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200

Explanation

如果您对财产的新评估价值有疑虑,您可以在预定的听证日期之前提交书面异议。该异议必须清楚说明问题所在。如果您不提交书面异议,您将失去以后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任何对将要重新评估的财产感兴趣的人,可以在退款和评估听证会确定的时间之前随时,针对声明中所示的对其或任何其他财产重新评估的金额,提交书面异议。该异议应具体说明其性质。未能提交此类书面异议,将视为放弃该人可能拥有或主张的任何权利。

Section § 9201

Explanation
如果你提出异议,你有权充分解释你的顾虑并获得倾听。

Section § 92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立法机构必须在预定的听证会上,听取公众对某些土地的未缴评估费或拟议重新评估可能提出的任何投诉或异议。

Section § 92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在关于财产评估的听证会上,你不能质疑最初的改进工程是如何进行的,也不能质疑任何原始评估的合法性或金额。如果你对重新评估有其他疑虑,你必须在本章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否则这些疑虑将不予理会。

在听证会上,不得对与改进工程的实施相关的程序合规性,或对原始程序中征收的任何评估的有效性或金额提出异议,此类异议将不予考虑。对任何重新评估的所有其他异议,除非在本章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否则应视为放弃。

Section § 9204

Explanation
如果对某项决定有任何异议或抗议,一旦立法机构做出决定,该决定就是最终的,不能再被质疑。

Section § 9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听证会可以根据需要推迟和重新安排,但必须在最初设定的日期起30天内完成。

Section § 9206

Explanation
当立法机构举行听证会时,它们可以审查并调整对某块房产的重新评估金额。但是,它们不能将评估金额提高到超过仍未支付的部分,包括任何利息和罚款。

Section § 9207

Explanation
听证会结束后,无论是最初的重新评估,还是经过修改和更正的版本,都必须通过一项载入官方记录的决议来正式批准。

Section § 920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当重新评估获得确认时,决议必须清楚地指明所涉及的具体土地地块。这可以通过使用重新评估编号或与提交给书记员的记录相符的其他清晰描述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