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应被称为“危险品泄漏预防费法”,并可引用该名称。
Part 22.1
Section § 43800
本节确立了一套特定法规的正式名称,即“危险品泄漏预防费法”。它明确了该法律将如何被提及和引用。
危险品泄漏预防 危险品泄漏费 泄漏预防法规 环境费用 泄漏预防法令 危险管理 危险缓解 泄漏风险降低 泄漏控制 泄漏应对资金 泄漏费征收 危险材料控制
Section § 43801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公用事业法典》中描述的特定费用的征收和管理将遵循《公用事业法典》第7710节中提供的定义。但是,如果本节或第2编第30部分中有不同的定义,那些定义将优先适用。
由《公用事业法典》第4编第1章第10条(第7710节起)征收的费用的征收和管理,应受《公用事业法典》第7710节中规定的定义管辖,除非本部分或本法典第2编第30部分(第55001节起)所含定义明确取代。
费用征收 公用事业法典 第7710节 定义 费用管理 第30部分 第2编 优先适用的定义 管辖定义 管理规则 定义的优先适用性
Section § 43802
本法律将“部”一词定义为指有毒物质控制部。
“部”指有毒物质控制部。
有毒物质控制部 定义 有毒物质 监管机构 危险废物管理 环境保护 加州机构 污染控制 废物监管 机构定义 有毒废物监督 州政府部门 有毒材料管理 危险物质部门 环境安全
Section § 43803
本节将“局长”明确定义为有毒物质控制局局长。
有毒物质控制局局长 局长定义 有毒物质控制 加州环境法规 危险废物管理 州政府职责 环境监督 有毒废物主管 监管权力 有毒物质主管 环保职位 州环境官员 有毒物质监管 加州环境机构 有毒物质领导
Section § 43804
本节定义了出于法律和监管目的何为“危险材料”。它包括根据联邦运输指南、州健康与安全法典、车辆法规以及某些加州法规被认定为危险的任何物质。
“危险材料”指以下任何一项:
(1)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43804(1) 《联邦法规法典》第49篇第172节所定义的危险材料。
(2)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43804(2) 《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501节所定义的危险材料。
(3)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43804(3) 《车辆法典》第2402.7节所定义的危险材料。
(4)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43804(4) 《加州法规法典》第13篇第1160.3节所定义的危险材料。
危险材料 联邦法规 运输指南 健康与安全法典 车辆法典 加州法规 物质识别 安全合规 危险品 环境健康 监管标准 安全法典合规 运输安全
Section § 43805
“危险废物”这个词在这里指的是《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117节中对其的定义。
“危险废物”具有与《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117节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定义 健康与安全法典 第25117节 废物管理 化学废物 有毒废物 环境安全 废物分类 污染物控制 废物法规遵守 污染防治 安全处置 风险管理 公共卫生
Section § 43806
这项法律解释了“地面运输商”的含义,特指那些根据《公用事业法》另一条款规定需要支付特定费用的人。它还指出,如有必要,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法规来修改“地面运输商”的定义。
(a)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43806(a) “地面运输商”指任何根据《公用事业法》第7714.5条规定须支付费用的地面运输商。
(b)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43806(b) 尽管有(a)款规定,本部门可为本部分之目的,通过规章修订“地面运输商”一词的定义。
地面运输商 费用要求 《公用事业法》 第7714.5条 定义修订 监管权力 运输费用 部门规章 运输法 费用支付义务
Section § 43807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加州如何向在公路和铁路上运输危险材料的实体收取费用。这些费用由委员会管理,并受本法典和《公共事业法典》特定部分的管辖。机动运输公司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费用。同时,铁路公司在收到费用评估通知后有30天的时间支付。
根据《公共事业法典》第7714.5条对危险材料地面运输者征收的费用,应由委员会依照本部分以及本法典第2编第30部分(自第55001条起)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收取,并应按以下方式到期应付:
(a)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43807(a) 机动运输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应在每个州财政年度的12月的最后一天到期应付。
(b)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43807(b) 铁路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应自评估之日起30天内到期应付,且缴费人应在该30天期限内将评估费用金额的汇款送达委员会办公室。
危险材料运输 机动运输公司费用 铁路公司费用 费用收取 地面运输者 加州运输费用 公共事业法典 财政年度支付 评估截止日期 费用管理 危险材料法规 运输合规 委员会收取 汇款截止日期 地面运输者
Section § 43808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第 (43807) 条与某些费用相关的任何费用、利息和罚款,都需要支付给加利福尼亚州平衡委员会。一旦收取,这些款项将送交财政部长并存入州金库。这些资金将专门记入危险品泄漏预防账户,该账户是铁路事故预防和响应基金的一部分。
所有征收的费用、利息和罚款,以及根据第 (43807) 条规定应向州支付的所有费用金额,应以支付给加利福尼亚州平衡委员会的汇款形式支付给该委员会。委员会应将这些款项转交财政部长,存入州金库,记入铁路事故预防和响应基金中的危险品泄漏预防账户。
危险品泄漏预防 铁路事故预防 州平衡委员会 费用支付 利息和罚款 州金库 加利福尼亚州财政部长 汇款 危险品泄漏预防账户 第 (43807) 条 铁路事故响应基金