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本部分的规定,司库可将任何债券的到期日提前至每年三月或九月的第二日,并在赎回基金中有足够的盈余资金用于其赎回时,支付并注销该债券。
Part 11
Section § 8750
这项法律允许司库在债券原始到期日之前偿还债券,具体来说,是在每年的三月或九月的第二日。只要赎回基金中有足够的额外资金来赎回该债券,就可以这样做。
司库 赎回基金 提前到期 债券偿付 足够盈余 债券支付 财务管理 提前偿还债券 盈余资金 注销债券 提前到期 三月债券 九月债券 财务规划 提前注销债券
Section § 8751
本法律规定,当债券将比原计划提前到期时,必须通知债券持有人。此通知必须通过认证邮件发送或专人送达。
该通知应在新到期日之前至少30天发出。
提前到期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信、认证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债券的登记持有人或所有人。该通知的送达或邮寄应在确定的提前到期日之前至少30天进行。
提前到期通知 债券持有人通知 挂号信 认证邮件 专人送达 30天通知 债券到期 提前到期 通知要求 债券持有人权利 通知送达 债券条款 债券持有人 债券所有人通知 确定的到期日
Section § 8751.5
如果司库收到一份来自已提前到期但尚未交回的债券的付息请求,他们必须将一份通知邮寄到支付地址。如果该付息请求是针对因提前到期而不再产生利息的债券,他们还必须将该付息请求连同通知一并退回。即使债券持有人没有收到这份额外通知,债券的新到期日也不会改变。
司库 息票 债券到期 提前到期通知 息票支付 债券交回 利息产生 债券持有人通知 邮寄通知 债券提前到期 息票退回 支付地址 到期提前 息票接收 债券利息
Section § 8752
本节解释了当债券的到期日通过通知提前时会发生什么。债券将在通知中给出的新日期到期支付。如果债券持有人与司库达成一致,他们可以在此日期之前交回债券,并收回本金、利息以及债券中规定的任何额外赎回金额。
如果债券没有提前交回,司库将为债券持有人预留应付金额,包括利息和赎回溢价。此时,债券被视为已完全到期,并且不会再产生任何利息。债券持有人在交回并注销债券时即可获得这笔钱。
提前到期 债券持有人权利 债券赎回 赎回溢价 应计利息 司库同意 交回债券 本金支付 债券注销 支付日期 到期通知 预留资金 债券利息停止累积 拨付至债券所有人账户 债券提前到期
Section § 8753
告知人们提前付款截止日期的费用将从专门用于偿还债务的基金中支出。
提前到期通知 赎回基金 通知费用 提前付款截止日期 偿债基金 送达通知费用 发布通知费用 财务通知 偿债基金 提前到期通知 资金分配 通知开支 提前到期 赎回义务 财务通知费用
Section § 8754
这项法律规定,一份关于债券提前到期的通知可以涵盖多个债券。
一份提前到期通知可以涵盖多个债券。
债券 提前到期通知 到期债券 债券协议 财务通知 多个债券 提前到期 债券到期通知 投资债券 金融工具 提前偿付 债券持有人通知 债券条款 投资管理 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