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偿债券,其分期偿还方式与摊款的支付方式相同,且其本金金额等于根据本章发出的书面通知中所含摊款的本金,不得在再融资程序中取消,但连同利息,应按原始程序中的规定支付。
Chapter 4
Section § 9160
如果您拥有的财产仍有评估费需要支付,您有权按照债券的原始条款规定,支付这些评估费及其利息。您可以通过在任何关于可能更改或再融资这些评估费的听证会之前,向当地立法机构提交书面通知,选择继续支付这些评估费。您的通知需要清楚地识别您的财产。
财产评估费 评估费利息 未支付的评估费 书面通知 立法机构 再融资听证会 重新评估听证会 财产识别 支付选择 债券程序 未偿债券 评估费支付 土地所有者权利 财产责任 地方政府通知
Section § 916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收到了关于财产评估的书面通知,那么这些评估款,包括任何利息和罚金,都需要按照原始债券发行时制定的规则进行支付和收取。
财产评估 书面通知 利息 罚金 债券再融资 款项收取 原始债券 债务偿还 被评估财产 财务程序
Section § 9162
如果存在尚未偿清且按期分批偿还的债券,并且其金额与根据本法律发出的通知中列明的金额相符,则这些债券不会被取消。相反,这些债券连同任何利息,将按照最初的计划进行偿付。
未偿债券 分期支付 本金金额 摊款 债券取消 再融资程序 债券利息 原始程序 债券支付 书面通知 债券赎回 财务义务 摊款通知 债券条款 债务偿还
Section § 9163
如果业主决定按照本章规定继续支付他们的评估费,那么他们的房产重新评估将被标记为“不予征收”。这意味着在退款过程中,该房产将不会被征收任何新的重新评估费。
业主选择 继续支付评估费 拟议重新评估 不予征收 地块 退款程序 房产重新评估 评估费支付延续 征收豁免 章程规定 评估标记 评估决定 避免重新评估 房产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