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10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如何在加利福尼亚州划定和记录一个将被征税或评估的特定区域的边界。该区域的边界必须在正式听证会之前通过决议或条例进行描述,并在一张地图上用清晰的边界线标明。地图应详细说明所有必要信息,例如区域的名称或编号、所属市和县,并且必须清晰绘制,尺寸为18乘26英寸,并带有清晰的边框。

如果该区域的税收或债券将用于资助有害物质的清理工作,地图上必须包含一个醒目的声明。地图还应包括向文员和县记录员办公室提交的证明和备案,以确保区域设立的透明度并获得立法机构的批准。

(a)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0(a) 在程序中拟议的特别征税或评估区域的边界,应由立法机构在就该区域的设立或范围举行听证会之前通过决议或条例予以描述。拟议边界的描述应参照该区域的地图,该地图应通过边界线标明拟议区域所包含的领土范围,且该地图应作为该区域范围所有细节的依据。该地图还应包含市的名称以及地图上所示区域的文字或数字的独特标识。
(b)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0(b) 该地图应清晰绘制、印刷或通过提供永久记录的工艺复制。用于该地图的每张纸或其他材料的尺寸应为18乘26英寸,应清晰显示该页的特定编号、构成该地图的总页数及其与每相邻页的关系,并且其边框应有一条线,留出宽度为一英寸的空白边距。
该地图应大致按以下方式标注:加利福尼亚州(在此插入区域名称或编号)(在此插入市名,随后插入县名)的拟议边界。
此外,如果设立该区域的意向决议提议该区域的部分或全部税收或债券收益将用于支付任何有害物质的清理费用,则地图标签应以大而醒目的字母包含以下声明:
本区域征收的税款可用于支付有害物质的清理费用。
如果地图包含多页,则每页应有相同的标题。
地图上还应有大致如下的图例:
(1)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0(1) 于20__年__月__日提交至(立法机构文员)办公室。
_____ (立法机构文员) _____
(2)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0(2) 我在此证明,这份显示加利福尼亚州(在此插入区域名称或编号)(在此插入市名,如果不是县,则随后插入县名)拟议边界的地图,已由(在此插入市名)市议会(或其他适当立法机构)在其于20__年__月__日举行的常务会议上,通过其第____号决议批准。
(3)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0(3) 于20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在加利福尼亚州____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登记于评估和社区设施区域地图册第____卷第____页。
_____ (____县的县记录员) _____

Section § 3110.5

Explanation
当一个社区设施区想要纳入新区域时,必须制作一份兼并地图。地方政府必须在讨论兼并之前,通过决议或条例正式采纳这份地图。这份地图将有一个特定的标题,并会提及原始或最新的边界地图以供参考。适用于原始边界地图的规则也适用于兼并地图。通过这份地图增加新区域并不改变该区的边界,尽管兼并地图本身在需要时可以修改。

Section § 311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立法机构的书记员必须在规划区域边界图的原件和一份副本上签署证明,说明相关决议或条例的通过日期。书记员必须将原图存档在其办公室。此外,书记员还必须在确定区域成立或范围的听证会日期后15天内,或者至少在听证会前15天,将一份副本连同备案费一起提交给县记录员。

在区域地图的原件和至少一份副本上,立法机构书记员应签署其证明,以证明描述该区域拟议边界的决议或条例的日期和通过。立法机构书记员应将其办公室内的地图原件存档,并在确定区域设立或范围听证会时间和地点的决议或条例通过后15天内,且无论如何不得晚于听证会前15天,将一份副本提交给拟议区域全部或部分所在的每个县的县记录员,并支付备案费。

Section § 31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县记录员在区划图上盖章注明备案时间和日期。地图必须安全存储,以便于查找和复制。此外,还需要根据管理相关程序的城市名称以及地图上区划的独特名称进行索引。

Section § 3112.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县监事会书记,在其办公室备案拟设区域地图的,必须将这些地图送交县记录官。县记录官随后将这些地图视为与根据某个特定相关条款备案的其他地图相同。

Section § 31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区域边界的变更都必须通过一份修订地图清晰地描述。这份新地图必须由立法机构批准,并在批准后15天内提交给县记录官备案。修订地图应遵循特定的标注要求,表明它修改了一份先前已记录的地图。 县记录官必须在新地图上标记备案日期和时间,并将其与原始地图在记录中的索引位置进行交叉引用。修订地图需要清楚地声明所做的更改,通过名称或编号识别区域,并包含有关原始地图记录位置的详细信息。

Section § 3113.5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地方政府将所有地图的更新和附加内容合并成一张综合地图。这张新地图将取代所有早期版本,并且必须由县记录员进行记录。该地图还应清楚地标明其所取代地图的参考文献,并包含与这些地图的交叉索引。

Section § 3114

Explanation

本节详细说明了评估区内评估图的处理流程。评估确认后,立法机构的书记员必须将评估图副本提交给县记录员。

工程师负责绘制评估图,并确保其清晰可辨且永久保存。每页图纸都需显示其与整个地图的关系。地图及其附带的说明文字会列出备案和记录日期,以及涉及的办公室(如书记员或街道主管)。记录后,该评估将成为被评估财产的留置权。

如果评估区跨越多个县,评估通知必须在每个县记录,从而启动评估的留置权状态。

(a)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a) 本节仅适用于评估区。
(b)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b) 在立法机构确认任何评估后,立法机构书记员应向县记录员办公室提交一份评估图副本。
(c)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c) 评估图应由负责工程工作的工程师编制。评估图应清晰绘制,且至少一份副本应通过提供永久记录的工艺印刷或复制。用于永久记录图的每页纸张或其他材料尺寸应为18英寸乘26英寸,应清晰显示该页的特定编号、构成该图的总页数、其与每相邻页的关系,并且其边框应有一条线,留出1英寸宽的空白边距。
该图应大致标注如下:评估图,(此处插入区名或区号)评估区,(此处插入市名及随后的县名),加利福尼亚州。
该图还应大致包含以下说明文字:
(1)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1) 于20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至(立法机构书记员)办公室。
_____ (立法机构书记员) _____
(2)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2) 于20__年____月____日记录于(街道主管)办公室。
_____ (街道主管) _____
(3)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3) 市议会(或其他适当的立法机构)已对本评估图上所示的地块、地段和宗地征收了一项评估。该评估于20__年____月____日征收;评估图和评估名册于20__年____月____日记录在该市街道主管办公室。有关对本评估图上所示每宗土地征收的每项评估的确切金额,请参阅记录在街道主管办公室的评估名册。
_____ (立法机构书记员) _____
(4)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4) 于20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提交,记录在加利福尼亚州____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评估和社区设施区地图册第____卷第____页。
_____ (______县的县记录员) _____
(d)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d) 立法机构书记员应在支付备案费后,将(c)款中提及的评估图副本提交至评估图上所示评估区全部或任何部分所在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评估图的备案应由立法机构书记员办理。
(e)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e) 县记录员应根据(d)款,在提交给记录员的评估图上批注备案时间和日期,并应以确保地图根据第3112节保持完整、安全和可复制的任何方式存储地图。县记录员应通过参照进行程序的城市以及参照记录文书编号或该区边界图在该册中备案的评估和社区设施区地图册的页码,对评估图进行交叉索引。
(f)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f) 在立法机构确认任何评估以及评估和图记录在街道主管或该市其他官员办公室后,立法机构书记员应在评估区全部或任何部分所在每个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签署并记录一份评估通知。评估通知应大致采用以下形式:
依照《街道和公路法典》第3114条的规定,加利福尼亚州____立法机构的下列签署的书记员特此通知,一份图表和评估已在该市____的办公室记录,依照《街道和公路法典》第3114条的规定,并涉及以下所述的不动产:
(评估区内的不动产可按以下方式描述:(a) 说明其外部边界;或 (b) 根据任何官方或已记录的地图描述该财产;或 (c) 参照根据第3114条 (d) 和 (e) 款提交的评估图,以及县记录员办公室中已提交的平面图或地图的卷号和页码。)
另行通知,本通知在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后,已提交的评估图上所示的地块、片区和包裹的各项评估应分别成为被评估地块或地块部分的留置权。
兹提及在该市____的办公室记录的评估图和评估名册。
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如果评估区位于两个或更多县,评估通知应取代财产描述后的段落,声明:
另行通知,上述不动产位于____县和____县,并且本通知在所有这些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后,自最后一次记录之日起生效,已提交的评估图上所示的地块、片区和包裹的各项评估应分别成为被评估地块或地块部分的留置权。

Section § 3114.3

Explanation
当业主已全部或部分预付了与其房产相关的评估费时,司库必须更新原始评估通知。此更新表明房产上的留置权已根据支付情况全部或部分解除。 此更新不影响地方政府对该房产被纳入任何评估区或评估所涵盖项目相关的权力。此更新也必须明确说明这一点。

Section § 3114.5

Explanation

《街道与公路法典》第3114.5条解释了如何在社区设施区内的财产上设定特别税留置权的过程。一旦特别税获得所需票数的投票人批准,立法机构的书记员必须向县记录员记录一份关于此税收留置权的通知。这必须在15天或90天内完成,具体取决于投票人批准的类型。

记录的通知包括留置权针对的对象(财产所有者)、其目的(例如为设施或服务提供资金)以及任何额外用途(如环境清理)等详细信息。留置权持续有效,直到税款完全支付或正式终止。留置权一旦记录,支付特别税的义务就成为该区内财产的正式负担。通知还提供了税率以及如何预付或取消税款的信息,并指导有兴趣的个人联系相关公共实体以获取详细的税负信息。

(a)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5(a) 本节仅适用于社区设施区。
(b)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5(b) 在根据《政府法典》第53328条确定所需票数的投票人赞成征收特别税后,如果是土地所有者投票,则在15天内;如果是注册选民选举,则在90天内,立法机构的书记员应在社区设施区全部或任何部分所在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签署并记录一份特别税留置权通知,且县记录员应接受该通知。县记录员应将特别税留置权通知索引至社区设施区内并在通知中显示的财产所有者姓名下,作为授予人。特别税留置权通知应包含《政府法典》第27288.1条要求的信息,并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根据《街道与公路法典》第3114.5条和《政府法典》第53328.3条的要求,加利福尼亚州____立法机构的以下签署书记员特此通知,加利福尼亚州(此处插入城市名称及随后的县名称)的(此处插入立法机构名称)特此设定一项留置权,以担保特别税的支付。本留置权所担保的特别税获准征收,其目的为:(如适用)(1) 支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其收益用于资助(简要描述所资助的设施);(2) 提供(简要描述未通过债券资助的设施);(3) 提供(简要描述所资助的服务)。
如果该区税收或债券收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获准根据《政府法典》第53313条(f)款用于支付有害物质清理费用,则通知中还应包含以下醒目的大字声明:

本区征收的税款可用于支付有害物质清理费用。

特别税获准在现已正式成立的第___号社区设施区内征收,且特别税留置权是一项持续性留置权,应担保特别税的每年征收,并应持续有效,直至特别税义务根据法律预付、永久清偿和取消,或直至特别税停止征收并根据《政府法典》第53330.5条记录特别税终止通知。
获准征收的特别税的税率、分摊方法和征收方式如下:(此处逐字插入社区设施区成立决议中关于税率、分摊方法和征收方式的描述)。支付特别税义务可预付并永久清偿以及特别税留置权可取消的条件如下:(此处插入成立决议中规定的条件,如果未规定特别税义务的预付,则如此说明)。
另行通知,本通知在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后,支付特别税征收的义务将根据《街道与公路法典》第3115.5条成为第____号社区设施区内所有非豁免不动产的留置权。
包含在本社区设施区内且不受特别税豁免的不动产所有者姓名和评估员税号如下:(插入评估卷上显示的所有者姓名和税号)。
参见记录在加利福尼亚州____县县记录员办公室的评估和社区设施区地图册第___卷第___页的社区设施区边界图(或修订边界图),该图现为社区设施区的最终边界图。
有关受本特别税留置权约束的不动产所有者或购买者当前和预计未来税负的进一步信息,有兴趣者应联系(此处提供根据《政府法典》第53340.2条指定的公共实体相关办公室、部门或局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c)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4.5(c) 县记录员应在通知上注明提交的时间和日期,并应通过引用该区边界图所在评估和社区设施区地图册的页码来交叉索引该通知。

Section § 31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涉及加州的评估区。它规定了评估如何成为区内财产的留置权。具体来说,一旦在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人们就被视为合法地知晓了这项评估。从备案之日起,这项评估就变成了相关财产的留置权。除非提前还清,这项留置权会持续10年;但如果涉及债券,它可能会持续更长时间,最长可达最后一笔债券付款到期日之后四年,以两者中较晚的期限为准。

(a)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5(a) 本节仅适用于评估区。(c)款的留置权期限规定适用于任何评估,无论何时征收,以及在1986年立法机构常会期间修订本节的法案生效之日正在征收的评估。
(b)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5(b) 自根据第3114节在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之日起,或者,如果评估区位于两个或更多县,则自通知最后记录的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之日起,所有人都被视为已获知评估内容。
(c)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5(c) 根据(b)款,自最后一次记录之日起立即生效,每项评估均构成对其所针对财产的留置权。除非提前解除,该留置权自记录之日起持续10年;或者,如果发行债券以代表该评估,则持续至债券最后一期付款到期日或其所附最后一张本金息票到期日之后四年届满;或者持续至任何再融资债券最后一期付款到期日或其所附最后一张本金息票到期日之后四年届满,以两者中较长者为准。

Section § 311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是关于社区设施区及其如何管理税收留置权的。当特别税留置权通知在县记录办公室登记后,所有人都被视为已知晓该县房产上的这项留置权。这项留置权适用于该区内所有非豁免的不动产,并且会一直存在,直到税款完全付清,或者直到该税种停止征收为止。

(a)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5.5(a) 本节仅适用于社区设施区。
(b)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5.5(b) 自根据第3114.5节在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之日起,或者如果社区设施区位于两个或更多县,则自通知记录在每个县记录员办公室之日起,所有人都被视为已获知该县地块的特别税留置权通知的内容。
(c)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5.5(c) 根据(b)款进行的记录之日起,特别税留置权通知应对该县区内所有非豁免不动产施加留置权。根据本节施加的留置权应持续有效,直至特别税义务预付并永久履行且留置权依法取消,或直至特别税停止征收且根据《政府法典》第53330.5节记录特别税停止通知。

Section § 311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您需要向县记录员记录或索引某些文件时,费用将按照《政府法典》中的两个具体部分列出:第 27361 条适用于一般文件,第 27372 条适用于备案拟议区域的地图。

Section § 3117

Explanation

当立法机构决定放弃某个项目时,其书记员必须将一份经认证的、终止该项目的决议副本,提交给项目所在地的县记录员备案。这份备案文件必须注明放弃日期、最初的意向日期以及区域地图提交备案的日期。之后,县记录员会将这份决议与其他区域地图一起编入索引。

如果任何程序被立法机构放弃,立法机构书记员应在该放弃后,将一份经认证的放弃决议副本提交至区域全部或任何部分所在县的县记录员处备案。附于该决议的立法机构书记员证明应包含对放弃决议日期、原始意向决议日期以及区域地图提交至县记录员备案日期的引用。县记录员应将该决议编入包含评估和社区设施区地图索引的簿册中。

Section § 3117.5

Explanation

如果社区设施区的边界发生变化,或者特别税的处理方式有修订,则必须记录一份新的通知。当有房产被添加到或从该区域移除时,通知只需包含这些具体的变更,列出相关的房产所有者和地块编号。

如果在特别税投票后有任何变化,例如关于税收、债券或服务的新规定,市书记员必须更新税收留置权记录。这次更新必须引用之前的文档,并清楚地解释正在发生的变化。

(a)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7.5(a) 如果社区设施区的边界发生修订、修改或兼并,则应根据第3114.5条的程序准备并记录一份特别税留置权通知的修订。在财产所有者列表中,修订后的通知只需单独列出被添加到该区域的地块的所有者姓名和评估员的税收地块编号,以及被排除在该区域之外的地块的所有者姓名和评估员的地块编号。此修订无需取代现有通知。
(b)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3117.5(b) 如果在选民根据《1982年梅洛-罗斯社区设施法案》、政府法典第5篇第2部第1章第2.5节(自第53311条起)批准特别税之后的任何程序,导致征收特别税或发行债券的授权发生变化,或导致授权融资的设施或服务发生变化,则立法机构的书记员应记录一项对原始(或如果已被取代,则为最新)特别税留置权通知及其任何修订的修订,该修订应引用该通知及其任何修订的记录员序列号或文件编号和记录日期,并应清楚地阐明这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