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征收的评估,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罚款和利息,应被视为由重新评估取代和替代。
Chapter 7
Section § 9225
一旦市议会或相关立法机构最终确定了对重估的任何修改,他们必须将其正式记录在街道主管的办公室。
重估确认 立法机构批准 街道主管 记录重估 市政程序 地方政府程序 街道管理 基础设施重估 官方记录 市议会职责 评估修正 政府确认 公共工程记录 行政程序 地方重估验证
Section § 9226
一旦重新评估在街道主管处备案,它就作为一项针对相关房产的新留置权,取代了之前对这些房产征收的任何评估费。
重新评估留置权 街道主管 财产留置权 取代评估费 被评估土地 重新评估备案 地块留置权 财产重新评估 评估费替代 评估留置权 街道主管 财产评估程序 留置权备案 评估费征收 地方财产重新评估
Section § 9227
本条法律规定意味着,任何最初的评估,包括任何罚款和利息,都将被新的重新评估所取代。实质上,旧的款项变得不再相关,新的款项取而代之。
重新评估 最初评估 罚款和利息 被取代的评估 替代 款项替代 评估征收 财务义务 债务替换 累计利息 评估罚款 加州公共评估 取代 财务重新评估 替换评估
Section § 9228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一项房产评估被重新进行,新的重估将具有与原始评估首次成为该房产留置权时相同的优先权和重要性。
财产重估 留置权优先权 原始评估日期 留置权优越性 财产留置权 重估重要性 优先地位 财产税重估 留置权优越性 重估留置权 财产税留置权 房地产评估 留置权日期 留置权重要性 被重估财产
Section § 9229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未付的重新评估款项,包括利息和罚款,都会成为土地上的抵押权。这意味着在这些款项还清之前,房产实际上被用作债务的担保。但是,这种抵押权的有效期,与可以对与这些未付重估款相关的最后一批债券采取法律行动的期限相同。
未付重估款 财产留置权 分期付款 土地抵押品 利息罚款 重估款留置权期限 未付重估款担保 再融资债券 法律行动期限 债务抵押品 房产抵押 债券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