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225

Explanation
一旦市议会或相关立法机构最终确定了对重估的任何修改,他们必须将其正式记录在街道主管的办公室。

Section § 9226

Explanation
一旦重新评估在街道主管处备案,它就作为一项针对相关房产的新留置权,取代了之前对这些房产征收的任何评估费。

Section § 9227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意味着,任何最初的评估,包括任何罚款和利息,都将被新的重新评估所取代。实质上,旧的款项变得不再相关,新的款项取而代之。

最初征收的评估,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罚款和利息,应被视为由重新评估取代和替代。

Section § 922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一项房产评估被重新进行,新的重估将具有与原始评估首次成为该房产留置权时相同的优先权和重要性。

Section § 92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未付的重新评估款项,包括利息和罚款,都会成为土地上的抵押权。这意味着在这些款项还清之前,房产实际上被用作债务的担保。但是,这种抵押权的有效期,与可以对与这些未付重估款相关的最后一批债券采取法律行动的期限相同。

Section § 9230

Explanation
如果你的房产有未支付的重新评估款,那么未来的分期付款、利息和罚款不属于一般产权担保的保障范围。这意味着这些款项不被视为产权担保所保障的负债或问题,该担保旨在保证你的房产所有权状况。

Section § 923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道,当发行新的债券(称为再融资债券)以取代旧债券时,从重新评估(即对税费的调整)中收取的资金将用作信托基金。该基金专门用于偿还这些新债券及其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