在这些有标记的区域穿越时,驾驶员必须让行给他们。然而,骑马者也必须注意确保自身安全,并且不应突然进入构成即时危险的车辆路径。

Section § 21806

Explanation

如果一辆闪着红灯、鸣着警笛的紧急车辆正在驶近,除非交通警员另有指示,其他驾驶员必须靠边停车,直到它通过。专用车道上的驾驶员需要安全驶离这些车道。有轨电车操作员也需要停车等待。路上的行人应该走到路边并待在那里,直到紧急车辆通过。

当授权紧急车辆鸣响警笛并至少有一盏亮着的红灯(在正常大气条件下,从车辆前方1,000英尺的距离可见)紧急驶近时,除非交通警员另有指示,周围交通应采取以下行动:
(a)Copy CA 车辆法 Code § 21806(a)
(1)Copy CA 车辆法 Code § 21806(a)(1) 除第 (2) 款另有规定外,其他所有车辆的驾驶员均应让行,并应立即驶向公路的右侧边缘或路缘,避开任何交叉路口,并随即停车,保持停止状态,直至授权紧急车辆通过。
(2)CA 车辆法 Code § 21806(a)(2) 在专用车道或优先车道上驾驶车辆的人,在确定可以合理安全地驶离时,应立即驶离该车道。
(b)CA 车辆法 Code § 21806(b) 每辆有轨电车的操作员均应立即停车,避开任何交叉路口,并保持停止状态,直至授权紧急车辆通过。
(c)CA 车辆法 Code § 21806(c) 公路上的所有行人均应前往最近的路缘或安全地点,并留在那里,直至授权紧急车辆通过。

Section § 2180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即使紧急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上享有某些特权,他们仍必须谨慎驾驶,确保道路上所有其他人以及周边财产的安全。

Section § 21809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开车,看到停在路边并闪烁灯光的紧急车辆、拖车或交通部车辆,你必须小心。如果安全且合法,你应该变道到不紧邻该车辆的车道;如果不能变道,则应根据周围情况减速至安全速度。

如果你不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面临最高50美元的罚款。但是,如果车辆不紧邻高速公路,或者有物理屏障将其与交通隔开,这些规定就不适用。

(a)CA 车辆法 Code § 21809(a)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的人,在接近一辆停在路边并闪烁紧急灯光的授权紧急车辆、一辆停在路边并闪烁琥珀色警示灯光的拖车,或一辆停在路边并闪烁琥珀色警示灯光的交通部标记车辆时,应当谨慎接近,并且,在通过紧邻该授权紧急车辆、拖车或交通部车辆的车道之前,除非有执法人员的其他指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CA 车辆法 Code § 21809(a)(1) 如果可行且不被法律禁止,在充分考虑安全和交通状况的情况下,变道至不紧邻该授权紧急车辆、拖车或交通部车辆的可用车道。
(2)CA 车辆法 Code § 21809(a)(2) 如果第 (1) 款所述的操作不安全或不可行,则应减速至合理且谨慎的速度,该速度应在现有天气、道路以及车辆或行人交通状况下是安全的。
(b)CA 车辆法 Code § 21809(b) 违反 (a) 款规定属于违规行为,可处以不超过五十美元 ($50) 的罚款。
(c)CA 车辆法 Code § 21809(c) 如果停在路边并闪烁紧急灯光的授权紧急车辆、停在路边并闪烁琥珀色警示灯光的拖车,或停在路边并闪烁琥珀色警示灯光的交通部标记车辆不紧邻高速公路,或与高速公路之间有物理防护屏障,则 (a) 款的规定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