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80

Explanation
如果州高速公路和太平洋或其海湾之间有一条宽度不超过300英尺的土地,这条土地可以被纳入高速公路的征地范围。 如果这块地不需要用于高速公路,它可以移交给州公园和娱乐委员会,用于公共娱乐,比如公园和海滩。 但是,如果这块地更适合用于铁路、码头等商业用途,或者正在生产石油和天然气,那么最好将其用于商业目的。除非州公园和娱乐委员会以及加州交通委员会经多数票决定,认为为休闲旅行和钓鱼开辟一条地役权通道是可取的,并且满足特定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修建一条步行道。

Section § 881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解释说,交通部可以与州立公园和娱乐委员会签订协议,购买和转让用于公园或海滩的土地。这些协议要求委员会从自己的资金中支付相关费用。

然而,法律也明确指出,这不限制交通部购买公路所需土地(包括沿海地区)的其他权力。如果加州交通委员会认为不切实际或不符合公共利益,交通部或加州交通委员会没有义务为公园购买或转让土地。

部门可与州立公园和娱乐委员会就第880条中规定的收购和转让签订合同,此类合同应规定,将此类收购的全部费用从拨给州立公园和娱乐委员会用于收购海滩或公园的任何拨款中支付至州公路账户。
本章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对根据本法典的任何其他规定或根据其他法律授予该部门为公路目的(包括海滩和海岸线财产)收购财产的权力构成限制;本章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要求该部门或加州交通委员会为州立公园和娱乐委员会收购或向其转让任何州公路目的所需的财产,或为州立公园系统目的收购任何财产,如果加州交通委员会认为此类财产的收购不切实际或不符合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