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
Section § 2550
Section § 2551
本节阐述了加利福尼亚州如何在一个县内设立高速公路紧急服务机构。它规定,设立此类机构需要该县监事会以及代表该县多数城市人口的多数市议会通过决议。这些机构可以是县交通委员会、政府间理事会,或针对特定县的区域机构,例如大都会交通委员会和萨克拉门托地区政府间理事会。这些机构的职责仅限于管理高速公路紧急情况,包括自行车道上的求助电话系统。
对于帝国县,帝国县交通委员会可在特定条件下作为该机构。通常,本语境中的“服务机构”指负责管理高速公路紧急情况的这些实体。
Section § 2551.5
Section § 2551.6
本节解释说,服务机构可以在其区域内运营高速公路服务巡逻队,但如果已有其他机构在做这项工作,服务机构需要首先获得该机构的批准。
Section § 2552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大都会交通委员会或萨克拉门托地区政府委员会作为多个县的服务机构时,应如何使用资金。这些资金来源于《车辆法》中的特定条款。在支付了自身必要的行政费用后,剩余的资金应被用于在这些县内建立和维护机动车驾驶员援助系统。
然而,每个县的支出金额必须与其在该系统中产生的收入份额相匹配。如果所有捐助县的代表都同意,那么在一个县的支出可以超出其按比例产生的收入份额。
Section § 2553
Section § 2554
Section § 2555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主管机关对在该县注册的车辆征收每年一美元的费用。
Section § 2555.1
这项法律解释了从2013年1月1日起,圣迭戈县负责管理呼叫箱系统的服务机构将如何处理。SANDAG将接管与该系统的运营、行政和维护相关的所有任务。
SANDAG必须公开其预算以及所收费用资金的使用情况。任何超过400万美元的额外储备金将根据2010-11财政年度支付的费用,分配给圣迭戈市和非建制县,并按照特定规则使用。
现有机构必须与SANDAG合作制定过渡计划,并且在过渡期间,未经SANDAG批准,不得支出资金或签订合同。
SANDAG可以继续根据现有指导方针资助警察、消防和救援直升机项目。
Section § 2556
Section § 2557
这项法律主要规定了地方机构应如何使用用于驾驶员援助系统(例如呼叫箱)的资金。这些资金来源于车辆注册费。这些资金可用于购置和维护呼叫箱、信息标志以及其他在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上帮助驾驶员的设施。
机构可以直接管理这些项目,也可以聘请私人承包商。他们可以使用收益债券进行融资,并且必须确保所购买的设施使用寿命至少与债券期限相同。
项目还应遵守加州交通局(Caltrans)和加州公路巡逻队(CHP)等州部门的指导方针,并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的标准。机构必须确保妥善保存财务记录,并且不能规避在特定管辖范围内运营所需的许可。
Section § 2558
加利福尼亚州的服务机构可以发行收益债券,通过将某些费用作为债券偿还的担保,来支持和维护驾驶员援助计划(例如呼叫箱)。这些在特定条件下收取的费用,可以作为这些债券或租赁协议的担保。一旦费用被质押,它们就会自动成为最高优先级的债务,无需任何其他行动。如果存在多项财务承诺,优先顺序将根据每项承诺获得批准的时间来确定。重要的是,这些债券的资金不能用于实际运营呼叫箱系统,只能用于其建立和维护。此外,服务机构可以为其所覆盖的每个县发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