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9
Section § 1967
Section § 1967.1
本节强调了加州高效交通系统的重要性,旨在减少交通拥堵、改善空气质量并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它引用了《2006年加州全球变暖解决方案法案》,并指出需要整合土地利用和交通的创新策略。珍宝岛的开发被用作可持续发展的范例,重点是减少车辆出行和推广公共交通。
该立法支持拥堵收费,即向驾驶员收取费用以缓解交通并鼓励使用公共交通。珍宝岛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这种方法的理想试验场,旨在为公共交通提供资金并减少排放。
珍宝岛的交通计划包括推广公共交通方式、可持续管理交通、设定停车费率以及确保灵活治理等目标。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的伙伴关系,以实现基础设施的改善。它还要求定期报告以评估计划的有效性。
Section § 1967.10
本节规定,在开始收取拥堵收费后的一到三年内,交通管理机构必须对该项目进行民意调查。他们需要向特定的州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分析该项目在减少旧金山-奥克兰海湾大桥上的车辆出行和促进公共交通使用方面的效果。报告还应评估其对公共交通改善和运营资金的经济影响。
Section § 1967.11
Section § 1967.2
本节定义了关于金银岛开发和管理章节中使用的关键术语。它明确指出,“管理局”指的是金银岛开发管理局,一个负责金银岛再开发和管理公共信托事务的非营利组织。“监事会”和“市”指的是旧金山的管理机构。“拥堵费”是在特定区域驾驶的收费,旨在管理交通,费用会根据交通状况进行调整。“交通管理局”是旧金山县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机构”是金银岛出行管理机构。“交通计划”是为实现金银岛交通目标而制定的综合性方案。“金银岛”包括金银岛和芳草岛。
Section § 1967.3
这项法律旨在为金银岛的再开发项目制定一项交通计划。监事会将确保为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城市公交服务)提供可靠的资金。他们可以指定或更换负责该计划的交通管理机构。该机构将管理费用、停车规定和公交卡结构,以帮助缓解岛上的交通问题。
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设定和收取拥堵费、管理停车规定,以及获取资金以支持交通改善。它还可以进行研究并签订协议,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和设施。总而言之,目标是改善金银岛的交通流量并鼓励替代交通方式。
Section § 1967.35
交通管理机构是一个独立的公共实体,负责自身的职责,不承担其他机构的债务。它在交通管理局董事会的授权下运作,并遵循监事会制定的指导方针。该机构可以雇用人员、管理公共设施、参与法律诉讼以及根据需要投资资金。
它必须制定年度预算,董事会成员因履行职责而获得报酬和报销。此外,交通管理局可以为该机构提供财政支持,以帮助其履行指定职责。
Section § 1967.4
Section § 1967.5
这项法律允许监事会和交通管理局经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对经旧金山-奥克兰海湾大桥进出金银岛的车辆征收拥堵费。这些费用不会影响不使用大桥的本地出行。费用计划只能在相关机构建议后,再经三分之二投票才能停止。
在开始征收这些费用之前,两个机构都必须以三分之二多数票同意这些费用对支付者有益。费用不会在居民开始迁入金银岛并签订开发协议之前设定。
所有收取的费用将用于资助交通改善项目,并且房地产出售方或出租方必须告知潜在买家或租客这些费用。高载客量车辆始终可以免费进出该岛。
Section § 1967.6
这项法律规定了交通计划应如何便利公众进入珍宝岛的海滨、娱乐和开放空间区域。它要求采取具体措施,例如提供穿梭巴士和安全的自行车停放处,同时限制某些街道上的长期停车,以优先考虑娱乐用途。该法律禁止居民在公共信托土地上享有特殊的停车特权,并规定停车收入必须重新投入到交通服务或其他与信托相关的用途中。
Section § 1967.7
这项法律规定,交通管理机构的会议必须遵守《拉尔夫·M·布朗法案》中规定的规则。这意味着会议必须公开举行,以确保政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