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35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拥有或运营一座公共公路桥梁(且它不属于州政府、联邦政府、市或县),您必须告知当地的市或县。您需要在1991年1月1日之前提供桥梁的详细信息,例如它的位置、建造时间以及尺寸。

任何向公众开放使用的公路桥梁的所有者或运营者,但州或联邦机构、市或县拥有或运营的除外,应当在1991年1月1日或之前,通知桥梁所在地的市或县,或两者,告知桥梁的存在及其位置、建造日期以及以英尺计的长度和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