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监事会发现该县的任何道路区因建造或维护任何县级公路,或连接或构成该公路一部分的任何桥梁或隧道,或因购买任何收费公路的费用而承受或将承受不合理的负担时,监事会可以:
(a)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1026(a) 命令将总费用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从县道路基金中支付。
(b)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1026(b) 经监事会成员多数票通过,命令将此类桥梁或隧道的建造或维修费用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购买此类收费公路的部分费用,从县普通基金中支付。
(c)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1026(c) 经监事会成员一致投票通过,命令将公路建设材料费用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从县普通基金中支付。
(d)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1026(d) 经监事会成员五分之四投票通过,命令将因风暴、洪水或灾害毁坏或损坏的任何桥梁或公路的建造、重建或维修费用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从县普通基金或道路基金,或两者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