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
Section § 1950
Section § 1951
本节解释了市或县高尔夫球车交通计划相关的关键术语。“规划区域”是指为此类计划指定的区域,如果业主同意,也包括私人土地。“高尔夫球车”是一种小型车辆,至少有三个车轮,重量小于1,300磅,旨在运载高尔夫球设备和最多两人,时速不超过25英里。“高尔夫球车道”是为高尔夫球车使用而标记的公共设施,通常在指定区域内与行人、骑自行车者和其他车辆共享。
Section § 1953
Section § 1955
这项法律要求交通规划包含几个要素,重点是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同时,容纳高尔夫球车。这包括选择能够安全整合高尔夫球车并考虑通勤者的路线,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以及让市民参与规划。规划必须灵活并与长期交通目标保持一致,提供高尔夫球车设施,并在商业中心和公共场所指定停车区。它还要求为高尔夫球车设置特殊的道路设施,如路面铺设和标志,但禁止未经部门批准在州高速公路上设立高尔夫球车专用车道。
Section § 1957
如果加州的市或县决定实施高尔夫球车交通计划,它们必须为高尔夫球车道的建设设定最低设计指南,并为安全和交通控制制定统一的标志和标记。然而,在特定区域不需要建造独立的高尔夫球车道:例如人口稀少或高尔夫球场众多的住宅区,以及拉维恩市某些紧邻大学或退休社区的街道,但需满足严格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低速限制以及能够安全地同时容纳高尔夫球车和其他车辆。在拉维恩市,只允许相关机构拥有并由员工用于特定任务的高尔夫球车通行,同时还有其他规定,例如车辆必须配备前照灯和安全带。此外,这里的“高尔夫球车”广义上包括用于维护和运输的实用型和穿梭型高尔夫球车。
Section § 1959
Section § 1961
如果加利福尼亚州的某个市或县决定制定高尔夫球车交通计划,他们必须包含某些要素。首先,该计划应设定高尔夫球车的最低设计标准,这可能包括前灯、刹车灯、后视镜和安全带等功能。
其次,必须有一个许可程序,确保高尔夫球车符合这些设计标准。这还可以涵盖许可证续期和驾驶员教育。
第三,计划应设定驾驶员的安全要求,要求他们持有有效的加利福尼亚州驾驶执照和保险。
最后,高尔夫球车只能在计划中列出的指定车道和道路上行驶,并且这些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最高 100 美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