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法律允许市政府通过一项决议来决定,用再融资债券替换未偿付债券是重要或必要的。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发行新债券来偿还现有债券,并通过征收重新评估税来担保这些新债券。
再融资债券 市政府决议 公众利益 债券重新评估税 未偿付债券 财务担保 债务管理 市政债券 债券替换 公众必要性 债务再融资 债券发行 城市财政 重新评估税征收 债券再融资流程
(Amended by Stats. 1986, Ch. 874, Sec. 14. Effective September 17, 198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根据某项法案发行了多期债券,它们可以在一个单一的程序中一起进行再融资。这意味着,你不需要单独为每期债券进行再融资,而只需发行一期新的再融资债券,这期债券将由所有取代原始评估的费用提供担保。
债券再融资 再融资债券 单一程序 多期债券发行 重新评估费用 原始评估费用 债券担保 再融资过程 有担保债券 评估费用替代 债券合并 债务重组 分部程序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这项法律规定,当加州的立法机构需要赎回多期债券时,应遵循赎回单期债券的相同流程,并进行必要的调整。立法机构有权将多期债券合并为一个赎回程序,并发行一套由所有相关重新评估提供支持的新债券。整个过程必须符合美国宪法和加州宪法的规定。
债券再融资 多期债券 合并债券发行 重新评估清单 立法机构权限 再融资流程 财务重新评估 债券合并 债券再融资程序 审计师报告 传票 诉状 债券再融资中的立法权力 单期再融资债券 宪法禁止行为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本法律条款规定,根据第9520条的决议指示,指定人员必须准备并提交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需包含几个关键要素:待再融资债券的未偿本金和利息附表;重新评估和发行新再融资债券的估计本金及其最高利率;以及相关成本。此外,还必须包括显示未偿原始评估的审计员记录,以及估计的重新评估金额和相应的编号。此外,还需要一份显示评估区及其边界和土地细分的图表。图表上必须对每个土地细分(包括独立的公寓权益)进行编号。
未偿债券 再融资债券 本金金额 最高利率 重新评估成本 审计员记录 重新评估图 评估区 土地细分 公寓权益 重新评估编号 重新评估报告 发行成本 债券再融资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当一份特定报告提交给书记员后,它会被提交给立法机构进行审查。立法机构可以对报告进行修改,这些修改将在未来的行动中被采纳。但是,该报告仍可根据本章规定在之后得到确认、进一步修改或更正。
报告提交 立法机构 报告修改 书记员呈报 后续程序 确认 修改 更正 立法审查 程序步骤 政府报告处理 书记员职责 报告调整 决策过程 行政法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这项法律意味着,如果满足某些条件,立法机构可以批准一份再评估报告,并继续发行再融资债券。再融资债券就像是用新的债券替换旧的债券,通常是为了获得更好的条款。
首先,新的评估每年支付的金额必须少于原始评估的金额,才能符合条件。其次,新债券的期限不能长于它们所替换的旧债券。第三,每块土地的总欠款必须少于原始金额。原始金额的逾期付款不包括在这些比较中。
最后,再评估过程不必遵循加利福尼亚州宪法 Article XIII D 中更严格的规定。
(a)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9525(a) 如果立法机构认定以下所有条件均已满足,则可批准并确认根据 Section 9523 编制的报告,并根据 Chapter 3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9600) 授权、发行和出售再融资债券:
(1)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9525(a)(1) 根据 subdivision (d) of Section 9523 规定,再评估的本金和利息的每笔预计年度分期付款,应低于根据 subdivision (c) of Section 9523 规定,被取代和替代的原评估部分本金和利息的相应年度分期付款,且区内所有土地细分部分的百分比相同。因原评估逾期付款而增加到再评估年度分期付款中的任何金额,无需在此计算中考虑。
(2)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9525(a)(2) 所有再融资债券的到期年限不超过被再融资债券的最后到期年限。
(3)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9525(a)(3) 区内每个土地细分部分的再评估本金金额,应低于被取代和替代的原评估部分未偿本金金额,且区内每个土地细分部分的百分比相同。因原评估逾期付款而增加到再评估中的任何金额,无需在此计算中考虑。
(b)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9525(b) 根据本节批准和确认的任何再评估,不应被视为加利福尼亚州宪法 Article XIII D 意义上的评估,并且可以在不遵守其程序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命令。
再评估 再融资债券 立法机构批准 年度分期付款比较 本金金额减少 到期年限 土地细分 逾期排除 Article XIII D 豁免 债券到期条款 土地区评估 付款逾期 原评估取代 利息支付减少 加利福尼亚州宪法遵守
(Amended by Stats. 1997, Ch. 38, Sec. 7. Effective July 1, 1997.)
如果官员们无法满足另一项法律(第 (9525) 条)的某些要求,他们仍然可以推进与退款和重新评估相关的程序。他们需要首先批准一份报告,并确定就这份报告以及他们关于退款和重新评估的计划举行听证会的日期和地点。
退款 重新评估 初步批准 报告批准 听证会 时间地点确定 第 (9525) 条 立法机构 无法认定 资金要求 财务程序 地方政府行动 听证通知 报告听证会 政府程序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本节规定了如何就城市内的重新评估和退款相关听证会向公众发出通知。通知必须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并邮寄给相关方。如果重新评估的金额高于原始金额,则适用额外的要求。通知应包含听证会的时间、地点、目的、总估计费用、特定地块的重新评估金额以及利害关系人如何提出异议等详细信息。此外,任何所需的土地所有者同意书必须按照特定的法律要求收集。
听证会通知应根据《政府法典》第6062a条的规定,通过在市内出版的普通发行报纸上刊登的方式发出;如果市内没有报纸出版,则在市所在县出版的普通发行报纸上刊登,并按照第10306条要求的时间和方式邮寄;或者,如果重新评估的金额不等于或小于原始评估金额,则按照《政府法典》第54954.6条规定的方式发出。该通知应载明意向决议通过的事实和日期、报告提交的事实和日期以及以下所有内容:
(a)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9527(a) 关于意向决议和报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目的的声明。
(b)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9527(b) 拟议的重新评估和退款的总估计费用声明。
(c)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9527(c) 根据报告所示,针对通知所涵盖的特定地块重新评估的金额。
(d)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9527(d) 声明任何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本分部规定提交书面异议。
(e)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9527(e) 提及市书记官办公室存档的意向决议和报告以获取详情。
州或联邦宪法要求的任何土地所有者同意书,应按照第11分部第5章(自第9180条起)要求的时间、形式和方式获取,该章的条款在此被提及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听证会通知 公告要求 重新评估通知 退款费用估算 异议提交 土地所有者同意书 意向决议 地块重新评估 地方报纸刊登 第6062a条 第54954.6条 报告 邮寄要求 公开听证会详情
(Amended by Stats. 1993, Ch. 1194, Sec. 8. Effective October 11, 1993.)
这项法律允许任何对即将被重新评估的财产感兴趣的人,提交书面异议,反对拟议的退款或重新评估的金额。该异议必须详细说明反对的具体理由,并且必须在听证会之前或期间提交。如果您不提交书面异议,您将失去日后对重新评估提出异议的权利。
任何对将被重新评估的财产感兴趣的人,可以在退款和评估听证会规定的时间或之前任何时间,针对声明中所示的拟议退款或针对该人或任何其他财产的重新评估金额,提交书面异议。该异议应具体说明其性质。未能提交书面异议,将视为放弃该人可能拥有或主张的任何权利。
财产重新评估 书面异议 拟议退款 异议理由 重新评估听证会 财产权益 异议权 评估金额 重新评估听证会 财产所有者权利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如果有人提出异议,他们必须获得一个公平的机会来阐述他们的理由并被听取。
异议听证 听证权 异议提交 听证机会 参与者权利 公平听证 公众异议程序 加州异议权利 表达权利 法律异议程序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本法律条文规定,在预定的听证会上,立法机构必须听取任何关于拟议退款计划、未支付评估款或特定地块新评估金额的投诉或异议。
在听证会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立法机构应当听取就拟议的退款、未支付评估款的金额,或就任何将被重新评估的地块的拟议重新评估金额可能提出的任何投诉或异议。
听证会投诉 异议 拟议退款 未支付评估款 重新评估 地块 立法机构 听证会安排 评估金额 土地重新评估 退款听证会 财产异议 评估调整 公开听证程序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本节规定,在听证会期间,您不能质疑原始改进工程程序的执行方式,也不能质疑原始评估的有效性或金额。但是,对重新评估的任何其他异议,必须在本章规定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提出,否则将被视为放弃。
听证异议 原始程序 评估有效性 重新评估异议 改进工程程序 放弃异议 评估金额 异议提出时间 程序合规性 提出异议 异议程序 重新评估程序 评估听证会 规定方式 异议的法律放弃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立法机构就任何异议或抗议所做出的决定是最终的,不能再被质疑。
立法决定 异议解决 抗议终局性 最终决定 立法机构权力 决定终局性 异议程序 抗议程序 最终且具有决定性 不可上诉的决定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如果听证会已安排,它可以根据需要多次推迟和重新安排。但是,整个听证过程必须从最初安排的日期算起,在30天内完成。
听证会延期 时限 重新安排的听证会 听证会结束 30天截止日期 司法日程 听证过程 听证时间表 推迟的听证会 听证安排 听证命令 会议记录 法律程序时间表 重新安排听证会 听证会延期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在听证会期间,立法机构有权审查并调整任何财产的重新评估价值。
听证程序 重新评估更正 财产重新评估 地块审查 立法权限 财产价值调整 土地地块重新评估 审查重新评估 更正重新评估金额 重新评估听证会 财产估价 土地重新评估更正 政府重新评估 财产税调整 重新评估流程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如果一半以上的业主反对再融资或重新评估计划,该计划就不能继续进行,并且在六个月内不能考虑类似的计划,除非立法机构五分之四的成员投票反对这些抗议。立法机构也有权对拟议的评估进行修改。
再融资抗议 重新评估抗议 业主 土地面积抗议 意向决议 赞成票 禁止的程序 立法决定 确认评估 修改评估 更正评估 六个月限制 否决抗议 拟议的再融资 听证会决定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听证会结束后,如果没有多数反对,最初制定或修订的报告和重新评估必须通过一项决议获得批准并记录在案。
听证会结束后,在没有根据第9534.5条规定提出的多数反对的情况下,最初制定的,或经审查和修正的报告和重新评估,应通过载入会议记录的决议予以批准和确认。
多数反对 听证会 报告批准 重新评估 决议 会议记录 无反对 第9534.5条 确认报告 修正重估 审查报告 文件记录 最终程序 批准程序 会议结束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一旦立法机构批准了重新评估(无论是最初制定的,还是经过审查和修正的),该评估必须正式记录在街道主管办公室。
重新评估确认 立法机构批准 记录程序 街道主管 公共记录 评估修正 重新评估流程 官方文件 街道主管 记录确认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重新评估正式在街道主管处备案,并且所有从第3100条开始的相关程序都已遵守,它就成为针对那些被重新评估的特定地块的留置权。
重新评估 留置权 地块 街道主管 第4.5分部 遵守第3100条 土地评估 财产留置权程序 街道主管备案 加州SHC 9537 担保债务 市政评估 公共记录 地方政府 财产法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除非本节或第 9546、9547 和 9548 条另有规定,否则任何先前的评估(费用)及其产生的罚款和利息都将被新的评估(称为重新评估)所取代。然而,如果这些新的重新评估不包括原始评估中剩余的未付款项,那么那些原始的留置权(法定债权)将仍然存在。
它还将“未付分期付款”定义为那些逾期未付的款项,或者是在重新评估获批的财政年度内计划记入税收名册的款项。
除本节以及第 9546、9547 和 9548 条另有规定外,最初征收的评估,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罚款和利息,凡包含在重新评估中的,应被视为已被重新评估取代和替代。如果,并且在重新评估不包括最初征收的评估的未付分期付款及其罚款和利息的范围内,则原始评估的留置权不被取代和替代。
就本节和第 9539 条而言,“未付分期付款”是指那些逾期未付的分期付款,以及那些已或可能在重新评估确认的财政年度内记入税收名册的分期付款。
重新评估 未付分期付款 罚款和利息 逾期分期付款 税收名册 留置权 被取代的评估 财政年度 原始评估 第 9539 条 已确认的重新评估 财产法定债权 被取代的费用 重新评估确认 逾期
(Amended by Stats. 1986, Ch. 874, Sec. 16. Effective September 17, 1986.)
本法律规定,当财产评估被重新评估时,财产上的新留置权将被视为与原始评估留置权在同一日期开始,从而赋予其相同的优先权。此外,原始评估中任何未支付的部分,连同罚款和利息,与重新评估的留置权具有同等优先权。但是,第9548条中存在一个例外。
重新评估留置权优先权 原始评估 财产重新评估 评估留置权日期 未付分期款 罚款和利息 已偿还债券 留置权优先顺位 财产留置权优先权 第9548条例外
(Amended by Stats. 1986, Ch. 874, Sec. 17. Effective September 17, 1986.)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重新评估款项,包括分期付款和相关的利息及罚金,将作为一项针对特定土地地块的留置权(即一种债权或产权负担)而存在,直到这些款项付清为止。但是,这项留置权的有效期不能超过就以这些未付的重新评估款项为担保的最新一批再融资债券提起诉讼的期限。
重新评估款项及其每一期分期付款以及相关的利息和罚金,应构成对产生这些重新评估的土地地块的留置权,直至其付清为止。但此留置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就以未付重新评估款项为担保发行的最后一批再融资债券提起诉讼的期限。
重新评估 分期付款 利息 罚金 留置权 土地地块 未付重新评估款项 再融资债券 担保 期限 土地债权 财产留置权 债券系列 财务义务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如果房产有未支付的重新评估税款,那么未来的分期付款、利息和罚款不属于一般产权担保的范围。这意味着如果你购买房产,这些费用不受产权担保承诺的保护。
未到期分期付款 重新评估税款利息 未支付重新评估税款罚款 一般产权担保 房产重新评估 产权保护 房地产 产权担保限制 房产购买 未支付的房产重新评估税款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这项法律规定,当发行新债券以偿还旧债券时,从重新评估款和任何额外重新评估款中收取的资金将构成一个信托基金。该基金专门用于偿还这些新的再融资债券及其利息。
再融资债券 重新评估款 信托基金 赎回 支付 利息 债券发行 财务管理 债务重组 证券 市政金融 投资 公共财政 债务偿还计划 资本管理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这项法律规定,当发行再融资债券时,确认新财务评估的决议副本必须提交至审计员办公室。
再融资债券 重新评估 立法机构决议 审计员备案 担保 确认评估 财务评估记录 债券发行程序 市政债券 财务监督 审计合规 公共财政 政府债券 市政融资流程 债券再融资流程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这项法律规定,审计员必须在其办公室保存一份记录,详细记录在债券有效期内,每年需要收取的重新评估款项中,每一期的本金和利息分别是多少。
审计员记录保存 分期付款 本金 利息 重新评估 债券期限 分期收款 年度追踪 财务记录 债券管理 市政债券 财政责任 地方政府财政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本节解释说,重新评估及其利息的征收方式与原始评估相同。它们也受制于变更、提前支付,以及如果未按时支付,将适用所有相同的规则和罚款。实质上,适用于原始评估的规则也适用于重新评估。
重新评估征收 重新评估利息 评估名册 重新评估修订 预付选项 违约补救措施 重新评估罚款 重新评估执行 被取代的评估 第10部第8至15部分
(Added by Stats. 1984, Ch. 496, Sec. 1. Effective July 17, 1984.)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城市,如果它曾为公共设施改善项目发行了债券(贷款),并且之前使用的原始评估(一种筹集资金的方式)金额小于原始项目成本,那么该城市可以发行更多债券。城市可以决定有必要对现有债券进行再融资(偿还),并通过根据需要重新评估财产来为新的或额外的债券提供担保。
城市必须正式声明其再融资和重新评估的意图,以保护新债券,确保根据原始评估的未偿部分有足够的担保。他们还必须准备一份详细报告,显示原始评估中剩余的本金金额,以支持新债券。所有这些都将根据相关章节中规定的具体程序进行。
未偿债券 额外债券 原始评估 公共设施改善 再融资债券 重新评估 债券担保 市立法机构 建设融资 债券发行 公众利益或必要性 决议通过 未偿本金 评估征收 改善项目融资
(Added by Stats. 1986, Ch. 874, Sec. 18. Effective September 17, 1986.)
本节解释说,如果立法机构选择遵循特定程序,则若干条款将适用于他们希望征收的新评估。一旦他们确认这项新评估,他们必须通过一项决议,以维持原评估的留置权。这确保了原债务的未偿部分被用作他们计划发行的新债券的担保。
立法机构 重新评估 未偿本金 留置权延续 额外债券 债券担保 重新评估确认 决议通过 原评估 未偿债务担保
(Added by Stats. 1986, Ch. 874, Sec. 19. Effective September 17, 1986.)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当立法机构决定进行旨在为债券再融资的重新评估程序时会发生什么。一旦重新评估最终确定,它将取代原始评估留置权,作为正在再融资的债券的担保。然而,原始评估的留置权将继续存在,以担保任何新债券,直到重新评估的最后一笔付款到期日后的四年。
重新评估留置权和原始评估留置权具有相同的优先权,其依据是原始评估确立的日期。为此重新评估提交的通知必须命名为“重新评估和评估延续通知”,并解释重新评估与原始评估之间的关系。
如果立法机构选择根据第 (9546) 条进行,则在根据第 (9535) 条规定确认重新评估并符合第 (9536) 和 (9537) 条的规定后,重新评估的留置权取代并替代了原始评估的留置权,就其中作为待再融资债券担保的未偿本金部分而言;但原始评估的留置权继续有效,就其中作为将据此发行的额外债券担保的未偿本金部分而言,直至重新评估最后一期付款到期日后的四年期满。
重新评估的留置权和原始评估持续部分的留置权具有同等优先权,其依据是原始评估成为被评估财产留置权的日期。
根据第 (3114) 条提交的重新评估通知应命名为“重新评估和评估延续通知”,并应明确重新评估与原始评估持续金额之间的关系。
重新评估留置权 原始评估留置权 再融资债券 债券担保 重新评估通知 评估延续 债券再融资 分期付款到期日 同等优先权留置权 立法机构选择 取代留置权 本金担保 被评估财产 第 (3114) 条 四年期满
(Added by Stats. 1986, Ch. 874, Sec. 20. Effective September 17, 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