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对将要重新评估的财产感兴趣的人,可以在退款和评估听证会确定的时间之前随时,针对声明中所示的对其或任何其他财产重新评估的金额,提交书面异议。该异议应具体说明其性质。未能提交此类书面异议,将视为放弃该人可能拥有或主张的任何权利。
Chapter 6
Section § 9200
如果您对财产的新评估价值有疑虑,您可以在预定的听证日期之前提交书面异议。该异议必须清楚说明问题所在。如果您不提交书面异议,您将失去以后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财产重新评估 书面异议 评估上诉 退款听证会 财产价值争议 异议权 评估声明 权利放弃 提交截止日期 异议程序
Section § 9201
如果你提出异议,你有权充分解释你的顾虑并获得倾听。
异议 听证权 获得听证的机会 提出异议 听证程序 表达顾虑 法律异议程序 参与听证 公开听证权 表达顾虑 提交异议 正当程序听证 异议中的法律权利 参与法律程序 处理申诉
Section § 9202
这项法律规定,立法机构必须在预定的听证会上,听取公众对某些土地的未缴评估费或拟议重新评估可能提出的任何投诉或异议。
听证会投诉 未缴评估费 拟议重新评估 土地地块 立法机构 听证会异议 评估听证会 土地重新评估 财产评估异议 公开听证程序 评估投诉 地块重新评估 听证会安排
Section § 9203
这项法律意味着,在关于财产评估的听证会上,你不能质疑最初的改进工程是如何进行的,也不能质疑任何原始评估的合法性或金额。如果你对重新评估有其他疑虑,你必须在本章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否则这些疑虑将不予理会。
在听证会上,不得对与改进工程的实施相关的程序合规性,或对原始程序中征收的任何评估的有效性或金额提出异议,此类异议将不予考虑。对任何重新评估的所有其他异议,除非在本章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否则应视为放弃。
财产评估听证会 异议 原始程序 评估有效性 放弃重新评估异议 改进工程程序 评估金额 听证会异议 重新评估异议 评估听证程序
Section § 9204
如果对某项决定有任何异议或抗议,一旦立法机构做出决定,该决定就是最终的,不能再被质疑。
最终决定 异议 抗议 立法机构决定 终局决定 质疑决定 政府决策 公众抗议解决 异议听证 决定终局性 解决程序 异议程序 正式抗议 政府权力 公众异议流程
Section § 9205
这项法律规定,听证会可以根据需要推迟和重新安排,但必须在最初设定的日期起30天内完成。
听证会延期 重新安排听证会 30天截止日期 结束听证会 延期听证会 听证会时限 记入会议记录 原定日期 法律程序安排 听证会流程管理
Section § 9206
当立法机构举行听证会时,它们可以审查并调整对某块房产的重新评估金额。但是,它们不能将评估金额提高到超过仍未支付的部分,包括任何利息和罚款。
重新评估审查 地块重新评估更正 未支付评估限额 房产重新评估听证会 利息和罚款 评估调整限额 重新评估听证会 地块重新评估 未支付评估总额 重新评估利息 重新评估罚款 立法机构权限 更正重新评估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