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6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未支付的评估费(即未按时支付的费用)如何通过年度付款分期偿还。这些付款的安排和金额与债券到期或需要提前支付时的偿还计划相匹配。每年应支付的金额,加上利息,与城市房地产税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相同。如果付款逾期,通常会产生与房地产税相同的罚款,除非市政府提前决定采用不同的罚款规定。 具体来说,市政府可以对逾期付款征收每月2%的罚款。这种罚款在分期付款逾期后立即开始,并每月增加2%,直到所有逾期款项和罚款全部付清。此罚款将取代所有其他法律规定的罚款。市司库或指定的支付代理人将连同逾期款项一并收取这些罚款,作为逾期款项的一部分;或者立法机构可以指定其他官员和收取方式。所有收取的罚款都将存入赎回基金。

Section § 8681

Explanation
未缴评估费的利息自承包商声明提交之日或另一个指定日期(例如债券发行之时)开始累积,具体取决于适用的法律。该利息每年根据担保债券中规定的利率计算,并收取至下一个9月2日。即使该年度内已支付部分款项,利息仍持续适用。

Section § 86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处理用于担保债券的未缴评估费的程序。首先,关于未缴评估费的命令副本必须提交给审计员,审计员会记录每年应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分期付款。审计员会将这些分期付款记录在每处受影响房产的税收评估名册上。

此外,审计员可以在这些分期付款中额外收取最高5%的费用,以弥补收款成本,但除非土地所有者同意,否则每处房产每期分期付款不得超过8美元。这些费用有助于弥补城市产生的行政和收款开支。城市向土地所有者收取的收款费用是有限制的。

最后,对于1988年之前设立的评估区,收款费用不得超过1986年修正案之前法律所允许的金额。

(a)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8682(a) 确定未缴评估费以及以此为担保发行债券的立法机构命令副本,应提交审计员办公室备案。审计员应在其办公室保存记录,显示债券期限内每年应收取的评估费本金和利息的各期分期付款。审计员应每年在其即将到期的税款评估名册上,在每个受影响的地块或土地宗地旁边的“公共改善评估”或其他适当标记的空间中,录入评估名册所涵盖财政年度内到期的各项评估费分期付款,包括每种情况下未缴评估费总额的应计利息。
(b)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8682(b) 审计员还应在已录入的分期付款和利息金额上,额外收取最高5%的费用,但不得超过市财务官估算的收款费用,且在任何情况下,除非获得土地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否则每地块或每宗地每期分期付款不得超过八美元 ($8)。收款费用应包括城市为向审计员提供受影响地块或土地宗地所有权或分割的最新信息所产生的必要行政费用,以确保审计员在其评估名册中正确录入评估名册所涵盖财政年度内到期的各项评估费分期付款,并及时收取这些分期付款。所收取的百分比以及分期付款所代表的金额应归城市所有,并用于支付市财务官在收取评估费以及评估费所加利息和罚款时产生的费用和报酬。立法机构不得就收款要求收取任何其他百分比或金额。
(c)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8682(c) 对于在1988年1月1日之前设立的评估区,根据本节可收取的收款费用金额,可以是根据本节在1986年法规第874章修订之前所规定的金额。

Section § 868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城市如何管理与债券注册相关的费用。每年,与债券注册相关的额外费用都会加到每块地块或地块的房产税账单中。这些费用可能包括支付给处理债券任务(如注册、转让和支付)的代理人的费用。如果城市自行执行这些任务,费用可以包括城市雇员的工资和其他相关开支。

或者,城市可以决定在最初的债券评估中计算并包含整个债券期限的估计总费用,并使用一个专项基金每年支付这些费用。一旦债券偿清,该基金中剩余的任何资金将根据另一项具体法律进行处理。

(a)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8682.1(a) 除第8682条规定的金额外,审计员还应每年按照第8682条规定的方式,在下一个纳税期到期的评估名册中,在受影响的每块地块或地块旁,录入每块地块或地块按比例分摊的城市年度费用,该费用与根据《政府法典》第一编第六部第1.5章(第5050条起)授权的注册系统进行的债券注册相关,并由立法机构确定。这些费用应包括支付评估名册所涵盖财政年度内到期的公司或其他认证代理人、转让代理人、注册代理人、支付代理人、协助遵守联邦套利要求的代理人或城市其他代理人的费用和收费所需的金额或估计金额。如果城市执行本节所述的任何转让、注册、认证、支付或其他职能,费用应包括参与执行这些职能的城市雇员薪资的按比例分摊金额,以及城市因这些职能而产生的所有其他费用。
(b)CA 街道与高速公路 Code § 8682.1(b) 或者,立法机构可以选择在评估中以及在债券金额中,包含债券期限内费用的估计总额,并从设立的基金中支付年度费用。债券偿还后基金中剩余的任何金额,应按照第8783条的规定处理。

Section § 8683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市(而不是县)有县负责收取评估款项的程序,县审计员必须在付款逾期后90天内向该市提交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应列出收取的总金额,包括任何利息、罚款以及为支付费用而保留的部分,并指明逾期未付的财产以及拖欠了多长时间。

Section § 8684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纳税人有权对其评估款项(包括利息和罚款)提出异议并缴纳,就像他们可以对一般城市税款做的那样。但是,他们在进行此类付款时必须附上书面异议。

纳税人应享有同等权利,对评估款项连同利息及任何罚款提出异议并缴纳,如同他们对一般城市税款提出异议并缴纳一样,但其书面异议必须随附于每笔此类付款。

Section § 8685

Explanation
如果一块土地有评估费但没有在税务记录中单独列出,审计员必须在税务登记册上添加该土地的描述。他们还应包括所有者的姓名(如果已知),否则列为“未知所有者”,并记录正确的应付金额。

Section § 86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政府的立法机构在到期时没有足够资金支付利息的情况下,提前征收利息。如果他们决定这样做,利息可以加到前一年征收的税款中,而不是原定征收的年份。

如果立法机构认为,根据该市征收税款的日期,到期时手头资金不足以支付利息,且根据本分部前述规定提供的征收方法,立法机构可以指示在该利息原应征收的年份之前的一年征收该利息或其一部分,并且该利息或其一部分应在该前一年登记在册并于该年到期和征收。

Section § 8688

Explanation
如果你拥有房产并欠有评估款,你可以使用与该评估相关的债券来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而不是现金。该债券将按其全部价值计算,包括截至支付日期的任何利息。一旦你使用债券支付,司库将注销该债券,并相应地更新审计员和税务征收员处的支付记录。

Section § 8689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马德拉县巴斯湖改善区内的物业中拥有租赁权或类似权益,即使您不完全拥有该土地,您也可以支付全部房产税评估款,或者只支付一部分。税务征收员可以接受这些支付并会进行记录。当您支付部分房产税时,可能会有额外费用来弥补行政成本。这笔费用将存入财政总库的普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