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160

Explanation
如果您拥有的财产仍有评估费需要支付,您有权按照债券的原始条款规定,支付这些评估费及其利息。您可以通过在任何关于可能更改或再融资这些评估费的听证会之前,向当地立法机构提交书面通知,选择继续支付这些评估费。您的通知需要清楚地识别您的财产。

Section § 91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收到了关于财产评估的书面通知,那么这些评估款,包括任何利息和罚金,都需要按照原始债券发行时制定的规则进行支付和收取。

Section § 9162

Explanation
如果存在尚未偿清且按期分批偿还的债券,并且其金额与根据本法律发出的通知中列明的金额相符,则这些债券不会被取消。相反,这些债券连同任何利息,将按照最初的计划进行偿付。
未偿债券,其分期偿还方式与摊款的支付方式相同,且其本金金额等于根据本章发出的书面通知中所含摊款的本金,不得在再融资程序中取消,但连同利息,应按原始程序中的规定支付。

Section § 9163

Explanation
如果业主决定按照本章规定继续支付他们的评估费,那么他们的房产重新评估将被标记为“不予征收”。这意味着在退款过程中,该房产将不会被征收任何新的重新评估费。

Section § 916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如果需要调整未偿债券的金额,使其与原始评估的年度支付计划相匹配,那么应在每张受影响的债券或利息息票上标记一个表明减少的批注。这些债券或息票的剩余金额仍将遵循1915年改进债券法案中规定的支付和收取规则。

Section § 91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产权所有人决定不再继续支付评估费,地方政府必须在再融资过程中重新评估该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